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进展情况
在课题组负责人王名老师带领下,课题组指定了项目负责人及协调人各1名,专职负责本项目的管理推进工作。通过召开多次课题工作会,确立了子课题研究思路和框架,组建了子课题研究团队,同时设定了本课题的10个综合观察点,包括北京、广东顺德、深圳、苏州、杭州、上海、南京、成都、贵阳和云南。目前,课题组已组织子课题成员就顺德社区治理情况进行了多次深入调研,并在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微信公众号推出社会体制改革观察系列观点文章,目前已推送4篇观点文章。各子课题组在参与综合观察点调研工作的同时,也在同步进行针对子课题主题的专项调研,目前已完成了贵阳、成都、深圳和杭州等地的第一阶段调研。
各子课题具体情况如下:
子课题1:社会治理创新体系:1)文献研究方面,学习和研讨社会治理创新体系的分析框架,观测维度,实地调研与体系建设之间的逻辑关系,将从区域群落、境内外、领域等不同维度分析社会治理创新体系。2)调研方面,已完成第一阶段调研。以北京,成都,苏浙群落(苏州、杭州、南京、上海),粤港群落(顺德,深圳),云南等为主要观察点,逐步开展调研。已进行顺德国家与社会关系改革的深入案例和参与式观察研究,深圳行业自治,成都社区基金会,北京西站志愿服务体系,北京、上海、成都、云南为代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调研。3)成果推介方面,撰写案例报告并在ISTR国际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中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外法后参与社会治理的论文。4)研究的重点和难点,在于对“为什么”的挖掘。社会创新(自治性)如何发生?如何扩展和扩散?创新体系是什么?主体在哪里(居委会、能人、官员等)?动力机制是什么?结果是什么?如何扩散的?门槛边界和条件?如何生长与生态系统形成?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行为发生了什么调整?主体的关系是什么?有待下一步更深度的人类学的访谈和调研,包括关键人追踪,挖掘创新的动力机制。
子课题2:社会组织体制: 1)已完成课题研究基本思路的设计,包括:社会组织服务与服务提供机构的组织形态之间的匹配关系的分析框架构建;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及其改革所涉及的主要维度的研究。2)调研方面,已经选择典型地区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对其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缘起、进程、基本思路进行了调研;对改革后其社会组织与政府、企业的关系,各类社会组织相互之间的网络关系以及本地区公益慈善生态系统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总结和梳理;对改革后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对不同类型社会组织的影响进行了初步评估。同时,对该地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一些创新机制(如社会创新中心、社会服务交易所等)及其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和分析。3)学术交流情况:参加2017年11月的The 2017 Association for Research on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and Voluntary Action Annual Conference,发表论文“How citizens trust Nonprofit versus For-profit service providers in government contracting: An experimental Study.”(李小倩、刘求实)4)成果推介方面,在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发表观点文章: “公益慈善资源的融通与社会服务体系的活化。”5)关于研究的问题,分析框架还需进一步论证和完善。调研还需进一步深化;调研区域还需扩展;对某些群体或组织的进一步调研(外来人口和对服务对象机构如社工组织及其他承接政府或社创中心项目的社会组织)的进一步深入调研。
子课题3:社会服务与管理体制:1)文献资料收集整理方面,围绕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社会组织发展、公益慈善、社会创新等收集了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中外文著作和论文;围绕海外中国研究收集相关著作和论文。2)调研方面,第一阶段的调研以广东省、浙江省和成都市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创新为对象,已经开展的实地调研活动有:广州市顺德区政府改革与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调研、浙江省公益创投发展状况调研、浙江省环保社会组织发展状况调研、杭州市五水共治机制创新调研、杭州市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创新调研、成都市社区与社会组织创新调研。3)成果及推介:在2017年浙江省公共管理学会年会上发表文章,题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制度逻辑:基于“河长制”的比较研究”;在2018年浙江省公共管理学会年会上做发表,题目为“赋权型整合——以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创新为例”;在《中国社会科学报》上发表文章“社会组织治理的中国经验”。4)研究的重点和难点。“社会服务与管理创新”子课题的重点在于:a.对我国当前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领域发生了哪些重要创新的进行梳理;b.结合中国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特点,解释这些主要创新为什么会发生,它们在逻辑上的必然性是什么;c.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服务和管理创新的发展方向是什么。“社会服务与管理创新”子课题的难点在于从社会服务和管理创新中抽象出具有中国特色的规律,然后运用这些规律对于我国社会服务和管理创新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
