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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道路与中国的福利改革

第三条道路与中国的福利改革摘要:本文对第三条道路的政治理想、国家观、社会观、福利观等做了简要评介。按照吉登斯第三条道路理论的分析框架

摘要:本文对第三条道路的政治理想、国家观、社会观、福利观等做了简要评介。按照吉登斯第三条道路理论的分析框架,中国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福利制度深受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的影响,具有某些“左派”特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福利建设经历了从单位福利和集体福利到市场化改革的过程。当前,突出政府主导责任仍然是福利制度改革的核心;同时,在经济建设和社会福利服务提供方面,自由市场仍然有很大的发展和完善空间。

关键词:第三条道路吉登斯福利改革福利国家

社会福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社会成员的生活状况,提升其生活质量。国家在这种制度安排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国家是福利政策的制定者和监督者。因此,社会福利的制度安排和政党政治息息相关。一方面社会福利制度是政党维护其合法性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社会福利制度又会对政党政治甚至整个政治制度产生重要影响。从特定意义上说,福利政治既是执政党维护合法统治的有力手段,也可以上升为一种政治意识形态,乃至社会价值观。

社会福利对政党政治的影响,典型的例子是吉登斯的第三条道路思想及其对政党政治的影响。有学者指出,比较而言,第一条道路指的是20世纪4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支配西方社会30年的传统民主社会主义道路,第二条道路指的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流行西方近20年的新自由主义道路。在吉登斯看来,古典社会民主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存在明显的政治哲学差异,第三条道路则是社会民主主义和新自由主义思想的结合物。

(一)第三条道路的政治理想

吉登斯首先把第三条道路的政治目标定位于处理个人及其所处时代的时空关系上,他认为,“第三条道路政治的总目标,应当是帮助公民在我们这个时代的重大变革中找到自己的方向,这些变革是:全球化、个人生活的转变,以及我们与自然的关系”。

第三条道路秉持的价值观包括:(1)平等;(2)弱势群体的保护;(3)自主性的自由;(4)以责任为基础的权利;(5)以民主为基础的权威;(6)世界性的多元化;(7)哲学保守主义④。第三条道路的实现程序是:(1)激进的中心(theradicalcentre);(2)新型的民主国家(没有敌人的国家);(3)积极的公民社会;(4)民主的家庭;(5)新型的混合经济;(6)作为包容的平等;(7)积极性福利;(8)社会投资型国家;(9)世界性的国家;(10)世界性的民主。可以看出,吉登斯试图描绘的是一个类似柏拉图和莫尔式的理想社会形态。

(二)第三条道路的国家观

吉登斯认为,政府存在的目的是:(1)为各种不同利益的体现提供途径;(2)提供一个对这些利益的竞争性要求进行协调的场所;(3)创设和保护一个开放的公共领域:在这一领域中,关于政策问题的论争能够不受限制地开展下去;(4)提供包括集体安全和福利的各种形式在内的、多种多样的公共产品;(5)为公共利益而对市场进行规制,并在存在垄断威胁的情况下培育市场竞争;(6)通过暴力手段和警察机构的控制和使用来保证社会安定;(7)通过在教育制度中所发挥的核心作用促进人力资源的积极开展;(8)维持有效的法律制度,等等。

权威,包括国家的合法性,必须在一种积极向上的基础上得到重构。吉登斯概括为以下几点:(1)国家必须对全球化作出结构性的回应;(2)国家应当扩展公共领域的作用;(3)为了保持或者重新获得合法性,没有了敌人的国家必须提高其行政管理效率;(4)全球化向下施加的压力,使得用新的民主形式来取代传统的投票过程不仅可能,而且变得非常必要;(5)没有了敌人的国家的合法性,越来越取决于它们管理风险的能力;(6)民主制度的民主化不仅仅是地区的或国家的——国家应当具有全球性的眼光,而向上的民主化不应停留在地区层面上。由是观之,一个新型的民主国家应当具有如下特征:(1)权力下放;(2)双向的民主化;(3)公共领域更新:透明度;(4)行政效率;(5)直接民主机制;(6)作为“风险管理者”的政府。

(三)第三条道路的社会观

吉登斯认为“,培育一个积极的公民社会是第三条道路政治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公民社会的复兴主要包括:(1)作为合作伙伴的政府和公民社会;(2)通过激发地方主动性而实现社区复兴;(3)第三部门的介入;(4)地方公共领域的保护;(5)以社区为基础的犯罪预防;(6)民主的家庭。吉登斯强调的是构建一个包容性的社会。他说:“新的政治学把平等定义为‘包容性’,而把不平等定义为排斥性..在最广泛的意义上‘,包容性’意味着公民资格,意味着一个社会的所有成员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其生活的现实中所拥有的民事权利、政治权利以及相应的义务。它还意味着机会以及在公共空间中的参与。”排斥性这一概念所涉及的不是社会等级的划分,而是把属于某些群体的人排除在社会主流之外的机制。一个具有包容性的社会主要包括:(1)作为包容性的平等;(2)有限的精英统治;(3)公共空间(公民自由)的复兴;(4)“超越劳动”的社会;(5)积极的福利政策;(6)社会投资型国家。

(四)第三条道路的福利观

在吉登斯看来,欧洲的福利国家可以分为四种不同的制度类型:(1)英国的福利制度,重视社会服务和保健,但福利是按收入多寡来确定的;(2)斯堪的纳维亚或北欧福利国家,以高额税收为基础,基本取向是使每一位公民都享受福利,提供慷慨的福利金和资金充裕的国家服务,包括医疗保健服务;(3)中欧各国的福利制度,对社会服务的投入相对较弱,但在其他方面却有充分的福利性投入,获得福利的主要途径是就业,而福利基金的重要来源是社会保险金;(4)南欧各国的制度,在形式上类似于中欧各国,但涉及的范围比前者窄,提供的支持也比前者少。

