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募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月18日
上午8:30-11:40 14:00-17:00
线下报名:
1.中国泰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大厅(泰安市泰山区明堂路57号B座)。
2.财源街道人社所、岱庙街道人社所、泰前街道人社所、上高街道人社所、徐家楼街道人社所、省庄镇人社所、邱家店镇人社所。
线上报名:将报名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进行扫描或拍照)发送至邮箱:tsqjybsyk@126.com,咨询电话:8222368
报名材料:
1.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
2.海外高校山东户籍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
3.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预备技师证书(含技师)等。
4.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街道、镇人社所进行初审,区人社局复审。
(三)确定招募人员名单
经审查合格的人员作为拟招募对象,招募岗位报满为止。同一岗位,按照报名顺序录取。确定的录取人员统一在“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
(四)实践岗位待遇
社会实践公益性实践期限一般为1个月,实践期满后,根据岗位实践情况可优先与用工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实践期间使用财政资金向实践人员发放不低于泰山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四、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有关要求,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条件和招募条件要求。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高校毕业生社会实践公益岗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实践人员签订实践协议。岗前培训、日常管理等由用人单位负责。
(三)高校毕业生社会实践公益岗人员享有实践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要履行实践协议的各项义务,不得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参与实践的,要提出申请,经协商后,终止实践协议。
(四)实践期满后,自动解除实践协议,用工单位与实践人员进行双向选择,双方可共同商议,协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本公告有关问题由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财源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6990972
岱庙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6261921
泰前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6210332
上高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6121608
徐家楼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5366123
省庄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8541107
邱家店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8661582
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8222368
泰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3210696735 15610373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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