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着力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以确保公共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突出治安问题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为引领,以基础建设为支撑,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健全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目标任务是: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格局,健全社会治安防控运行机制,编织社会治安防控网,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法治化、社会化、信息化水平,增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努力使影响公共安全的暴力恐怖犯罪、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等得到有效遏制,使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案件和公共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社会更加和谐有序。
《意见》还就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网建设,提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科技水平,完善社会治安防控运行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格局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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