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方式、作用与评估—— — 基于一个初步的分析框架郑秉文(中国社会科学院 美国研究所,北京 100720)摘 要:文章在对新中国成立 70 年以来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简单回顾的基础上,对改革开放以来 40 年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政策演进和制度建设进行了论述,对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 20 年来商业保险参与社会收稿日期:2019-11-01作者简介:郑秉文,男,山东掖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所原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社会保障实验室首席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福利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比较、社保基金投资等。本文写作过程中,作者邀请保险学界几位同行对初稿提出意见,他们是: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郑伟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院长助理王国军教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研究院保险数据文献中心副主任陈辉博士;燕道(宁波)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CEO 娄道永先生。上述四位同行在百忙之中对初稿做了有益评论,提出了宝贵意见,这里对上述四位同行表示衷心感谢!并对中国银保监会参加全国政协举行的相关座谈会上提供的资料表示衷心感谢!本刊特稿编者按:新中国成立 70 年来,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都经历了重大的历史变迁。
早在 1991 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 号)就对中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初步构想,从此,多层次社会保障始终成为中国社会保障建设的制度目标。商业保险是中国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一支重要力量,30 多年前,在一些地方开始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试点时商业保险就积极参与到制度创建中来。20 年前,中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加快了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步伐,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混合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四梁八柱逐渐搭建起来。由于年龄原因,郑秉文教授 2018 年从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所长的职位卸任。作为全国政协委员,郑秉文教授多次参加全国政协组织的调研小组,对多省社会保障体系进行实地考察调研,感触良多,收获颇丰;他承担撰写的调研报告曾得到全国政协主席汪洋的重要批示;他为郑州市设立组织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研究课题得到了全国政协主席汪洋的肯定和表扬(郑秉文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郑州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经过近两年的实地考察,郑秉文教授对商业保险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近年来发表的十几篇研究社会保障体系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的文章基础上,近月来,他又撰写了这篇长文。
用他本人的话说,这篇文章实际上是他两年来参加全国政协调研小组进行实地调研的学习体会,也是另文《“后 2020”时期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的思考》(载《宏观经济管理》2019 年第 9期,其主要内容是对实地调研扶贫攻坚的现实感悟和政策建议)的姊妹篇。该文一大亮点是对以往二十多年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伟大实践进行了全面回顾和客观评价,首次对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出了一个理论分析框架,并从这个分析框架出发对社会保障体系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在将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分为五种类型的基础上,对这五种类型的作用和遇到的瓶颈逐一进行了细致解剖,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后 2020”时期不断完善和改革中国特色的“多层次混合型”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一个参照。该文展示了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取得的成就,认为“合作型”参与方式影响最深远,覆盖面最宽泛,参与度最深入,已成为不可逆的发展趋势,即成为新农合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有力承办者、城镇职工补充医疗和补充养老保险的积极运营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唯一主办者、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养老基金受托投资的重要管理者。该文数据详实,观点新颖,这里全文发表,以飨读者;并作为一个学术研究,抛砖引玉,以期开展更深入的探讨。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Liaoni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第 47 卷 第 6 期2019 年 11 月Vol. 47 No. 6Nov.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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