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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保安行业如何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试论保安行业如何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通过认真履行《保安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客户单位工作秩序和财产安全,并利用客户分布广、多种服务岗点、保安员点多面的行业优势

保安企业、保安队伍纳入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来,将有力提高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能力,促进公安机关警务改革和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本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保安企业、保安队伍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第二部分论述了保安企业、保安队伍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形式及内容;第三部分论述了公安机关在保安企业、保安队伍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应承担的重要责任。力求通过论述,说明保安企业、保安队伍积极主动作为,公安机关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共振,保安企业、保安队伍就会成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有生力量,在新时代为“平安中国”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一、保安企业、保安队伍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我国保安服务业从1984年诞生到现在已经历经30多年,截止到2016年底,全国现有保安服务企业7090家,460多万从业人员。我国保安服务业无论是诞生的初级阶段,还是在发展、壮大阶段,以国有企业保安公司为代表的正规保安公司,始终坚持以“社会效益第一”的经营原则,既满足社会、单位安保服务需求从事有偿服务,也承担了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的社会责任。可以说,保安企业、保安队伍是否以社会效益第一、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是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所在。书记在座谈讲话时要求保安服务业“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保安服务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真正做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忠实守护者。”“坚持把履行社会责任放在首位,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有更大作为。”因此,保安企业、保安队伍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助公安机关维护治安,保护社会公众安全,是认真践行党中央、国务院赋予保安企业、保安队伍光荣的使命和神圣的职责。而作为公安机关,在国际形势不稳、国内治安形势严峻、警务压力繁重的大背景下,既要充分监管好保安企业、保安队伍规范经营,向社会提供优质的安保服务,又要在管好保安企业、保安队伍的基础上,最大化的激发出保安企业、保安队伍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方面的潜力和作用,考验的是公安机关的定力和智慧。把保安企业、保安队伍作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有效形式,把他们管好、用好,不仅会减轻警力不足的突出矛盾,同时,也能极大提高公安机关加强社会管理、保护公共安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的效率和实效。

二、保安企业、保安队伍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形式及内容

把保安企业、保安队伍打造成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有生力量,也是群防群治工作的重要形式。“群防群治,就是将蕴藏在群众中的巨大力量调动、凝聚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动态巡防工作,努力形成全民巡防格局”(马建文《如何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安企业在这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要在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把他们的辅警角色和作用定位好,即:平时满足社会需求,通过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保一方平安,辅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需要时能服从政府、公安机关的召唤,成为协助公安机关大型活动执勤、打击犯罪、维稳处突的编外警力机动力量,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发挥作用,形成特色的辅警、协警模式。

(一)构建两张牢固的基础安全防范网络。一张是内部安全网络。通过吸纳社会人员就业,把社会上的各类富余人员吸纳为公司保安员,通过严格的政审、培训、考试合格,派驻到客户单位从事安保服务,通过严格的管理和规范,使保安员遵纪守法、文明服务,成为社会有用人才。把这些成份复杂、个人素质、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的人员整合到一起成为社会的正能量,本身就是为维护社会治安做出了重要贡献。另一张是服务安全网络。通过认真履行《保安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客户单位工作秩序和财产安全,并利用客户分布广、多种服务岗点、保安员点多面的行业优势,编织成遍布各行各业、纵横交错、相互联动、共同发力的安全防范网络,形成人力保安防范大格局,在为警方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发现安全隐患漏洞、预防盗窃及人身伤害、协助警方保护案发现场及协助警方破案等辅警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二)成立驻政府、司法机关专业化安保队伍。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法院等省、市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行政机关安保、安检、协助押解案犯等工作。驻国家行政机关安保队伍在维护机关办公秩序、接待上访人员、维护历年“两会”召开期间机关安全秩序、防止上访人员冲击闹事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打造专业化长驻公安机关辅警、协警队伍。与公安局及所属分局建立多人的特勤应急队伍,专职协助公安警务工作,在打击犯罪、破案追逃、服务群众、交通协管等各项警务活动中始终与公安干警同甘共苦、协同配合,有效缓解公安机关警力严重不足压力,同时,也极大提高了公安警务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建设大型活动机动安保专业化协警队伍。成立大型活动机动安保协警队伍,主要负责协助政府、公安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协助公安机关完成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五)形成重点行业专业化安保防范体系。根据行业特点和治安、防火等级,成立以基本涵盖全市中小学保护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师生安全的文教大队:以保卫公园、广场、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安全的场所大队;以防抢劫、防盗窃、防金融诈骗涵盖四大国有银行及其他所有制银行的金融大队和ATM 机保安夜巡队,保障居民安居乐业的物业社区保安直属队。专业化安保防范体系,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公共安全、打击违法犯罪发挥重要作用。

