一.背景介绍
在进入本书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个概念,什么是社会分层?可以看到,现行的许多定义将这一领域确定为对社会阶级或阶层的研究。但是事实上,这些阶级或阶层都只是有时表现为分配过程后果的一些结构单位,而这一过程本身才是基本的现象。因此,社会分层就是人类社会中的分配过程——尤其是稀有价值的分配过程。在本书中,伦斯基就试图回答社会分层领域的核心问题:谁得到了什么?为什么会得到?
历史上对于这一问题的解答大概分为两派,一派是保守主义者,他们的主要观点是认为现存的报酬分配制度是合理、公平的,并且常常是不可避免的,在12世纪英国主教John of Salisbury的著作《论政府原理》中,保守论点得到了一种最完美的表达。按照他的看法,社会与人体相同,王室是头颅,法官和地方大员是眼睛、耳朵与舌头,元老院是心脏,其他为王室服务的人是躯体,士兵是手,普通大众是教,而教士是灵魂。因此约翰认为,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不同阶层之间不存在着对立的关系,每个人应当各司其职,遵守各自的规则,就能做出对对方更有利的事情,也是满足自身利益的最好途径。
1776年《国富论》的出版为保守派提供了更坚实的论据,亚当斯密认为,在一个自由的市场里,产品的定价与需求成正比,与供给成反比,由此便刺激人们去从事恰恰为他人所欲想的活动,市场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人们用一种自私的方式追求私利,但总体的利益也能得到满足。在接下来的一个多世纪中,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兴起与莫斯卡的统治精英理论的出现又给保守派提供了新的活力:社会分层基本上是由社会的需求产生出来的,而不是由个人的需要或者意愿来决定。
而另一派我们称之为激进派或者冲突主义者。顾名思义,激进派所持观点与保守派相反,但持激进观点的学者也并非都是平等主义者,比如柏拉图并不反对社会不平等本身,而是反对其特定的建制基础,所以说柏拉图是最早的精英主义的激进派。但是大多数激进派都是平等主义者,在17和18世纪,洛克与卢梭在这个方向上跨出了一大步,他们普及了主权存在与民众而非君主身上的理论。在1848年,随着《共产党宣言》的发表,激进的论点进入了成熟期。
与保守主义者不同,激进派理论家是从社会中不同的个人和子群体的立场去探索社会不平等问题的,其出发点是个人的需要,而非整体社会的需要。帕森斯在《权力精英》一书中指出,权力不是社会系统所需要或者是完成某种社会功能所需要的,而是某些群体为了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而阻止他人的能力。
以上是对历史上左右两派学者关于分配问题的主要理论的一个简单的综述,那么我们不禁想到,两派间持续几百年上千年的论战也没有分出胜负,是不是双方各掌握一定的真知灼见呢?人类社会比两个理论体系的任何一个都复杂的多得多,现实生活中,美国和苏联都有一些事实同他们宣称的无阶级社会相一致,同时又存在另一些事实支持他们互相指责对方是一个阶级分层社会。因此,伦斯基在《权力与特权》中提出了一种综合的观点,即不考虑保守或激进主义者关于不平等的规范性讨论,而是着眼于分析性,关注它们因果之间的经验关系。
闲话少叙,我们进入本书的正文。
二.人的性质与个人利益
在本书的第二章,伦斯基先是对人类做了一次深度剖析并因此给出了三条假设:第一,人是一种社会性动物;第二,人天性是自私的,除了极少数真正的利他行为,人类进行合作只是为了自身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第三,人类争夺的对象中大多数都是短缺供应的(人类所消费的商品与服务不仅具有一种实用的价值,更有一种地位的价值,因此即使在生产力较发达的社会中,也会存在许多短缺品)。如果以上三点基本假设是正确的,我们自然可以推出一个结论:为争夺报酬的斗争在每个人类社会中都将存在,而且人们在斗争上所必须的属性上有着不平等的天赋。
那人类究竟在追求什么?同马斯洛需求理论很像,伦斯基认为人类首要目标是生存,其次是健康和地位,再次是舒适的生活以及来世灵魂被拯救与此世被爱的愿望。至于其他,比如对于金钱和权力或是教育训练的渴求,他认为这是出于一种工具性的价值而受到追求,仅仅是有助于人们达成上述那些目标。为了达成这些目标,每个人都被迫尽可能地去利用他们各种各样的由自然和社会富裕的资源,既包括财产,又包括精力、智力、美貌等等特质,去交换得到工具性的报酬,最后再以工具性的报酬作为资源去获取或者保住最终的目标。这一交换过程就构成了分配制度中一项最重要的内容。
