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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厅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法和经验

省农业厅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法和经验省信用办:根据湖北省信用办《开展信用湖北周宣传活动方案》有关文件精神,省农业厅作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一

信用办:

根据湖北省信用办《开展"信用湖北周"宣传活动方案》有关文件精神,省农业厅作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务实推动,在机制建设上取得初步成效,进一步扩大信用湖北建设工作的影响力和认可度,营造诚实守信社会氛围。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工作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省农业厅厅长戴贵洲对相关工作作了批示,焦泰文副厅长亲自主持召开动员会,对认真开展"信用湖北周"活动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是加强组织建设,落实工作责任。我厅发展计划与财务处为具体责任处室,厅发展计划与财务处调研员陶保平因工作调整改为副处长陈军为工作联络员,各相关单位、处室配合开展工作。在开展"湖北信用周"活动中,专门成立工作专班,副厅长焦泰文为组长,陈军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处室联络员为成员。建立了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处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分解工作任务,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层层抓落实。

三是落实工作部署,推进工作开展。按照省信用办开展宣传活动工作的相关文件,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任务,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开展农资打假和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并下发了《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约谈和通报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农规〔2012〕3号)、《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省农业厅假冒伪劣农资专项整治方案》,对经营假农药案等违规案件进行通报和信息公开。

四是建立奖惩红黑榜,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开展对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等项目考核验收工作,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把个别考核不达标的经营主体进行通报,并要求认真整改。开展项目绩效考评机制,对所有项目实施单位建立绩效考评管理,直接与以后项目竞争立项挂钩,对在专项资金检查中未按要求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的项目实施单位和经营主体取消竞争立项资格。对五峰、云梦、松滋、潜江、武汉江夏区5个县市区在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单位给予10万元的奖励。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和省信用办的工作要求和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为加快我省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做出积极贡献。

湖北省农业厅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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