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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你离国家安全真的远吗?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你离国家安全真的远吗?只有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唤醒培育每一个国民的国家安全意识,才能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才能为国家安全厚植社会土壤!

社会对公民的要求_公民在社会方面的权利_作为公民我们可以对国家社会的哪些方面提出

2018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也许你觉得这部法律很陌生,国家安全,这话题太大了,与我们的生活离得太远。 然而,事实上,真的如此吗?

公民在社会方面的权利_社会对公民的要求_作为公民我们可以对国家社会的哪些方面提出

国家安全科普

问题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怎么来的?

答: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问题二:什么是国家安全?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问题三: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答: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问题四:什么是12339?

答: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问题五: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有哪些?

《国家安全法》规定了关于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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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遵循,做好我校国家安全工作----写在第三个“国家安全教育日”之际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保卫处 韩伯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心系人民福祉,重视国家安全,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逐步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理念。

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定,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

2014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确定了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置,明确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中共中央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机构。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首次正式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把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一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提出来,号召广大党员安不忘忧,居安虑危,既要重视发展,又要重视安全。同时指出,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这与此前提出的“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的理念一脉相承。

学校第八次党代会确定了我校未来发展的方向,按照总书记的要求,我们在重视发展的同时,更要重视安全,尤其是要重视政治安全。下面我从政治安全、反间谍防谍的角度,对我校的国家安全工作谈几点想法,与大家交流共勉。

一、做好我校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们的国家正在迅速崛起,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在政治上由和平演变转而搞颜色革命,在经济上以“一体两翼”战略对我国进行围堵,在军事上搞亚太再平衡,妄图干扰和阻挠我国的发展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高校师生是西方敌对势力争夺的焦点,从某种意义上说,高校是国家政治安全的晴雨表。西方敌对势力通过多种形式,在“合法外衣”的掩护下,积极在高校师生中物色“网络大V”“意见领袖”“独立媒体人”等,培养政治反对派代理人;通过抹黑英雄事迹、诋毁领导人形象来混淆师生历史观;非政府组织以科研合作、学术研究名义窃取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数据;宗教组织以慈善名义,站在道德制高点与我们争夺群众。高校国家安全工作形势复杂严峻,政治安全工作任务更显突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做好学校国家安全工作,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尽自己之职,我们责无旁贷。

二、我校国家安全工作的特殊性

上个世纪90年代后半期和进入21世纪以来,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在高校学科领域的表现从经济学转向法学,我校是以法学学科为主的文科院校,师生在学术研究、课堂教学中难免会涉及西方的政治理念、民主制度、经济理论、伦理价值观等内容,容易成为西方敌对势力围猎的对象,这使得我校政治安全工作形势错综复杂,任务艰巨紧迫。

三、以一个根本原则、四个加强筑牢我校国家安全屏障

要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原则。我校的国家安全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各级党组织在学校国家安全工作中具有主体责任,必须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地开展国家安全工作。要加强组织建设,确保学校国家安全工作在党的领导下有序开展;要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学校国家安全工作有章可循;要加强宣传警示教育,确保学校国家安全工作全员参与;要加强考核与激励,确保学校国家安全工作有功嘉奖,有过追责。

四、突出做好高风险人群的教育防范工作

近年来,我校对外交流日益频繁,师生赴国外、境外学习交流的机会和人数快速增长,被西方敌对势力围猎的风险也随之提高。为此,要加强师生行前的国家安全教育和人员归国后的回访工作。在做好国家安全形势警示教育的基础上,重点讲清防范方法和应对策略。比如,你到某国入住后,该国情报工作人员提出要带你到其办公室协助调查,你该如何应对?出现这种情况,我们不能以不配合的态度进行对抗,因为我们要遵守所在国的法律。那么应该如何处理呢?根据国家相关机关工作人员介绍,我们可以以下措施来应对:一是讲明我们是合法进入该国国境的中国公民;二是讲明入境后我们没有违反该国法律的行为;三是如果他们还是坚持要带离,则可以要求必须有中国使(领)馆工作人员在场。如果个人在被胁迫的情况下不得已做出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在归国后要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或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减少损失。

五、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遵循,完善学校国家安全工作体系

学校国家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念,突出抓好政治安全,进一步完善学校国家安全工作体系。

要完善校园综合防控,提高安全工作水平,从源头上防范间谍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要细化宣传教育措施,提高师生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反间防谍能力;要筑牢网络安全防线,提高网络安全保障水平,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加强网络安全预警监测,实现全天候全方位感知和有效防护;要强化保障能力建设,加大维护国家安全所需的物质、技术、装备、人员、机制等方面建设,更好适应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需要。

学校第八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把学校建设成为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法科强校的宏伟目标。在重视发展的同时,也要看到风险和隐患,必须要维护学校政治安全,必须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基本遵循,从宏观和微观层面全面落实,统筹推进,有条不紊,渐次铺开,牢牢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政治安全保障。

尾声: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只有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唤醒培育每一个国民的国家安全意识,才能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才能为国家安全厚植社会土壤!

法大微信 【第201804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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