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社会福利的定义
社会福利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
从广义来说,社会福利是指同改善公民生活素质,促进社会发展与提高社会总体文明水平相关的一切物质、活动与相关服务。
从狭义来说,社会福利则是指国家(或政府)针对社会中有特殊需要的个人与群体提供的津贴、物质和社会服务。在我国,社会福利主要是指有政府部门(主要是民政部)为社会中困难群体提供的津贴、服务和相关支援活动,是一种基于需要但是专业化水平较低的社会服务。
02.社会福利的分类:
1. 二分法(美·威伦斯基)
A. 剩余性社会福利与制度性社会福利:
剩余性社会福利(残补性社会福利)是指当家庭和市场等常规机制瘫痪时,国家干预必不可少,从而满足公民的社会需要,解决社会问题。这种福利带有明显的针对性和排他性,同时多数福利项目也需要通过家计调查的监督与评估手段来完成,政府在福利方面扮演的角色是边缘性的。
制度性社会福利是为所有公民提供的福利津贴或服务,不需要通过家计调查来完成,有助于公民之间实现社会公平并消除社会差异,政府扮演着全面的角色。
B. 积极的福利和消极的福利(根据福利的目标、影响和后果分类)
C. 公共福利和私人福利
2. 三分法(英·蒂特马斯)
剩余性社会福利、工业成就表现模式、制度再分配模式
03.社会福利模式:
当今不同国家的社会福利模式基本上可以归类为三种:
1. 普惠主义模式:在这一模式下,福利分配采取涵盖所有公民的普惠主义原则,其目的主要是消除差别,建立公民之间的完全平等,从而促进社会正义和社会整合。在普惠主义模式下,国家干预社会福利的角色是主导的和控制的,具有明显的家长制色彩。社会服务惠及所有公民,社会福利服务涵盖所有社会生活领域,国家为公民尤其是有需要的困难人群提供了完备的社会保护。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并不发达。
2. 剩余主义模式:国家在社会福利方面扮演着有限的角色,政府除了在社会救助和基本的社会服务方面承担主要责任外,在其他社会服务或福利领域,基本上依赖市场、非政府组织和就业者个人(家庭)。其理念是以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为基础。在实行剩余主义模式的发达国家,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比较发达,专业服务在弱势人群服务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 混合福利模式:它的社会路线是“中间道路”,其经济发展方式是公私混合模式。混合的社会福利模式既强调政府对公民的社会保障责任,又积极主张非政府部门、私营企业、社区和家庭在社会福利体系中发挥作用,在福利服务领域实行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关系。在福利津贴和社会服务方面,既采用剩余性福利,为最弱势群体提供必要保护,同时也在一些领域推行普遍主义的社会服务,以确保公民的社会平等。这种模式强调政府和市场在实施社会政策中的双重作用,一是保证社会公平,二是保证经济本身的效率,并试图在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两者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
04.社会福利的功能
1. 社会福利通过资源分配与再分配来改善公民的收入分布,从而减轻公民之间的不公平,促进社会平等目标的实现。
2. 社会福利作为一种社会控制与社会发展的手段,可以通过在资金与社会服务,促进解决社会问题并改善社会关系,提升人的社会功能。
3. 作为社会福利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工作专业发挥着解决个人、家庭、社区以及社会问题的作用,为有需要的公民提供专业化的社会服务,有利于建立和谐社会关系。
4. 社会福利服务本身是一种有益的社会投资,有利于促进公民的人力资本的增加,同时对改善公民与政府的关系也有积极作用。
从长远的角度来看社会福利不仅会改善弱势人群的生活素质,提高社会总体的文明程度,而且社会福利服务本身也可以通过相互帮助的过程增强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从而促进社会中利他主义精神的发展。
05.社会福利的特征:
1. 社会福利的意识形态色彩
意识形态本身对社会福利的内涵和运行方式产生深远影响
2. 社会福利的可变性
社会福利作为一种制度设置,其概念和内涵在任何社会中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
3. 社会福利的多元性
作为一种发展和变化的制度,社会福利本身也呈现出明显的多元性质,它已经不再是过去简单单一的形式和结构,多元化是其显著的特征之一。社会福利的多元性具体表现在:福利内容方面由单一的利形式向多元化的福利形式转变;在福利的提供者方面由单一的政府转向多元的福利提供者;在福利的供给机制上由政府调拨资源转向政府和市场相结合;在福利服务的使用者方面,由过去的针对性的部分人群转向全体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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