(六)强化人技结合的安保服务辅警模式。以现有与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网的保安110联网报警中心接警平台为依托,发挥技防优势的同时,整合报警中心报警服务平台与公司服务客户单位的治安、消防控制室联网联动,达到发现警情后快速反应、信息共享、协同处置、及时高效。在这个基础上,探索利用互联互通的信息优势,整合全体保安员微信自媒体,将其打造成为协助警方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提供有价值破案信息的新平台。

特色辅警、协警模式,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作用突出、成效显著。据不完全统计,为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公安机关在保安企业、保安队伍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应承担的重要责任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国家层面的安全战略,是政府行为,但这一战略的实施主体是公安机关。保安企业、保安队伍作为辅警力量,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能不能担当好自己的角色,充分发挥好作用,关键在于公安机关能否切实承担责任、加强领导、有效管控、科学指挥,对保安企业、保安队伍引领、指导、使用好,为保安企业、保安队伍提供有力支持与保障,成为他们的坚强后盾。在这方面,公安机关应切实承担起重要责任:

(一) 严格把关,确保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保安企业、保安队伍政治合格、素质过硬的责任。

要把保安企业、保安队伍作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组成的重要力量使用,必须要保证保安企业、保安队伍服从政府领导,确保在公安机关需要辅助的各项警务工作中,公安机关控制得住、调动得了。否则,不仅不会发挥作用,还有可能发挥反作用。因此,公安机关对保安企业、保安队伍的培养、使用也应该慎重。做好这项工作,对公安机关而言存在一定难度。

2010年,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在《条例》颁布实施前,全国保安服务公司均为各地公安机关开办,性质为国有。随着《条例》颁布实施,全国保安企业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公安机关与保安企业脱钩工作迅速展开,公安机关与保安公司政企分开,从原既办保安公司又管保安公司的角色完全变成了保安企业的监管者。几年来,随着公安部和各地公安机关对全国保安服务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一些原国有保安企业有的改制成了国有控股的股份制,有的完全变成了民营,同时,随着各地保安服务市场的开放,一些新的民营、个人开的保安公司开始大量涌现,在激活保安市场,促进保安服务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非法靠挂保安企业经营保安服务、个人保安企业只追求经济效益不重视社会效益。从前,全国均为公安机关开办保安公司,都一个模式,在公安机关的完全管控下,公安机关为一对一管理。现在则不一样,公安机关是一对多,不仅不同保安服务企业、保安队伍的数量多,对众多多元化的保安企业做到像过去对公安机关所属的国有保安企业那样方方面面管控,暂时还难以做到。因此,要想整合保安资源,使保安企业、保安队伍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公安机关必须要在监管、指导层面有所为、有所不为。

一是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应指定专门的监管机构对保安服务业承担监管职责。在这方面,各地公安机关做的也不一样,好的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监管有效,不好的虽然设置了机构和人员,但主要精力则完全用在了公安警务、执勤、办案上,机构和人员完全成了摆设。二是公安机关要对不同性质的保安主体进行有效监管。《条例》确定的保安服务主体有两个,一个是保安服务公司,另一个是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而在两个主体中,成份又是多种多样,但公安机关都应纳入监管范围。从登记、备案、保安员政审、指纹生物信息录入,到培训、从业资格考试等工作都应该纳入公安机关的有效监管范围,以保障人员素质和公安机关对保安企业、保安队伍有效管控。三是在行业准入上应严格把关。《条例》颁布实施,不是无条件放开,而是要有序放开,对从业资质要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不是什么人都能开保安公司。要着眼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保安行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局,那些有资金、规模、专业实力,又能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带来积极作用申请成立保安公司的,要按规定批准进入市场,而那些各方面均不具优势、纯粹以赚钱为目的新申请成立保安公司的,应坚决拒之门外,这样的公司既不会促进保安服务业的发展,更不可能发挥社会作用,成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力量。更要严防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通过成立保安服务公司“漂白”身份,明目张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危害社会。

(二)保安企业、保安队伍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动员、组织、培训、指导责任。

1、公安机关应主动把保安企业、保安队伍纳入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来。在《条例》颁布实施前,由于保安公司都由公安机关开办,所以,由于是一家人,在激发其发挥社会作用方面,公安机关具备绝对的领导和决策权。但当前这种形势发生了完全的逆转,政企分开,现在变成了两家人,尽管公安机关监管保安企业,但监管职责以外的事情要商量来,对保安企业要体现出尊重和服务的特点。在这种形势下,公安机关更应该俯下身子,积极主动地团结、联合、联系保安企业、保安队伍。当前,保安市场主体除了国有、前国有背景转制后的民营以外,还涌现出大量没有保安从业经历的各类新生保安企业、保安队伍。如果公安机关不争取主动、积极作为,相当一部分保安企业、保安队伍在辅警方面发挥的作用将很有限。现在,全国保安行业范围内,在协勤、辅警方面发挥作用的主力仍然是仍未改制的国有保安公司或已经改制的原国有保安公司。

