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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

如何理解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入了新阶段。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这一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的科学内涵,对于新时代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遵循唯物论,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正确认识“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这一论断,是我们党牢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作出的事实判断。一方面,从历史上看,“落后的社会生产”这个表达,作为社会主要矛盾的一个方面的概括,在我国发展的长期过程中是符合客观实际的。但是,随着我国不断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境界,尤其是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来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进入世界前列,“落后的社会生产”这一表述显然已经不符合我国发展的当前实际了。另一方面,虽然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但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创新能力不够强,实体经济水平有待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就成为更加突出的问题,而且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因此,用“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来概括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是符合客观实际的。

遵循价值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立场,正确认识“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既是实事求是对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进行的事实判断,也是立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基本立场进行的科学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是根据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一客观事实,坚持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这一立场,科学回答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及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重大时代课题,举旗定向,谋篇布局,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立足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这一事实判断,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了“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的战略判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调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又着力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的权益。坚持科学发展,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发展活力,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遵循辩证法,坚持联系发展的辩证思维,正确认识“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辩证思维是唯物辩证法在思维中的运用,辩证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思维中的反映,联系、发展的观点也是辩证思维的基本观点。辩证思维要求,客观地而不是主观地、发展地而不是静止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普遍联系地而不是孤立地观察事物、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矛盾双方对立统一的过程中把握事物发展规律,克服极端化、片面化。坚持辩证思维认识“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要明确以下两个问题。一方面,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是发展问题。无论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还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都是人民对切身利益诉求从物质、文化领域向政治、社会、生态等领域的扩展和提升,而不是质的不同。无论是“落后的社会生产”,还是“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都是生产力水平从低到高的转变,而不是根本性的质变。

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都必须牢牢把握发展这个主题。另一方面,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具有逻辑必然性。其一,发展的不平衡问题是绝对的,平衡是相对的。协调发展是平衡和不平衡的统一。由平衡到不平衡再到新的平衡是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因此,解决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并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解决严重的不平衡即不协调和失衡问题。其二,发展的不充分问题是长期存在的,不充分是绝对的,充分只是相对的。相对于一定历史阶段和人民的需要而言,可以通过充分发展来解决发展和需要之间的矛盾,但相对于更高的历史阶段和人民更高更丰富的需要,发展的不充分问题又会凸显和呈现出来。因此,充分发展并不能一劳永逸。

遵循实践论,坚持问题意识的实践思维,正确认识“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过程,就是一个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矛盾运动永无止境,旧的问题解决了,又会产生新的问题。正确认识“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必须遵循马克思主义以实践为基础的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和价值论的统一,坚持问题意识,实事求是地对待问题,求真务实解决问题。正是基于强烈的问题意识,我们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我们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关键问题进一步研究思考,着力推动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新的历史起点、新的历史特点,很大程度就反映在我们所面对的复杂矛盾上,反映在我们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上。正如邓小平所指出,“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并不比不发展时少”。我们对于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判断,正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主要针对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着力解决“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作出的科学判断。

(作者系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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