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社会和谐的本质特征,在于坚持以人为本。从社会价值观的角度来看,社会主义作为高于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它的全部合理性和优越性,都植根于以人为本,体现于以人为本,展示于以人为本。社会主义制度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否定和超越,不仅仅意味着社会形态的转换、阶级关系的变迁和国家机器的重组,更重要的是意味着实现人的生存方式的改变、生存价值的提升。由此可知,我们党把以人为本的社会和谐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予以彰显,这本身就是增创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之举。还要看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主体和价值主体都是人民群众,而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发挥程度,又直接决定着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实际显现程度。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社会和谐,就能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也就能使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值得一提的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建设,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具有统合功能和辐射作用。社会和谐程度的提升,必将有力地促进和带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发展,使社会主义制度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优越性更加充分地体现出来。可以相信,随着社会和谐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由理论认知转化为现实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将以日益扩展的巨大优越性,向世界展示非同凡响的说服力、感召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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