2、公安机关应站在战略高度,把保安企业、保安队伍整合成一个有战斗力的整体。握紧的拳头打出去才有劲。同理,公安机关只有把保安企业、保安队伍融合成一个有机整体,其力同心、服从指挥,才能使其形成战斗力,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发挥最大作用。当前,保安市场主体除了保安公司,还有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一个是对外向社会提供有偿保安服务,保护客户单位安全,另一个是对内保卫本单位内部安全。在优势上,一些保安公司分别具备人力保安优势、

技防保安优势、物防保安优势或人、技、物联防保安优势;而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也分别具备资金、稳定、行业等优势。公安机关要做的,就是形成一个统一具备可操作性的方案,把这些保安企业、保安队伍的特点、技术、优势整合在一起,构建成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新的力量和优势,为政府所用、为公安所用。彻底改变当前公安机关统一考虑欠缺、完全靠保安企业主动、单打独斗、作用有限的不利局面。

3、公安机关应坚持长期对保安企业、保安队伍进行指导,使其服务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能力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只有加强对保安企业、保安队伍的指导,才能确保保安企业、保安队伍充分发挥其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

(1)要加强保安企业、保安队伍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要向保安企业、保安队伍介绍清楚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重要作用,以及保安企业、保安队伍参与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保安企业、保安队伍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争取保安企业、保安队伍对这项工作的积极支持与配合,把自己融入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来,主动承担起角色和工作任务,把保安工作与公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2)要加强对保安企业、保安队伍对公安辅警工作专业性辅导,提高其辅警能力。要在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的基础上,有原则、有选择的向保安企业、保安队伍传达公安机关治安工作的任务、计划、措施、要求,使公安工作与保安工作有效对接,促使保安企业、保安队伍在实际辅警工作中明确目标和具体工作职责,有的放矢地开展辅警工作。要对承担大型活动、治安辅警、交通辅警、消防辅警等工作的保安企业、保安队伍的保安员开展公安专业知识培训和辅导,使保安员在各项辅警工作中做到业务熟练、技能高超、工作高效。要组织保安企业、保安队伍定期开展各项辅警技能的演练,提高其实战能力。

(3)要指导保安企业、保安队伍做好经营创新,把保障其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发挥作用的基础打牢。要充分发挥监管、指导作用,使保安企业规范经营、保安队伍规范服务,在这个基础上,要引导保安企业、保安队伍不断开拓创新,尤其是保安企业,根本是经济,经济好才能确保其更好地发挥在建设治安防控体系方面的作用,否则,生存都成问题,根本无法发挥作用。当前,国家正在大力推进供给侧改革,保安企业也应进行供给侧改革,使保安资源、保安生产要素整合、优化,创造好的经济效益,公安机关对保安企业也应做好这方面的引导。对于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要规范其内部保安服务行为,禁止其跨领域违法经营,扰乱保安市场。

(三)激励保安企业、保安队伍参与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性的责任。

要使保安企业、保安队伍始终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发挥重要作用,公安机关必须要建立起激励机制,以激发出保安企业、保安队伍的热情和积极性。一是政策扶持机制。公安机关要与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在扩大保安辅警领域、提供资金保障、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给予保安企业、保安队伍倾斜、照顾。二是各级公安机关支持保安机制。尤其是基层派出所,直接与保安企业、保安队伍一线保安员接触,在保安员履职的过程中遇到无理刁难或非法侵犯、伤害

时,基层派出所应及时、妥善处理,有力保护其合法权益。三是建立保险抚恤机制。要与地方保安协会合作,建立保险、抚恤基金,对在保安企业、保安队伍在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保安员因辅警工作负伤时给予最大限度治疗、救助、保障,保安员牺牲的,要帮助申请荣誉,提供资金,给予其家人生活抚恤、帮助、救助。四是评优机制。公安机关应按年度定期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评优活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保安企业、保安队伍要予以表彰奖励,使其

在企业等级评定、政策资金扶持等方面都有优先享受的先决条件。

总之,要使保安企业、保安队伍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需要保安企业、保安队伍积极参与、主动作为,更需要公安机关统筹规划、强化措施保障,把相关方方面面的工作扎实做好,相互间形成合力共振、协调配合。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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