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全中
党中央曾提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一论述。这一重大举措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对于国家繁荣富强、城乡居民幸福安康具有重要作用,对于构建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注重统筹协调,既要发挥法治的基础保障作用,也要发挥德治的教化熏陶作用,同时又要发挥自治的积极促进作用。相对而言,德治在市域社会治理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德治还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化解市域社会治理中的德治问题非常重要,这直接关系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推进质量和水平,因此,当前需要分析市域社会治理中德治面临的问题,同时采取措施加强德治建设。
德治在市域社会治理中面临着德治主体发展不平衡、德治内容不均衡、德治方式不完善等诸多挑战。首先,德治主体发展不平衡。在市域社会治理中,德治主体包括各级党委、政府、社会主体、公众等主体。当前德治已经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治理格局,德治建设初见成效,但是,目前在德治建设中仍然有政府负责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社会协同短板较为明显、公众参与力度较弱等问题。其次,德治建设内容呈现非均衡性特征。德治建设的内容包括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传统文化、发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道德体系的重要作用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存在宣传力度不够,城乡普及程度存在差异等问题;民族传统美德未能充分挖掘,其教化感化功能尚未体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的德治教化作用尚未得到充分重视。最后,德治方式仍不完善。德治、法治和自治的结合仍不紧密,德治未能与乡规民约等有机结合,城乡道德评价体系尚未建立,乡贤和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未来市域社会治理需要从发展德治主体、完善德治内容和丰富德治方式等几个方面来加强德治建设。首先,要不断发展完善德治主体,使德治主体发展更均衡。在市域社会治理的德治主体中,党委领导已经取得很大成绩,未来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完善党的领导,特别要注重发挥党委在德治中的统筹领导作用,注重党委在德治过程中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功能;政府负责已经卓见成效,但还需要继续完善政府负责的方式方法,使政府负责的制度体系更加科学完善。市域社会治理德治主体建设的主要短板是社会协同较弱和公众参与不足。加强德治中社会协同的主要途径是大力发展社会组织,特别注意大力培育公益类、慈善类、志愿类社会组织,注重发挥志愿类、慈善类、互助类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发掘这些社会组织的德治教化作用和慈善教化功能。在公众参与方面,要特别注重发挥家庭、家族在道德教化中的作用,使家庭和家族成为重要的德治主体,通过家庭、家族来推动公众个体参与到德治教化过程中来。市域社会治理过程中德治也要注重公众个体的作用,一方面,德治要注重对公众个体的德治教化,另一方面,也要鼓励公众作为个体积极参与到德治教化过程中,鼓励公众积极学习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德治内容。
其次,完善德治内容,多维度夯实德治内容体系。在市域社会治理过程中完善德治内容的关键是要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引领作用,要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方式。在德治内
容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居于德治这一治理方式的核心和中心地位,因此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在乡村地区,要采取乡村居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力度,除了利用网络新媒体之外,还可以采取与地方戏曲、地方文化、地方传统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宣传和润泽熏陶。完善德治内容还需要注重挖掘民族传统美德元素,充分发挥忠、孝、信等民族传统美德的教化作用。此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也是德治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完善德治内容要把这四个维度的道德体系联结起来形成合力,同时使社会公德深入人心,职业道德不断完善,家庭美德不断彰显,个人品德不断提升。
最后,完善和丰富德治的方式。在市域社会治理中,完善德治一要加强德治与法治和自治的结合,将德治融入法治和自治之中。德治和法治、自治三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统一协调关系,只有德治与法治和自治的有机融合和辩证统一,德治才能有效发挥积极作用。当前需要加强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将德治内容融入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之中,通过引导村民和居民参与制定、实施、遵守乡规民约和社区公约,从而实现法治、自治和德治的“三治一体”。村规民约制定要因地制宜富有特点,要体现村民自治特色。二要加强道德评价体系的建设。市域社会治理中德治要注重构建道德评价体系,推进文明家庭、道德模范、新乡贤的评选工作,发挥这些文明家庭、道德模范、新乡贤的道德示范带头作用。三是发挥家风家教族规的熏陶润泽作用。在市域治理的德治过程中,同样要注重良好家风的建设,发挥家风族规的道德教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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