三.社会的性质与社会利益
我们再把视角转向社会的性质。保守派的学者往往将人类社会同生物有机体进行比较,但是这种比较忽略了两个重要的事实:第一,社会系统与生物有机体系统在其各部分的相互依赖和整合的程度上有所不同,人类社会的组成部分拥有远超生物有机体内各个部分的独立性;第二,人类社会系统并非都是十分完善的,各个部分的行动并非都完全服从总体的需要,甚至存在着许多行为模式是完全反社会的。
我们经常用有利于社会或者反社会来描述一件事情(甚至就在上文中我也有提到),但是社会利益究竟是什么,社会是一个如此不完善的系统以至于它们的成员经常在相互误解、矛盾的基础上工作,而整体的行动又常常伤害到各个部分。针对这个问题,伦斯基给出了答案。
就像一个吸毒上瘾的人尽管从理智上也想停止吸毒一样,继续使用毒品对于他们的神经系统或者身体的其他部分是有害的,但是他们往往还是要寻求毒品。如果将同样的原则运用于人类社会的话,那一个社会的目标就应当定义为整体的各个部分经过协调所指向的目标,不论这个目标会伤害多少个体成员。这实际意味着当社会被一个支配阶级所控制,社会的目标就是这一阶级的目标。这表明,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并不必然一致,它取决于社会的性质与个人在其中的位置。
因此,现实生活中往往是占据支配地位的成员热衷于鼓吹个人利益同社会利益的聚合。举两个例子,一是某资本家用自己常年996甚至007的“奋斗”来激励员工拼命工作,二是《x国青年报》号召年轻人们去投身制造业。在理解了上一段之后,这其中的意味自然是不言自明。
回到上文,因此社会的协同目标主要指向两个,第一是维护群体内部现存的政治秩序,第二是尽可能的扩大生产和生产所依赖的资源。在不同的社会中,两者的先后次序并不完全一致,一般看来,在相对没有层化的社会中,扩大生产占据了优先地位,而在权力和特权由少数人垄断的社会中,使政治变化最小的目标占据了优先地位。
四.需求和权力
在了解人和社会的性质之后,伦斯基关注到了分配的动态过程。不难认识到,几乎所有的劳动产品的分配都基于两个原则:需求和权力。人们分享劳动产品时,首先要保证那些为社会所必须的或者对社会有贡献的人能够生存和延续生产力,因为人类作为一个种群,要生存就必须按此行事。除了基本的产品,权力主导着剩余产品的分配,如果我们按照韦伯的观点,将权力定义为个人或集团在即使遭到他者反对时贯彻其意志的可能性,那么就可以说权力将决定社会层面上几乎所有剩余产品的分配。
就需求和权力两个控制分配过程的原则而言,需求相对来说简单一些,但是权力就困难了许多。那么权力究竟是如何影响分配的呢?我们在上一章假设过,生存是人类的第一目标,如果确实如此,那么紧接着就是:操纵人们生死的能力是权力最有效的形式。这一事实已经为各个时代不计其数的观察者所了解,正如帕斯卡指出:“人们不能使公正的事物变得强大,却已把强大的事物树为公正。”任何一个主权国家可能在许多事务上保持宽容,但是却从不允许在其领土内存在独立的军事组织,理由很明显,如果政府不能镇压任何一次对其权威的武力挑战,就会被颠覆。因此,伦斯基得出一个结论:强力永远是统治与分配制度的基础。
在这一点上,保守主义者与激进主义者没有争议,他们的争辩仅在于国家运用强力所带来的结果方面,保守主义者坚持强力是维持正义的工具,用来限制那些想把自我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只上的人,而激进主义者则坚持认为国家用强权去压制正义,以捍卫自我利益。
虽然强力是一个社会中夺取权力最有效的工具,并且是维持任何不平等制度的基础,但是它在保持和利用权力位置并从中获得最大利益方面,却不是最有效的工具。对于实利主义的统治阶级来说,强权统治是无效且代价高昂的,因为大部分剥削来的利润都会被高压统治所需要的花费给消耗掉,统治阶级不得不将大部分时间精力与财富投在使人民处于控制之下和使生产者同其劳动产品相分离的努力之中。更糟糕的是,声誉这种在人类价值取向中地位极高的东西,对于依赖强力统治的人来说是根本得不到的。
如果说实利主义精英有着强烈的动机要从强权统治转为正义统治,那么受意识形态激励的精英们的动机则会更加强烈,要将那些促使他们冒着风险进行革命的理念付诸实践,就必须使得人们的自愿合作。建立一个新社会秩序的目的,只有社会大多数成员自由地把它当做他们自己的目的时,才能够完全实现。
五.从强力统治到权利统治
