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社会 > 河南省着力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 服务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河南省着力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 服务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河南省着力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 服务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教育部简报〔2022〕第53期河南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把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系统谋划,夯基固本

教育部简报〔2022〕第53期

河南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把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系统谋划,夯基固本,在健全责任体系、优化专业布局、加强内涵建设、夯实制度保障等方面持续用力,不断提高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供给能力和质量,推动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四级体系”覆盖,压紧压实责任链条。一是强化省级统筹。省教育厅建立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计划编制、招生考试、教学管理与改革、办学评估等工作。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建立继续教育专家库,定期专题研究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相关工作,进一步汇聚工作合力。二是强化属地管理。要求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本区域内校外教学点的管理,对校外教学点办学条件、招生宣传等加强日常监管,持续抓好办学质量监测。三是强化高校主体责任。督促高校切实做好招生、教学和学籍管理,指导校外教学点规范招生和办学活动,每年开展继续教育合作办学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四是强化校外教学点自身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校外教学点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通过“四级体系”覆盖,建立完善全流程责任链条,把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入口关”“过程关”“出口关”,确保各环节有把控、有人管、有质量。

“四维架构”布局,调整优化专业设置。一是突出办学特色。分类指导高校结合自身优势,办好特色专业、打造品牌专业。本科院校集中精力办好本科专业,高等职业院校办好专科专业,独立设置成人高校根据自身办学能力和服务面向办好优势特色专业,力求做到“精、优、特”。二是坚持需求导向。根据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分析近三年各高校办学质量、招生规模等情况,严格专业设置把关,引导各高校主动对接产业、行业用人需求,面向装备制造、绿色食品、先进金属材料、新型建材、现代轻纺等省内战略支柱产业,优化专业布局,重点设置急需紧缺专业。三是服务重大战略。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对接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人工智能、新材料、智能装备、新一代移动通信等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不断提升学科专业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匹配度。四是引进优质资源。加强省外高校在豫招生专业统筹,注重优质资源引进,进一步提升教育供给水平。近三年来,全省撤销专业点557个、新增专业点589个。通过不断优化调整专业布局,确保专业统筹更加科学化、精细化,推动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

“四个引擎”驱动,加强内涵质量建设。一是加强课程建设。大力推进在线精品课程开发,“十三五”期间建设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11门;2021年启动新一轮建设,已建设精品课程107门。加强学历继续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已立项建设示范课程88门、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6个。二是规范教材选用。坚持高校党委对教材工作全面负责,把继续教育教材建设作为学校人才培养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在教材选用过程中坚持“凡选必审”“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以及获省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三是深化教学改革。设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纳入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选题范围,加强新时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战略与制度研究,协同推进教师队伍、课程资源及教学模式改革。四是注重队伍建设。2020年起每年举办全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骨干培训班,详细解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有关政策,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围绕规范教学管理、提高办学质量等深入研讨交流,累计培训800余人次,不断提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人员能力水平。

“四类制度”保障,规范继续教育发展。一是推行规范化备案。实施校外教学点备案制度,先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详细规定校外教学点设置、资质与条件、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布局结构、备案程序以及校外教学点的管理、变更、撤销与违规处理等要求。二是推行常态化年检。出台《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的通知》,完善校外教学点年检年报制度,严格落实各方责任。2021年实现省内505个校外教学点年检年报全覆盖,其中合格463个,撤销42个。三是推行标准化评估。出台《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评估(2021—2025年)的通知》,并启动第二轮省级评估工作,制定详细评估指标,对教育教学质量等进行全面评估。四是推行精细化管理。制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行为“十严禁”“十必查”》,进一步明确办学禁止行为,实现从校外教学点备案、检查到评估的全过程规范化闭环管理,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促进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上一篇: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下一篇: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