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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辈群体对个体社会化的影响

同辈群体对个体社会化的影响社会是由许许多多个人组成的有机整体,离开了人,社会也就不复存在了。而人是社会性动物,同样也不能离开社会而孤立的生活。刚刚出生的婴儿懵懂无知,是一个毫无自助能力的有机体

社会是由许许多多个人组成的有机整体,离开了人,社会也就不复存在了。而人是社会性动物,同样也不能离开社会而孤立的生活。刚刚出生的婴儿懵懂无知,是一个毫无自助能力的有机体,必须经过他人与社会的帮助和引导,这个有机体才能转变成一名能适应一定社会文化、有效地参与社会生活、为社会所接受的成员。而这一转变就是由社会化来实现的。

那么,什么是社会化呢?对于这个概念,学术界自古至今就有许多种界定。这里我们认为,所谓社会化,就是指作为个体的生物人,通过社会交互作用,学习社会文化,参与适应社会生活,成长为社会人的过程。具体讲,社会化包括两个方面的涵义,一个是人在社会中通过学习活动,掌握社会知识、技能和规范,取得社会成员的资格。二是个人积极参与社会生活,适应社会环境,再现社会经验。

社会化包括的内容相当广泛,最主要的是政治社会化、道德社会化和性别角色社会化。人的社会化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从个人方面看,只有经过社会化的个人才能适应社会生活,参与社会生活,在社会环境中独立生存,同时,社会化还有利于个人适应社会生活的变迁。从社会方面来看,社会化则有助于社会的正常运行,有助于社会文化的延续与发展,有助于维持社会正常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总之,社会化对于整个人类社会来说,意义甚大。

社会化既然有如此大的意义,对其进行更进一步的分析必定具有很大的理论价值。根据已学知识我们知道,影响个人社会化的因素有很多很多,但总体上可以分为遗传因素和社会环境因素,前者包括人所具有的特殊生理条件、较长的生活依赖期、高度的特殊学习能力和语言能力,后者则包括社会文化、家庭、学校、同辈群体、职业群体和大众传播媒介等内容。而本文主要是以美国心理学家哈里斯(J.R.Harris)的群体社会化学说为理论基础,从社会环境因素入手,重点讨论和研究同辈群体对于一个人社会化的影响。

首先,我们需要明白,什么是同辈群体。同辈群体也叫同龄群体,指由那些在年龄、兴趣爱好、家庭背景等方面比较接近的人们所自发结成的社会群体。同辈群体的成员并不一定是朋友,它始于具有一定独立活动能力 的儿童期,一般来讲,当儿童逐渐长大,发现自己的一些兴趣和爱好在家庭和学校中不能得到满足时,便开始寻找同辈伙伴。同辈群体是个人社会化的一个重要途径,它对人们特别是青少年社会化的影响尤为显著。当儿童长到一定年龄时,同辈群体的力量会慢慢超过家庭的影响力,并占据主导地位。在同辈群体中,社会化不是按照预先设计好的方案进行,群体成员可以独立自由选择自己的朋友和伙伴并以平等的地位与他人交往。这可以使儿童提高自身的独立意识,增强人际交往的能力。同时,同辈群体作为个人了解社会的窗口,是个体与个体之间交流的理想场所。同辈群体还可以为成员提供新的规范和价值,对成员的社会行为和个性施加强大的影响。有研究表明,当儿童随父母到外地时,往往说话口音从父母方言向当地同龄孩子的口音转变。著名的心理学家皮亚杰认为,儿童在同辈群体中的互动,对其道德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对正处于心理上的“断乳期”的青少年来说,独立意识逐渐增强,力图摆脱家庭或学校权威的约束,在与同辈群体的沟通中产生共鸣。据调查(时蓉华,1986),发现70%以上的青少年遇到困难而心情烦恼时,不是首先与父母商量,而是与同伴商量(包括异性朋友)。据日本总务厅1980年公布的《青少年白皮书》所记载,当代日本青少年凡遇到重大问题,首先找朋友商量,他们认为朋友比老师、父母更值得信赖。但同辈群体并不总是具有正向功能,利博在《塔莉的角落》一书中指出,一群街头伙伴会帮助她的成员忘记婚姻的责任,忘记应该承担的社会义务,在这种团体中的社会化使其适应失败的境遇。针对同辈群体对于个人社会化的负面影响,本文还将在后面加以详细论述与研究。

在中国,绝大多数父母认同的是“子不教,父之过”。在涉及儿童发展的研究领域中,人们一直理所当然地以为,家庭是影响儿童人格发展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环境,其影响的持久性和深刻性是其它环境所无法比拟的。这也和我们所学的知识相符,认为在一切社会中,家庭是最重要的社会化因素。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家庭是个人社会化的最初场所,为儿童情感的培养创造了条件,可以使儿童获得最基本的生活技能。这么说固然也很有道理,但在学术界,早有很多学者对这种观点提出了质疑。

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心理学家麦考比(E.Maccoby)和马丁(J.martin)以翔实的研究资料为依据,提出“父母可能对儿童的影响很小”,当时并未受到人们的重视。1995年,美国心理学家哈里斯(J.R.harris)在美国颇具影响的《心理学评论》上发表了《儿童的环境在哪里?——群体社会化发展理论》,首次提出了群体社会化理论,否定家庭环境影响的重要性;1998年,哈里斯又出版了《抚育的假定》一书,对抚育的假定(认为父母或家庭对儿童的成长有决定性作用)进行了否定与批判,并且进一步对自己的群体社会化理论做了全面的阐释。

群体社会化理论认为,父母对儿童的人格发展没有长期的影响,同辈群体是影响儿童人格发展的主要因素。哈里斯认为,传统的研究以“抚育的假定”为基本前提,没有考察父母是否影响儿童就直接去研究父母如何影响儿童,这在理论上有着致命的缺陷。而群体社会化理论的核心假设是儿童的社会化具有高度的情境特殊性,在一种情境下学到的东西不一定会表现在另一种情境之中。这是因为不同的情境需要不同的行为,一句机智的俏皮话儿在家里也许会引起会心的一笑,而在学校就可能被送到校长办公室接受训导。所以,父母对儿童的影响仅仅限于家庭情境之中。儿童独立地在家庭内外习得两套行为系统,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儿童倾向于喜欢家庭外的行为系统超过家庭内的行为系统。于是,家庭外的行为系统逐渐取代、超越了家庭内的行为系统,并最终成为其成人人格的一部分。因此,父母对儿童没有长期的影响。家庭外的环境(主要指同伴群体)才是儿童社会化的重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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