子课题4:社会体制改革法制体系: 1)文献研究方面,收集梳理了社会体制改革方面的法律制度、政策,社会组织管理的现有法律和政策等,并就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关系进行初步法律分析。2)针对近几年出台的《慈善法》、《民法通则》、《志愿服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地方调研对其实施情况和影响进行评估,目前已经初步完成顺德等地调研。目前有2篇相关论文正在撰写中。3)研究中有如下关键点、难点需要进一步解决:a.研究的边界。社会体制改革涉及的领域较多,需要进一步明确所研究的社会体制改革相关法律制度的边界,在整体性、综合性和研究者的专长之间取得平衡。b.基本理论命题的探讨。讨论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治理创新的制度保障,最根本的命题是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权力和职能与社会权、社会责任的边界,这类基本命题随后要通过研讨会等形式进行更多的思想碰撞和探讨。c.实践中的法律障碍,尤其社会主体性生长的法律障碍需要进一步的实证研究。
二、研究成果情况
1. 王名、李硕严,“十九大报告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系统观点与美好生活价值观”,《中国行政管理》,2018年3月
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一个关于社会治理的系统观点和相对完整的思想体系,包括指导思想、基本格局、体制制度、发展水平、机制任务及战略目标等六个重要方面。要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包括作为社会共治主体之一的作用,也包括社会组织在协商民主和基层党建中的积极作用。十九大报告提出了美好生活的价值观,其内涵包括超越资本主义、超越国家主义、回归人民中心和人的全面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最高理想和目标,就是努力实现美好生活的价值观,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 王名,“学习《慈善法》 建构新体制”,《社会治理》,2016年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的颁布出台,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慈善法,对社会领域改革和社会治理创新都是非常重要的制度安排.无论是法律文本的条文和结构安排,还是立法过程,慈善法都是开门立法的范本。
3. 韩俊魁,“中国政府实现购买服务战略目标之障碍与对策研究”,《华南师范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
近年来,随着购买服务实践的快速发展,政府设定了以下目标:降低服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公众参与以及解决公共服务供给不平衡的问题.对于前两个目标,西方发达国家存在不少争议,中国面临的挑战更多:承接购买服务的主体不足,购买中的特殊主义;税收、人员行政费用、合同管理、绩效评估等机制不完善,均严重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承接服务主体的工具化以及受益人群的工具化使公众参与严重不足.此外,不同地区的财力、组织数量、组织能力之差异很难实现公共服务的均衡供给.为克服上述障碍,需从培育组织、完善购买机制、寻求利益相关者不同需求之间的平衡点以及整合资金使用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政策考量。
4. 刘国翰,社会组织治理的中国经验,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7月10日
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社会管理的主体,又是社会管理的对象,在提供多样化社会服务、建设美好社会、增强社会活力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会组织治理模式的发展既要遵循一般性的规律,又要服从本地社会的特殊规律。一般性的规律侧重于强调法治、市民社会发育、市场经济、共同价值观等,特殊性的规律倾向于中国特色、亚洲价值观、东西方社会的差异等。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我国的社会组织治理已经具备了中国经验的基本前提。
三、下一步研究计划
课题组将在前期文献研究和调研基础上,就已选取的综合观察点开展下一阶段调研和观察,包括苏杭地区社会治理调研,成都地区社会组织体系和社区基金会调研,深圳福田地区行业治理体系调研,云南农村参与式治理调研,北京西站地区志愿者管理服务调研,以及顺德政府购买服务与社会组织调研等。在调研过程,通过发现提炼观点,逐步清晰中国社会体制改革的发展脉络、特点和创新机制。从课题管理和工作机制角度,课题组将每季度召开一次课题组工作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研讨会,更新各子课题工作进展和调研发现,讨论调研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各子课题提交并分享工作论文、政策观点等研究成果。同时,课题组已设立研究成果报送和宣传机制,并由专人负责协调支持项目调研及工作推进。
具体任务节点与时间安排安排如下:
时间 研讨 工作任务
2018年9月底
(9月28日下午) 第五次工作会
第一次研讨会 1、 苏州和北京调研总结和汇报
2、 研究进展汇报和讨论
3、 各子课题成果宣讲研讨、专家研讨
4、 产出2篇工作论文/政策观点(暂定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子课题+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子课题)
2018年12月底 第六次工作会 1、南京、上海、杭州调研汇报
2、研究进展汇报和讨论
2019年3月底 第七次工作会
第二次研讨会 1、 成都、顺德第二阶段调研总结和汇报
2、 研究进展汇报和讨论
3、 各子课题成果宣讲研讨、专家研讨
4、 产出2篇工作论文/政策观点(暂定社会服务改革子课题+社会治理创新子课题)
2019年6月底 第八次工作会 1、 深圳、云南、贵阳第二阶段调研总结和汇报
2、 研究进展汇报和讨论
2019年9月底 第九次工作会
第三次研讨会 1、 子课题报告框架及写作进展汇报和讨论
2、 各子课题成果宣讲研讨、专家研讨
3、 产出2篇工作论文/政策观点
2019年12月底 第十次工作会 1、 子课题报告初稿讨论
2、 项目总报告和专著撰写分工
2020年3月底 第十次工作会
第四次研讨 项目总报告和专著专家研讨会
2020年6月底 第十一次工作会 课题总结会
2020年9月底 结题研讨与论坛 专家研讨会
(课题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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