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推动实现这一目标任务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司法公正,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必须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促进公正司法是检察机关的基本价值追求
检察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提起诉讼和对宪法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进行监督等权力,其本身掌握部分司法权,同时又对其他司法机关行使监督权,是司法权运行中的关键一环。
从本质属性看,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指向在于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促进公正司法。“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在我国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备的大背景下,公正司法最大的隐患就在于现有法律得不到统一正确实施。行使法律监督职权、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是中国检察制度最鲜明的特征之一,目标指向就是通过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防止和纠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等执法司法不公现象,使法律内含的公平正义全面实现。
从时代坐标看,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对检察机关促进公正司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新时代,随着物质生活极大丰富,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权利和机会公平,还要求规则和结果公平;不仅要求检察机关自身公正司法,还要求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不仅要求做到公正司法,还要求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看得到、感觉到。检察机关唯有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毅力、更有效的举措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提供更好、更优、更实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才能不辜负人民信任和时代责任。
检察机关促进公正司法的现实路径
“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公正司法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一是必须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公正司法的最高原则。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党的领导和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公正司法是高度统一的,党通过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为实现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坚强保证。检察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必须自觉接受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破解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必须充分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本质上就是维护党的领导权威,检察机关应当认真履职,自觉维护好宪法和法律权威。必须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健全制度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确保新时代促进公正司法的各项工作贯彻党的主张,体现法治精神,满足人民需求。
二是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公正司法的根本要求。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是评判检察工作的重要标准,具体就体现在检察机关维护司法公正的每一起案件、每一个检察产品中,体现在司法为民的每一件实事、每一项检察服务中。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必须心中时刻装着人民,始终从人民长远的、发展的利益来考虑问题、谋划工作,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找准服务重点,努力使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安全、更有尊严、更加幸福。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祥和的期盼,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等犯罪行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就是要更加便捷高效地处理群众涉法涉诉问题,做到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发展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就是要切实加强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深化落实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等工作,让更多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
三是必须把秉持客观公正作为公正司法的履职立场。新修订的检察官法,首次以立法形式规定检察官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体现了新时代对检察官职业的根本要求。检察官必须把客观公正、平等保护作为履职的本质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不同阶层、不同身份、不同所有制主体、不同诉讼地位当事人,都做到一把尺子、一个标准、一视同仁,既作犯罪者的追诉人,也作无辜者的保护人。在司法办案中,必须铁面无私,秉公执法,正确处理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等关系,做到不放纵犯罪、不伤及无辜、罪责刑相适应。必须全面收集证据,既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罪重的证据,也收集无罪、罪轻的证据,既考虑对被追诉人不利的情况,也考虑对被追诉人有利的情况。
四是必须把贯彻新司法理念作为公正司法的必要前提。理念是行动的先导,理念的变革是革命性的变革。面对司法实践不断呈现出的新特点、新趋势,检察机关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及时更新司法理念、监督理念,并切实用以引领和指导司法实践,真正有力有效地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必须紧紧围绕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个效果”相统一这个目标导向,在正确适用法律、符合社会主义法律基本原则和精神的前提下,综合考量司法政策、价值导向、社会民意等各种因素,确保检察工作能够获得社会的积极评价和广泛认可,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必须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认识到法律监督绝不是你错我对的零和博弈,不存在你赢我输、你高我低、孰优孰劣的问题,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考量法律监督的目的和价值,推动构建各尽其职、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工作体系,形成良性积极互动关系,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五是必须把全面强化法律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基本手段。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公正司法的实现,离不开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制约。检察机关全面强化法律监督,通过开展刑事检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等职能,行使捕与不捕、诉与不诉的决定权,对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和法院的审判行为进行监督制约;通过开展民事检察,对终审裁决进行监督,必要时提起抗诉、引起再审,为民商事案件当事人提供公力救济的最后途径;通过开展行政检察,既防止行政机关的公权力被滥用,又防止其不担当不作为;通过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以公共利益代表的身份防止公益被损害、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进入新时代,检察机关必须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确保各项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挥,以实际成效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检察队伍促进公正司法应当具备的职业要求
检察机关作为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需要全面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为促进公正司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铸牢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检察队伍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首先就要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必须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地位观、权力观、利益观,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必须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发扬斗争精神,勇于自我革命,坚持不懈地查摆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执法司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锻造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作风过硬的检察铁军。
练就捍卫法治的高超本领。干好检察工作不仅需要担当的宽肩膀,还需要成事的真本领。检察人员不仅要做办好案的“工匠”,更要努力成为法律政策运用的“大家”,精准把握好蕴藏在法律条文深处的法治原则和法律精神。必须把业务建设当作政治性工作来谋划和推进,全面加强司法理念、职业道德操守教育,分层分类开展大规模业务培训,抓紧抓好专业化、精英化办案团队建设,教育引导广大检察干警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守职业良知,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努力培养一支专业极致、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强化严密规范的内控管理。随着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不断落实,检察权运行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检察官的履职风险明显增加,权力滥用风险也明显增加,要求我们必须把检察权规范化建设摆上检察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实抓好。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既充分发挥检察官主体作用,保障检察官在办理案件时依法享有独立办案权和决定权,又严格落实“谁决定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责任制,健全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做到放权不放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检控类信访线索“零暂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决惩处违法违纪行为,严防“灯下黑”。
(作者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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