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处直各单位,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市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保险工作力度的通知》(潜综治办[2018]17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保险辅助社会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深化平安潜江建设,平安泰丰建设,处综治办决定在全处进一步开展社会治安保险推广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会治安保险推广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会治安保险主要是面对全处广大农村和城镇居民家庭财产和意外伤害的保险,遵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和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办事处、村(社区)组织村(居)民自愿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费用,用于群防群治,并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提供保险保障,是一种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创新模式。
开展社会治安保险推广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能够为群众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提供风险管理,在人身财产受到不法侵害后能够及时提供经济补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刑事和治安案件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节约政府行政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效率,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安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开展社会治安保险推广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社会治安保险推广坚持“公平自愿、手续简便、赔付及时、群众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保险辅助社会管理的功能,利用保险机构的网点、人员、风险管理技术和防灾防损资金,有效预防盗窃和人身意外伤害等案件和事故,深化平安办事处、平安村(社区)、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家庭等建设。通过开展工作,使全处社会治安保险承保覆盖面实现较大提高,同时培育一批覆盖面广、管理规范、百姓满意的社会治安保险先进单位和先进村(社区),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参与社会治安保险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夯实社会平安稳定的基础。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社会治安保险推广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广社会治安保险推广工作顺利开展,办事处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办事处综治办主任担任社会治安保险工作联络员,主要负责治安保险推广工作具体实施及信息报送等事宜,我处制定了保险推广工作任务分解表,辖区各村(居)民委员会,处直各单位,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人保财险公司,共同抓好治安保险推广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推广。
(二)加强宣传发动。办事处各村(居)、各单位要加强对社会治安保险推广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充分利用标语、横幅、手册、宣传单等各种形式,通过图文并茂、深入浅出的方式,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保险,突出社会治安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推进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参与社会治安保险和平安建设工作,形成有利于社会治安保险推广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检查督办。办事处综治办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将社会治安保险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规划,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按照省、市综治办的文件要求,把综治险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查考评体系,加强工作部署和检查督办,推动社会治安保险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加强各村、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和协同工作机制,制定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专班专人,妥善处理各类重大风险事件。发生重大灾难事件时,要实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查勘理赔,在切实履行保险赔付责任的同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泰丰办事处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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