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充满活力、高效有序的治理体系,要紧扣治理能力这个要求,治理能力主要体现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重点在加强政治能力、依法治理能力、专业治理能力、创新治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保持定力,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构建充满活力、高效有序的治理体系,要聚焦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依法厘清权责边界,以赋权、扩能、增效为重点,推动工作重心下移、权力下放、力量下沉,理顺条块关系,扁平管理层级,有组织有人员有经费有阵地有制度,放开手脚、轻装上阵。要激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社会认同,不断增强基层群众自治活力,探索创新基层群众自治实现途径,努力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要建立乡村治理、社区治理、校园治理的权责目录清单,进一步明确权责边界,把主要精力放在服务群众上。推动治理职责更加清晰、治理体系更加健全、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使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为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应充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深入挖掘和汲取中华优秀传统道德文化精髓,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精神动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建立惩戒失德行为机制。把法律和道德的力量、法治和德治的功能紧密结合起来,树立良好行为规范和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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