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平安中国建设、平安江西建设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议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责任,12月15日下午,赣州市召开监督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创新“1+N”协同监督机制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双落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马维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邓增顺通报工作情况,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聂瑞和发言,市直有关责任单位纪检监察组组长及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
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纪检监察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认真履行“再监督”职责,制定监督清单,督促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
会议要求
要创新监督方式,建立健全监督室带动纪检监察组协同开展专项监督机制,推动落实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与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形成“两个责任”贯通联动,实现“1+1>2”效果。要紧盯监督内容,围绕“责任-任务-作风”三条主线,在责任压实、任务进度及工作作风等方面加强监督推动。要注重监督实效,用好用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现场调研、日常谈话、检查督导等方式主动监督、善于监督,确保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
要加强领导,将日常监督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专项监督结合起来,安排专人负责,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要转变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实际、深入现场,以严、实、细的作风,强力监督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要协同联动,市纪委监委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横向主动与市委政法委沟通对接,纵向加强对纪检监察组督促指导,健全协作联动机制,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监督推动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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