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精神懈怠的危险是我党面临的四个危险之首,其带来的危害不言而喻。本文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了当前环境下党员干部精神懈怠的多层面原因,并针对这些原因提出了较为合理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精神懈怠 危害 心理成因 对策
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九十周年的重要讲话中,提到“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精神懈怠”被列为四危之首,这个概念也得到了空前的重视。
一、精神懈怠的主要表现及危害——精神家园的腐化剂、行为退化的加速器
精神懈怠,顾名思义,是指精神意识层面的松懈和怠慢。而从广义上来讲,懈怠所产生的危害不仅仅局限于精神层面,同时也会导致广大党员干部行为退化、作风散漫。著名的温水煮蛙实验告诉我们:懈怠不可有,警惕不可无。
精神懈怠主要表现为:警惕性降低,行为动能下降,从而做事缺乏热情和耐力,办事效率低下,在困难面前容易退缩,对诱惑的抵抗力降低,甚至滋生腐败。“人才是第一资源,是国家发展的战略资源”。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领导干部,担负着重大的社会责任,对党的事业、国家的富强、社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就更应高度警惕,不能让懈怠有机可乘。精神懈怠不仅能够催毁我们的精神家园,还会使我们的行为快速退化,这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二、精神懈怠的心理成因――懈怠之危非单方根源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懈怠的形成也非偶然,它不是党员干部个体的自身原因,也不能归因为某项制度单方面的缺陷。
(一)责任感缺失导致“社会惰化”
“社会惰化”,是一个心理学名词,意指一个群体一起完成一件任务时,某个体所付出的努力往往比这个个体单独完成这个任务时付出的努力要少的现象。实践中发现,当某人一力承担某项任务时,他是丝毫不敢懈怠的,他甚至会对任务成败产生一定程度的焦虑。相反的,当一个任务分配给一个群体时,在这个群体中,每个人的责任感都会降低,每个人对任务完不成的负面评价也降低了焦虑,因为他会认为这不是我一人之过。究其原因,由于个体责任感的缺失,继而个体对被评价的焦虑减弱,行为动能也相应下降,这些直接导致了“社会惰化”现象的发生。
(二)价值观转变引发的动机、态度、行为的转变
所谓动机,是引起、推动、维持与调节个体行为,使之趋向一定目标的心理过程或内在动力。可以说,动机是启动行为的力量,有什么样的动机就会相应实施什么样的行为。所谓态度,是个体对特定对象的总的评价和稳定性的反应倾向。态度是联系个体内外世界的桥梁,态度含有行为的倾向性。甚至有的学者认为,态度在很大程度中决定行为。而价值观则占据了个体信念体系中的核心位置,形成个体评价事务与作出抉择的标准,也就是说价值观往往是一个人理想信念的核心。价值观对态度有直接的影响,这种影响是通过个体对对象赋予价值来实现的。所以,不可否认“价值观决定态度,态度决定行为”是有一定道理的。从中我们得出,价值观的转变对最终行为的转变具有深远的影响力。而如果一个人变得行为懈怠,态度冷漠,动力不足,很可能是他的价值观已经发生了转变。出现这种情况,就要从他的意识层面着手了,需要重新建构他的信念体系。
(三)“需要”受挫的矛盾冲突促使懈怠性选择
需要,是人对基本生存和发展的内外环境感到缺乏的一种不平衡状态,表现为对内外环境的一种稳定的要求。在需要得到满足后,这种不平衡状态暂时得到消除,而后又出现新的不平衡,新的需要又会产生。心理学家马斯洛把人的需要划分为5个层次: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人的需要是个复杂的体系,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需要,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需要,为了满足这些需要,人们会自发的付出各种努力。当我们的需要总是得不到满足的时候,当我们的目标总是不能达成的时候,我们体验到的就是挫折,它泛指阻碍个体达到目标的各种情境。多拉德(J.Donllard)曾经提出了“挫折-侵犯”学说,他认为“侵犯永远是挫折的一种后果”,“侵犯行为的发生,就是以挫折的存在为条件”。如果我们用“挫折-侵犯”学说来看待精神懈怠的现象,就会发现“懈怠是需要总是得不到满足之后容易发生的现象”,“懈怠行为的发生,就是以需要得不到满足的挫折为条件的”。 而当自己的需要通过正当的努力仍得不到满足的时候,一系列的矛盾冲突就产生了,在这些冲突之中,人们会选择一些能使自己获益或更容易达到的行为模式。
1、潜规则vs显规则:当一些冒险或边缘行为得到他人支持、经过重复并形成规则习惯之后,这种潜规则就被沿袭下来。使人忘记了原来这种行为是带有风险的,甚至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而人们之所以仍然愿意一次次地重复这样的潜规则,是因为这样的规则可以满足人们某些不能从显规则中满足的需要。在潜规则的获益与显规则的无利中,人们很自然地选择了前者。
2、诱惑强度vs惩罚强度:英国评论家约.邓宁谈到“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世间一切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腐败犯罪意识和行为的演变过程,往往循此路径发展。”可见,只要有足够强度的诱惑,很多人是甘愿冒着被惩罚的风险的。因为这里面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诱惑带给人的是眼前即得利益,而惩罚却是未来未知的风险,甚至还有可能逃脱的幸运。诱惑的及时与惩罚的不确定,导致人们对待有难度的工作任务往往绕道而行、产生懈怠和阻抗,而对侵犯、冒险行为(如腐败)产生动力和热情。
3、无功vs受过: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想法,得过且过,随意懈怠,用不作为来逃避有可能的问责。这种人的成就动机偏弱,遇到困难容易退缩,对现实的预期持悲观态度,对自己的工作能力缺乏自信,认为能够保持现状已经很不错了,任何的改变和风险都对他产生压力。因此,他们更倾向于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精神懈怠、行动力下降。对他们来说,无功起码是安全的,受过则是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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