从强力统治到正义的权利统治有很多手段,首先,靠着强制性权力,精英们可以重新制定法律。法律条文是以一般的和客观的术语陈述的,在应用于所适用的事件之前看似是公正的,但是事实上法律的制定总是有利于社会某一特定部分。伦斯基清楚地看到了这点,他写道:“法律以其庄严的平等,既禁止穷人也禁止富人在桥下睡觉、沿街乞讨和偷面包。”第二,精英阶级可以通过引导公众观念来合法化其统治,在这一问题上最好的例子就是苏联,一小部分人在1917年夺取了对国家机器的控制,并运用了整个国家的教育系统和大众传播媒介,使得绝大多数俄国人都皈依了对共产主义事业的支持上。通过以上的手段,统治阶级极大地促进了新政权从强力到权利统治的转化。
这样看起来似乎权利统治与强力统治别无二致,但是事实上其中有许多细微但重要的变化发生:
首先,如果政权的权力要被人们接受为公正与合法的,那么它就必须在某种程度上与多数人的道德观念保持一致(这些观念来自于人们的自我利益)。因此,尽管精英阶层颁布的法律可能很偏重于自身的利益,但是这个偏重一定有一个限度。
第二,在法律颁布后,精英阶级当中任何成员的利益都不能再牢固地等同于整体精英阶级的利益。例如某个精英阶层的成员涉入到与非精英成员的契约关系中,并且契约的结果于他不利,为了利益他就要无视法律来破坏契约。然而,破坏契约的行为不符合其他精英成员的利益,因为大多数契约关系对他们是有利的。因此,符合他们利益的做法就是支持这个非精英成员,要求维护法律尊严,从而强化法律。
第三,随着强力向制度化权力的演进,不同阶级的地位发生了变化,处在军事位置上的人衰落了下去,而工商阶级和职业政客得到提升,在较低的程度上,大多数从事和平的文职的非体力阶级在地位上的改善。
最后,从强力统治到权利统治的转化通常还意味着更大的权力分化。在强力统治下,所有的权力往往集中在少数统治阶级精英及其代理人手中,但是在权利统治之下,其他独立的权力中心就有了存在的可能。这样,社会中不同阶级就从单纯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转向了交换的关系,这样的关系既有利于精英,也有利于人口中的其他部分。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伦斯基的这种描述有一种接近社会契约的意义,但是由于它是在不平等者之间发生的,所以它与早期的学者们描述的理想化观念还有所不同。
因此,一个权利统治占据主导地位的国家,既是像保守主义者坚持的那样,是建立在共同意愿基础上的,但它也如激进主义者声称的那样,建立在强力的基础上。就在这里,伦斯基巧妙地将两个截然对立的派别的观点辩证地结合起来了。
六.政权的垮台
在前文,我们详细地阐述了社会中权力的来源与统治的形成,在接下来的部分,伦斯基讨论到了政权的垮台。虽然许多因素对统治的倒台起作用,但是只有通过两条途径,它们才会被真正推翻,那就是战争和革命。战争先略去不提,革命大体上分为两种,一种是宫廷政变,另一种是社会革命。区分这两者主要看革命的影响,政变通常只是另外一派实利主义精英对原来精英的顶替。而对于一个意识形态占据主导地位的精英阶层发动的革命,往往波及整个社会的所有人以及他们的阶层划分。另外从革命的发起人员上看,宫廷政变大多数由军人发动,而知识分子则容易成为社会革命的领袖。
七.分配制度的结构与阶级系统的理论
在花费掉巨大篇幅分析清楚社会动力学后,作者终于将眼光投向了全书的重点——社会结构的分析。在这一部分,伦斯基开创性地提出了阶级系统的理论。书中阶级系统理论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个人、阶级与阶级系统。三个层次中个人的含义是不言自明的,但是阶级与阶级系统却往往是理论中混乱的来源。列宁是这样定义阶级的:“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同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归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
一些马克思主义者认为阶级是社会分层的唯一原因,但是伦斯基在这里指出:分层是个多元现象,人类总体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分层,这些方式为不同种阶级概念提供了基础。举一个例子,在美国,一个人就拥有的财产而言可以是中产阶级(或者称之为拥有较多生活资料的无产阶级);就其工作来分,他又是一个工人阶级的成员;并且他还可以是黑人种族的一个成员。他所扮演的每一个重要角色,连同他在财产等级中的地位,都影响着他在生活中获取所需之物的机会。
在这里,可能有些朋友会提出疑问:不是讲一切矛盾归根结底都是阶级矛盾吗?这句话其实并不完全正确,在大多数情况下矛盾可以归于阶级矛盾是因为,占据了“生产资料有无”这个分层模式中较高地位的人群往往在其他分层中也占据着高位。比如,传统欧洲封建社会中的贵族,在生产资料分层模式下是生产资料所有者,在政治的分层模式下是统治阶级,在职业的分层模式下是大地主,在种族的分层模式下是“高贵”的血统。以上这些聚合在一起,才构成了他地位的总和。
