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现在中国非政府组织(NGO)发展具体存在哪些问题?
冯可立:现在中国NGO的发展最主要的是外部的限制,双重注册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很多组织要通过业务部门和民政部两部分的监管,有些组织很难成立。而在香港很简单,主要就是证明我们没有犯罪,就可以做很多不同的事情,比如推行宗教宣扬,公益事业,教育问题,对法律的介绍等等,这些功能我们自己去定。但在内地,1989年以后,双重登记开始推行,以前主要是民政部门去做,现在来看,这种制度造成了很大的障碍,很多民间组织很难建立起来。
经济观察报:你怎么看待壹基金前段时间由私募到公募的转变?这对于国内社会组织的发展有什么启示?有人说“壹基金只是个特例”,你如何看?
冯可立:现在壹基金转变成公募,作为公募,最重要的就是要向公众去交待,要订下很多的操守的规矩,基金要做到透明,比如行政人员收了多少钱,行政费是不是很高,有没有乱用钱,所以要做好责任交待就不简单了。
李连杰是个明星,当然有他的特殊之处,但是我要看的是他的一个影响,他会成为一个模范。其他人也会想,政府给我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让我们也可以做。这个特殊的例子能不能成为一般的规矩,这就是一个关键。我认为经过一段时间,应该是有可能的。尤其是李连杰是做的公益事业,应该是更开放的,对民生也有很大的好处。政府对壹基金做法持一个比较开放的态度的话,那就更好了。
经济观察报:一般来说,社会组织应该独立于政府和企业,才能保证公信力,你认为在社会组织的发展中,政府应该起到什么作用?社会组织是保持独立还是选择与政府或者企业合作?
冯可立:举个例子,香港有一个社会服务联会,联系的范围近两百个社团,一万多名专业社工。这个社会服务联会很多时候都提交福利的发展意见约见特首,要求政府正视民间的诉求。政府应该从人民中来,不是要求你绝对服从民意,但至少你要听到民间的声音,也多些反省。虽然内地现在还是官方主导,交流可能并不像香港那么容易,但是起码一步一步来。太多由上而下的政策制定就不好了,也要一些由下而上的意见。所以,应该把上下的意见综合起来,找一个平台,找一个论坛去做,去讨论,为什么不行呢?
社会组织的核心运作就是自已去订社会规矩。你自己订规矩,就应该遵守,因此就成为社会道德的一部份。中国现在最重要的是专业的发展。因为专业会有一定的规矩。比如说,香港有律师的公会,他们的专业就是要捍卫法治,教师的协会就要坚守教育的目的等等。社会工作者是人道主义者,用人道主义的精神与规矩去保障民生,这些都是从民间组织订下来的规矩,有些时候与官方的态度不同。这没问题,最主要的是官方与民间如何沟通交流。
虽然现在在国内政策的制定还是由下而上的,但是我也看到一些小的改变。比如我刚从东莞回来,接触有关社会保险的民间组织,他们都提出一些社会保险很多实务上要面对的问题,在这些民间组织中有一些人是官员,他们也了解到很多民间不同的反应。在中国,有不少的NGO其实里面有不少官员,他们身份上有矛盾,现在两者相同身份还是存在,下一步就应该有分工了,这个分工慢慢就要专业起来,如果分工好了,就可以综合很多意见。这个过程很长,可能要十年,二十年,但起码要有一个起步。政府最好就是定义自己的角色,做好自己的工作,在民意方面要比较开放,这是最重要的,民意的调查应该交给民间组织。但社会管理方面要多元化,以前你管所有的东西,但是管得不好,你就应该放手。
经济观察报:你认为中国社会组织未来的发展趋势是怎样的?
冯可立:我相信社会分工。社会分工不好的话,那整个社会发展就会受到障碍。什么是社会分工呢?就是职能分工,要是政府管得太多,政府就变成一个全能的政府,所以在中国来说,政府要退一步,就是要定义自己的角色,他做的就是维持治安啊,提供服务的等等,但最主要是尊重专业的发展,比如福利,法律,教育,会计等等,这(社会分工)是定海神针。
如果政府能够尊重专业主义,能够在不同层面建立价值观,政府不应该管这些东西,让专业来管。这样政府有政府的职能,民间团体有民间团体的职能,各自履行自己的责任,中间建立交流,才能形成一个比较好的公民社会。比如香港有个大律师公会,如果政府做了一些事情侵犯法治精神,他们会发一个声明告诉政府,政府要改,因为大律师公会是更专业的。因为政府做的很多时候一方面是政治问题,一方面是管理问题,他没有空间去做很多社会道德的建立,比如法治的精神,政府做不来的,一定需要很多行业来做推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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