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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教育”解读.pdf

“社会教育”解读.pdfVol13,No142007EducationalStudiesAug12007收稿日期:2007201225作者简介:侯怀银(1963汉族,山西人

Vol13,No142007EducationalStudiesAug12007收稿日期:2007201225作者简介:侯怀银(1963汉族,山西人,山西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院长、教育学博士、教授,主要从事教育基本理论研究;,男,汉族,山西人,山西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05级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高等教育原理研究。“社会教育”解读(山西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山西太原030006)摘要:根据对“社会教育”一词来源的考证,梳理了人们对社会教育这一概念的不同认识,揭示了社会教育的内涵和外延,同时剖析了社会教育的六个特征,即社会教育实施主体的多样性、社会教育对象的广泛性、社会教育内容的丰富性、社会教育形式的多样性、社会教育方式的补偿性、社会教育领域的广阔性。在对社会教育特征进行剖析的基础上,阐述了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区教育、成人教育等概念的联系和区别。关键词:社会教育;概念;内涵;外延;特征;功能中图分类号:G402052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1298(2007)0420003206教育的形态可被分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家庭教育是人最早接触的教育;学校教育则为人一生的发展奠定基础;社会教育是对人一生影响最大、最持久的教育。

这是因为人是生存在社会之中,整个生命历程都离不开社会的影响。但对什么是社会教育,目前人们还缺乏比较系统一致的认识。有鉴于此,我们有必要对社会教育进行比较全面的解读。一、何谓社会教育(一)“社会教育”一词的来源社会教育的概念从最简单的角度来理解,就是社会和教育两个词的结合。社会和教育的连用,最早出现在德国。据现有文献记载,1835年德国的教育学者狄斯特威格在其《德国教师陶冶的引路者》一书中最早使用“社会教育”一词。他认为传统的教育应扩大到国民的各个阶层,并注重社会生活的革新。因此,那时的社会教育,仅是指是为改善社会各阶层的社会生活提供教育之意。我国“社会教育”概念的使用,从官方来看,最早使用“社会教育”应该是在1912年。当时,蔡元培出任教育部长,由于他曾留学德国,德国是社会教育的发源地,他深知社会教育在德国的发展和影响,大力主张设立社会教育司。因此,临时政府教育部1912年正式设立社会教育司。这是在官方文件中第一次正式使用“社会教育”一词。据此,人们一般认为蔡元培最早从德国把社会教育的概念引入了我国。但实际上,社会教育这一概念是从日本传入我国的。中日甲午战争以后,我国学界开始以日本为媒介大面积地学习西方,许多新的名词纷纷传入我国,留学日本的许多学者纷纷撰文介绍日本的教育学说。

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日本教育学界被广泛使用的“社会教育”一词,经日文转译传入我国。据我们对当时出版的教育杂志考证,东京游学译编社编辑、长沙矿物总局发行的《游学译编》1903年10日第11册目录就已出现“社会教育”这一词,1901年创刊的《教育世界》在1907年10月159号目录也开始出现“社会教育”一词。可见,在民国前,国人已在使用“社会教育”一词。民国以后,社会教育不仅成为国家的一种教育事业,而且成为一个学科研究领域。冯世德等发起组织的“爱智会”所主办的《教育》杂志在1906号发表蓝公武的《社会教育论》,这是目前我们所查阅到的我国学者发表最早的社会教育论文。1913年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文明书局就出版了谢荫昌著《社会教育》,这是中国最早的社会教育著作。民国时期,我国学者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已对社会教育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探索。很可惜,民国时期的社会教育传统没有积淀下来。对社会教育的不同界定随着社会教育事业的发展,社会教育的概念逐步为人们所熟悉。但是,什么是社会教育,如何更为准确地认识社会教育,不同的学者由于对社会教育理解角度的不同,进行了不同的界定。11从社会教育的对象角度进行界定从社会教育对象角度,对社会教育进行界定,形成了以下几方面认识:第一,“社会全体说”,认为社会教育“以社会之全体为教育之客体,而施教育于社会全体之谓第二,“社会全民说”,认为社会教育“乃就人类共同生活环境中有组织的社会文化影响做积极措施,有计划地辅导社会全民,使其充实个人自己,也增进全体生活的内容,从而促进社会全面地向上发展。

