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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深圳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

2022年深圳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主要负责深圳市内政府综合统计职能(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统一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

经广东省统计局核定反馈,我市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62680元,同比名义增长6.0%,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3.6%。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64754元,同比名义增长5.9%,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3.5%。

我市2022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0322元,同比名义增长6.0%,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3.6%。

深圳市统计局

2023年6月29日

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本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国家统计局官网),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平均工资=报告期工资总额/报告期平均人数。平均工资通常是以年平均工资的形式表现,月平均工资就是用年平均工资除以12求得。

2.统计范围

辖区内全部非私营和私营法人单位,以及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非私营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私营单位具体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工资统计是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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