吉登斯主张国家提供积极性福利。他认为,当今福利国家面临两难困境“,国家所提供的福利救济越多,发生道德公害(moralhazard)和欺诈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因此,“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在人力资本上投资,而最好不要直接提供经济资助。为了取代‘福利国家’这个概念,我们应当提出‘社会投资国家(socialinvestmentstate)’这个概念,这一概念适用于一个推行积极福利政策的社会。..从更一般的意义上讲,我们应当认识到,福利供给的重组应当与积极发展公民社会结合起来”。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社会福利制度大致经历了两个大的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从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末的传统福利模式时期,这一时期在改造旧中国遗留下来的社会福利制度的基础上,形成了国家负责、官方包办的民政福利和单位包办的职工福利等组成的传统福利制度;第二阶段是传统福利制度变革时期,自20世纪80年代末至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制度重塑并逐渐向社会化福利发展。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的社会福利体制主要包括针对“三无”人员及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民政福利、单位保障制下的职工福利。

从政治意识形态特征来看,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社会福利制度深受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的影响。这种福利制度安排具有如下几个特点:(1)福利制度安排服从于意识形态需要。主要表现为社会福利制度是人民当家做主和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2)平均主义的价值取向。在计划经济时代,整个国家的经济社会结构具有典型的城乡二元分割性,但是在板块分割的二元福利体系内部,却采取极端平均主义的福利分配方式,除了“干部-市民-农民”的等级划分对福利分配有一定影响外,整个国家的福利分配相对平等化。(3)福利制度总体而言在政党统治中发挥的作用不大,基本上处于政治附庸地位。(4)低水平的福利制度设计。计划经济时代的物质基础相对薄弱,各种票据制度、粮油供给制度加上无所不包的单位福利和集体福利,共同维系着一个相对平均却是低标准的国家福利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福利改革经历了从单位福利和集体福利到福利市场化改革的过程,改革的初衷是将福利制度作为市场经济改革的配套措施,并最终为市场经济改革服务,主要目的是让企业“甩包袱”。《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明确指出,“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要加快形成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一思路使得社会福利制度建设近乎完全抛弃了计划经济时代下的国家福利模式,而进入福利改革的新时期。20世纪80年代,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力建设以企业和职工缴费为基础的社会保险制度,随着民政部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思路的提出,以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服务对象的公众化、服务内容的多样化、服务队伍的专业化为基本特征的福利体制开始转型,中国社会福利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有人认为,“我国正在构建中的所谓社会保障体制实际上是一个理论含混、操作复杂、成本高昂、长期不能到位、家庭保障和商业保险多头占用资金、潜伏着基金现值和未来值矛盾的混乱体系。其基本思路是,在计划体制遗留的等级制度、大锅饭的基础上,画私人资本主义社会保障体制的路线图,在最致命的地方丢掉了中国特色。这种把公共品市场化的所谓保障体系浪费了中国特色,丢掉了社会主义”④。我们认为,中国市场化改革以来的社会福利转型开始时有过度“市场化”导向,使得新自由主义的价值取向弥漫于社会福利制度构建的理念中,并最终影响了制度设计。近年来,这种制度理念开始转型:从市场化导向逐步转向强调公平正义等价值理念和构建和谐社会,从为经济改革服务逐步转向为政治统治服务和社会建设服务。

前述吉登斯的学说已经成为流行全球的“第三条道路”思潮的理论基础。吉登斯第三条道路理论所作的努力,根本上是要把福利国家和自由市场体系结合起来。自从吉登斯提出第三条道路思想以来,也引来学术界诸多批评。

但不管怎样,吉登斯的“第三条道路”既不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半社会主义”,也不是社会党与共产党之间的“第三种社会主义”,甚至不是社会民主主义与古典自由主义(美国人所谓的保守主义)之间的一种选择。确切地说,它实际上是社会民主主义与欧洲保守主义之间的所谓“第三种”选择。

在对待福利国家的立场上,吉登斯的第三条道路理论反对以中央化的组织方式来推行福利政策,同时也反对为国民提供普遍性的福利。目前,从欧洲福利国家的改革方向看,国家责任逐步向“国家+市场”责任和“国家+市场+社会”责任过渡是社会福利改革的必然趋势。当然,这种改革的前提是政治民主、市场完备、公民社会发育成熟。西方发达国家倡导的从政府包揽到公民社会的积极参与、福利多元主义等福利制度改革,与中国有着完全不同的语境。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限制国家权力的自由主义诉求与扩大国家福利责任的社会民主主义诉求并没有完全对立起来。相对于中国而言,集权传统下的政府推动是社会福利改革成功的关键,突出政府的主导责任仍然是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的核心。我们认为,至少在福利改革的短期目标上,应当强调国家在福利制度中的主导责任,特别是财政责任,各级政府应加大社会福利的财政支持力度,逐步增加社会福利的财政投入。同时,福利制度本身离不开市场经济发展,在福利设施建设和福利服务提供方面,自由市场仍然有很大的用武之地和发展空间。中国的社会福利改革,既要在责任主体尤其是财政责任上突出国家的主导地位,又要在福利提供方式上倡导和完善自由选择和市场竞争机制。可以预见的是,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之路不会因为福利改革而停滞,社会福利制度建设也不会完全按照市场化的方式来进行。这或许就是中国未来福利制度改革的“第三条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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