再举一个反例,在元朝或者清朝统治的时候,等级划分按照满蒙、色目人、汉人的次序,因此满蒙贵族掌握了大量的权力和财富,即使是汉人中的官僚和地主,在地位上也远不如普通的八旗子弟。在这种情况下,种族分层模式的强势地位影响了对应种族在其他分层模式中的地位,种族矛盾就超越了阶级成为了首要矛盾。还比如纳粹时期的德国,犹太大资本家掌握了的权力显然小于一个普通的日耳曼人。甚至就连现在的美国,众所周知总统就任的时候要面对圣经宣誓,但是对于犹太人而言就等于完全断绝了当选总统的可能(因为犹太教信奉的是圣经旧约)。
因此,在认识到权力是建立在各种各样的基础上之后,我们不得不按照一系列分层模式构成的系统进行思考,这些构成了单个的阶级和整个分配制度之间的一个组织化层级,伦斯基称之为阶级系统——一个按某一标准排列的各阶级的等级系列。这个系统通常包含的因素有财产、职业、种族、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等等,这些因素拥有一个影响分配的权重,在不同社会中的因素的权重不同。下图是书中一个假象社会中分配制度的权力维度结构图示。
阶级系统的理论对于传统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补充,它引导我们看到,争夺权力与特权的斗争不仅仅包含个人间与不同阶级之间的斗争,还包括阶级系统之间的(也就是不同分配原则之间的)斗争。比如近代以来,种族的阶级系统的重要性在不断减少,而在资本主义国家,财产的阶级系统的重要性在不断提高。
八.阶级系统理论的延伸
阶级系统理论还能有助于我们理解很多社会现实并指导未来的工作:
第一,纵观历史上的马克思主义者对于所有革命运动的关注中,从来没有对它们的领导来源真正做出过恰当的解释,比如毛泽东讲过“有背叛阶级的个人,但没有背叛利益的阶级”,这句话只是总结了现象,但仍然没有给出一个解释,他们只是简单地断言,资产阶级的某些成员会超越他们的阶级眼光,看到真正的不可避免的历史进程,并将全部精力投入到无产阶级事业中。但是按照阶级系统的理论,这些“背叛阶级之个人”往往是在不同分配原则中地位不一的人,尽管这些人可能拥有大量的财富,但是由于在种族、宗教等方面地位较低,而在旧的社会制度中备受排挤,因而更可能支持新的社会革命。这一经典案例就是成功的犹太商人在世界各地基于这类革命的支持。
第二,我们从苏联的实例中发现,很多一开始追求人人平等,按需分配的社会主义精英们在苏联崩溃的前夕,堕落腐化成为了官僚阶级,为什么?按照我们的理论,人类社会的分配制度从由需求主导,演进成由权力主导。而苏联的精英们正在做出一种努力来恢复需求的重要性,然而讽刺的是,只有当主张需求优先的人能够比主张权力优先的人调动更大的权力时,这一逆转才可能发生。所以其堕落不是偶然,而是必然的事件。
第三,我们要正确认识女权运动。目前互联网上有些声音打着“阶级压迫是最本质的压迫”的旗号反对女权运动,认为只要破除阶级压迫就可以一并破除性别压迫,这是极其错误的思想,虽然目前社会中,生产资料的阶级系统占据了最大的权重,是最主要的矛盾(这是毋庸置疑的),并且其同性别的阶级系统有着密切的关联,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上述阶级系统中有些是可以改变的,比如生产资料,职业等等,这些或多或少还存在阶级上升的通道。但还有一些阶级系统是不变的,比如性别和种族,这些是生下来就存在的不平等,因而有着更加急切的理由去破除。
九.小结
到了这里,作者已经完成了他理论框架的基本构建,在之后的章节里,伦斯基按照技术的进步,将社会分成了狩猎与采集社会、简单园耕社会、先进园耕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等五大阶段,基于上述框架进行了分析与解读,并且对未来进行了展望。我惊喜地发现,作为一本成书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作品,其对于未来的预言绝大多数已经成为了现实,我相信它对于更远的未来也一定会有深远的启发作用。
《权力与特权》是一个极为丰富的社会分层学的宝库,在书中,作者格尔哈特·伦斯基介绍了诸多或是精辟总结或是开创性的见解和观点,由于有限的篇幅与学识,不能被我全部阐述,真诚建议感兴趣的朋友阅读原书,相信一定能够得到更多的体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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