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根据本人的理论《大郎公式》•《贡献论~通往大同世界的方法论》~人类新型价值评价分配再分配理论~这一精准识别白骨精和六耳猕猴的照妖镜和火眼金睛的科学方法论的科学精准分析得出结论如下:
科学技术可以是社会发展中的生产力,也可能是社会发展中的最大破坏力,因此,科学技术的研究、应用、推广是掌握在正能量的贡献者手里还是掌握在负能量的占有者、破坏者、消费者、消耗者(定义见《大郎公式》)手里,是决定人类社会发展是否符合宇宙规律和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终极目标的决定因素。
为什么这么说呢?就像货币本来是中性的一样,获得货币的过程与使用货币的过程是否公平公正透明就决定了货币的属性;科学技术如果掌握在了负能量的人手中,对人类就是灾难!远的如原子弹对广岛、长崎贫民的伤害,近的如无人机对贫民的轰炸,都是科学技术的负能量表现,至于无人机在农作物生产中的植保作用目前都作为正能量在弘扬,虽然毒性较大的农药、化肥的使用已经被多数国家禁止,而新型化肥、农药等科学技术是否会在未来被定义为负能量而被淘汰也未可知,因此,应用本人的理论《大郎公式•贡献论》去实行按照《大郎贡献率》(CR)分配再分配的倒金字塔分配制度和税收制度来精准识别、约束科学技术的研发、使用的全过程就是非常必要的了。
就像人工智能技术用于解放农村劳动力本来是很正能量的科学技术,但是如果被无良商家、平台用于大数据侵权、垄断等负能量行为时,对社会的发展就是极大的破坏了,所以,国家在最近连续让滴滴、阿里等互联网平台企业下架侵权APP进行整改就是对不公平公正透明的负能量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者的严重警告与惩戒!
有兴趣可以翻阅本人知乎文章中的《大郎公式•贡献论》相关章节和问题解答,和百度搜索《2015大郎向沙漠进军演讲》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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