此乃一种教育历程。”第三,“社会成员说”,认为社会教育是“学校与家庭以外的社会文化机构及其有关社会团体或组织对社会成员,特别是青少年所进行的教育”。第四,“青少年和成人说”。所谓社会教育,指遵循学校教育法(1947年法律第26,作为学校教育课程而开展的教育活动除外,主要针对青少年和成人进行有组织的教育活动”。以上这些认识,大都认同社会教育的对象是全体社会全体成员。第三、四种认识更进一步强调社会教育对象是青少年。从社会教育的对象角度认识社会教育,实际主要是从社会教育的客体角度揭示社会教育的本质,而忽视了社会教育的主体。21从社会教育的功能角度进行界定从社会教育功能角度,对社会教育进行界定,形成了以下几方面认识:第一,社会教育“是国家或私人欲使教育范围扩张,在普通正式学校以外,另办的各种各样的非正式的教育”。这种教育“包括各种教育机关和事业,应用各种方法和手段,给予一切未受国民基础教育的成年民众以补习的基础教育,及受过教育(无论何种程度)的民众以继续的教育。”第二,社会教育是指“凡国家、公共团体或私人,为图谋民众资质之向上,以社会全体为客体,使影响及于社会之教育者。”第三,社会教育可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进行理解。

从广义上而言,“社会教育是指一切社会生活影响于个人身心发展的教育”;从狭义上而言,“社会教育是指除学校教育以外的一切文化教育设施对青少年、儿童和成人进行的各种教育活动”。第四,社会教育也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去理解。社会教育在广义上,是指“旨在有意识的培养人,有益于人的身心发展的社会活动”;在狭义上是指“家庭和学校以外的社会文化教育机构实施的教第五,社会教育一词,“刚开始是被用以应一个国家所辖人民的主要需求和利益,而实施方式较为激进的一种社会教育措施”。从社会教育的功能角度对社会教育进行界定,一般都把社会教育视为一种活动,或“社会活动“,或”教育活动”,并强调作为活动的社会教育的影响作用。但功能一般是本质的外化,仅仅从社会教育的功能角度对社会教育进行界定,难以全面揭示社会教育的本质。31从社会教育的内容角度进行界定从社会教育的内容角度对社会教育的概念进行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社会教育包括了“处世、接物、立身、行事”。“社会者亦与家庭并立而为一种教育场者也。夫人既不能离社会而独立与世界之上,则无往而非社会,既无往而非教育场,终其身而不能离”。第二,社会教育是“以社会各界人士为教育对象,以经济、政治、文化、生活为内容的多种形式的教第三,社会教育是“在广泛的社会生活和生产过程中所进行的教育”。

从社会教育的内容角度对社会教育进行界定,实际上在试图揭示社会教育的内涵。这诚然是认识 社会教育概念的重要方面,但难以形成对社会教育 概念的全面认识。 41 从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比较角度进行界定 从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等相比较来 对社会教育进行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认识: 第一,社会教育对学校教育而言, “目的在(提) 高社会之智识、道德”。 第二,所谓社会教育,“是一种补助正式学校的 教育,是一种间接的或附带性的教育事业”。 第三,社会教育为“片面的补充的设施,非正规教育”。 17]第四,社会教育是“通过学校及学校以外的社会 文化教育机构对青少年和人民群众进行的教 学校教育是狭义上的教育,也是人们通常谈到教育时所指的教育。因此,对社会教育做出界定时 离不开和学校教育的比较。上述认识把社会教育作 为对学校教育的补充。第二、三种认识明确把社会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补充,是间接的教育活动。这 种认识是不正确的,实际上把社会教育沦为附属地 位,导致社会教育独立功能的丧失。社会教育应与 学校教育平行并进。第一、四种认识强调社会教育 主要是在学校教育之外进行的教育活动,认为社会 教育和学校教育是在不同场所进行的教育活动,应 互为补充,相互促进。

