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社会 > 四川省省级机关后勤社会化服务管理标准

四川省省级机关后勤社会化服务管理标准

四川省省级机关后勤社会化服务管理标准必要性1993年,我省起步探索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逐步开放服务市场,引入竞争机制,采取整体或分项、委托管理或授权经营等方式,签约外包给社会服务企业。近年来

必要性

1993年,我省起步探索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逐步开放服务市场,引入竞争机制,采取整体或分项、委托管理或授权经营等方式,签约外包给社会服务企业。近年来,成都地区服务业稳步发展,市场机制日趋完善,为省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创造了条件。据调查,目前,省直机关70%的部门推行购买社会服务,促进了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初步实现了由计划型向市场型、无偿服务向有偿服务、举办服务向组织服务的转变,提高了市场配置服务资源效率和保障政务能力,节约了机关运行成本。

随着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与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不相适应、服务管理方式和经营方式与机关职能运转需要不相协调的情况日益突出。在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中,省级机关普遍存在着各自实践、标准缺失、制度不一的现象,有的追求和攀比高档服务,与节约型机关建设相悖,有的对市场价格把握不准,费用支付与服务水平不相符合。审计监督也反映出保障苦乐不均、服务参差不齐、成本高低不等等问题。

立足于满足和保障机关运行的基本需要,制定合理行政成本应当支付的参照性的基本标准,是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依法加强管理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规范机关后勤服务市场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公平公正服务,提高保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必然要求。

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

《标准》结合现代后勤服务特点,将机关后勤服务项目确定为房屋维护管理、公用设施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秩序维护管理、绿化管理、会议服务管理和职工食堂管理等7个方面,其中公用设施设备管理项目又包括供电设备管理维护、电梯运行维护、空调系统运行维护、消防系统维护、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等5个子项目。每个服务项目,赋予相应的服务内容和需要达到的服务标准。该服务标准,主要参照成都地区住宅物业服务之第三、四等级标准、物业公司对现有机关办公区物业服务相关标准和成都市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有关标准及部分省外情况,以保障机关正常办公的基本需要作为主要考量而提出。此外,按照《四川省省本级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实施意见》,对服务项目中关于商务服务的一些标准,如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招标代理服务、公共机构节能评估服务以及购买智能化办公的服务等方面,还将根据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订完善。

服务费用市场参考价格

《标准》着眼于机关后勤服务的商品属性,参照成都服务市场行情,提出与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有紧密联系的服务费用市场参考价格,以规范整个机关后勤服务市场。据调查,当前省级机关办公区物业服务管理费平均值为8.49元/月/㎡。成都市商用写字楼物业服务管理费普遍在15-20元/月/㎡,成都市金融城为18元/月/㎡。银杏物业公司承担的党政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费大多在11.5-14元/月/㎡,如成都市第一办公区是13.9元/月/㎡,第二办公区为13.79元/月/㎡。玉沙物业承担的省级机关玉沙办公区为8.5元/月/㎡,原省宗教局办公区为17.9元/月/㎡,省贸促会办公区为13.5元/月/㎡。从2013和2014两年看,成都市市区或周边地区的劳务用工成本,保洁服务人员月均1800元,水电工月均2300元,电梯、空调、高空作业等特种服务业人员月均2800元,不包括物业公司缴纳员工社保和支付员工福利、基金等支出。通过比较测算,综合考虑各物业服务区域面积的大小、服务内容的多少、地域地段的不同等情况以及保障机关运行基本需要、杜绝超标准服务、厉行勤俭节约的要求,在参考省直机关近年来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实际支付服务经费基础上,分析确定了具体的服务市场参考价格值,总体上低于社会同行业收费水平。这个价格是动态的,随着物价水平的变化和劳动用工成本的调整,在2至3年应作一次调整。

服务费用分摊基数

《标准》中除去电梯运行维护、会议服务管理、职工食堂管理以外,其余项目均按每月每平米建筑面积作为收费标准的分摊基数。原因是其余各项服务均同办公楼(区)建筑面积形成一定的比例关系。需要明确的是,时间和空间因素不影响以每月每平米作为收费标准的分摊基数,如中央空调系统,不因其仅在夏季或冬季使用而只收取夏季、冬季的费用,这项费用的实质是把一个年度的费用分摊到了每个月。再如环境卫生管理、秩序维护管理,保洁、保安等不因其管理范围只在公共区域而更改其按建筑面积收费的原则。确立每月每平米作为分摊基数,主要考虑是为了同社会同行业服务收费办法接轨。

服务内容标准与市场参考价格内在联系

服务提供方是按照服务项目的多少、服务标准的高低以及劳动成本消耗量的大小来收取相应服务费用的,即干什么事、达到什么要求,消耗了多少成本,才会支付多少费用。钱与物存在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制定《标准》主要考虑是要体现所要求达到的服务质量与市场服务价格的对应关系是有机统一整体,如仅出台需要达到的服务标准,对规范服务市场意义减弱,割裂了办事与花钱的内在联系,也对省级各部门把握市场服务价格,减少支付服务费用盲目性不具指导帮助作用,更谈不上对服务市场的权威约束性。同时,该标准仅是服务市场的价格参考标准,体现的是服务市场的价值规律,是为各购买主体或保障主体把握市场服务价格与要求达到的服务质量,减少支付服务费用盲目性,具有指导作用。二者有机统一,使省级机关运用这把尺子引进或开展服务,将有利于克服部门间保障苦乐不均、服务参差不齐、成本高低不一等问题,对加强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降低运行成本,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将起到制度约束作用。

上一篇: “宝贝”为何变“神兽”?“神兽”是怎么产生的?
下一篇: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四个基本维度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