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本质属性中有社会性一面,其实它也是由动物的群体性进化来的,在进化的过程中也产生了质的变化。动物的群体性服从着纯自然法则,而人的社会组织则是按社会生产情况自觉地组织起来的。按人类社会的原则形成的社会对人也就提出了自己的客观要求,这些客观要求是多方面的,最根本的社会交往、生产劳动和伦理规范等。人们对这些客观要求的体验、认识和反应就成了人的社会需要。
在人的社会需要中,交往需要是很关键的。它不但保证着人的生存、安全和延续,在某种意义上,它又是产生和维持正常精神活动的支柱。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对于心理活动的发生和持续都起重要作用。这种需要得不到满足,人的精神活动往往就会崩溃或畸变。长期与社会隔离,即所谓“关系剥夺”或“社会交往剥夺”,可以使人丧失很多能力。社会交往的需要与人的精神需要有密切联系,如只有在社会交往中才能体验到社会责任、伦理规范等等,并由此产生满足责任感和道德感的精神需要,即使是生物需要也和社会交往有关联,如寻偶需要如果没有交往便不能实现。
社会需要中另一个重要内容是生产劳动的需要。这种需要既包含着生物性质也包含精神性质。这种需要就其起源来说应和生存需要有关,或者说它是生物性的生存需要的派生物。不能生产劳动就不能获得生存资料。对这一客观规律或客观要求的体验,就构成了生产劳动的需要。劳动需要的精神性质在于这种需要本身乃是以对自然的认识为前提,以创造性思维为关键。而它的满足形式除获得生存资料之外,还有对成果价值的认识,获得成果的同时会伴随着巨大的精神上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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