从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相 比较来对社会教育进行界定,可以有助于我们进一 步认识社会教育,揭示社会教育的特征,但难以形成 对社会教育概念的认识。我们应该在全面认识社会 教育概念的基础上,去揭示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 概念的联系和区别。 社会教育的内涵和外延由上述认识可以看出,到目前为止,对社会教育 的内涵和外延仍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人们对于社 会教育的认识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从模糊逐渐走向 清晰。虽然不同的学者对社会教育有不同的理解, 但是不同的理解实际上强调和阐述了社会教育的不 同方面。综合以上认识,我们试图对社会教育的内 涵和外延形成自己的理解。 11 社会教育的内涵 我们认为,社会教育可以从广、狭义两方面去理 广义的社会教育,是指有意识地培养人,并使人身心和谐发展的各种社会活动。 狭义的社会教育是指由政府、公共团体或私人 所设立的社会文化教育机构对社会全体成员所进行 的有目的、有系统、有组织、独立的教育活动。 广义的社会教育包括了社会生活的一切具有教 育意义的活动,实际与广义教育无多大差异。事实 上,最早的教育功能就是由社会教育去实现的。在 原始社会,家庭尚未形成之前,年轻一代的教育就是 在全氏族成员的共同劳动中及日常社会生活中,由 氏族公社的成员通过互相的言传身教,或由有经验 的年长者向年轻一代传授一些简单的生产和生活的 经验的方式进行的。

以后随着家庭及家庭教育的出 现,直至学校教育的产生,广义的社会教育才开始逐 步地分化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狭义的社会教育 这三种独立的教育形态。 狭义的社会教育概念,我们在这里实际上强调 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 第一, 社会教育实施的主 体,即社会文化教育机构,无论它的创办者是政府、 团体或私人,只要它是对社会成员实施了影响的教 育活动,就是社会教育的实施者;第二,社会教育实 施的客体,是对社会全体成员,而不是针对其中的某 个特殊群体;第三,社会教育实施的机构和场所,包 括公私立学校和社会文化机构;第四,社会教育是有 目的、有系统、有组织的、独立的教育活动。我们强 调社会教育不是学校教育的补充,而是一种独立的 教育活动。我们应将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平等看 待。对社会教育,我们必须认真策划,精心设计,周 密安排。 21 社会教育概念的外延 狭义的社会教育从其外延来说,主要包括了“社 会传统的教育”、 “社会制度的教育”与“社会活动或 事件的教育”等不同类型。所谓社会传统的教育,是 指一个社会的传统风尚对于个体的发展所具有的无 可言喻的教育性;所谓社会制度的教育,是指当下的 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制度对于个体的态 度、行为和信念所产生的一种塑造的作用。

一个各 方面良好的社会制度有助于个体德性的形成和发 展;所谓社会活动或事件的教育,是指个体从各种各 样的社会活动经验中所获得的教育。 二、社会教育的特征 社会教育的内涵和外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处在 不断地变化之中。为了更进一步地认识社会教育, 我们有必要进一步揭示社会教育的特征。社会教育 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社会教育主体的多样性社会教育是以社会全体成员为对象的,这决定 了只要是对社会全体成员施以影响的各种活动的主 体,都可以看作是社会教育实施的主体。政府、团体 或私人(主要是通过他们所设立的文化教育机构来 进行) 等都是社会教育的主体。社会教育实施主体 的多样性,决定了社会教育的实施必须协调好各个 主体的关系。这是社会教育实施的关键。 社会教育对象的广泛性对于社会教育的对象无论是总称之为社会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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