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要求,搭建高层次人才平台和工作创新平台,推动云南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省社科联启动2022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家工作站建设的主要任务
专家工作站的主要任务是搭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高层次人才平台,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国内知名社会科学专家到我省进行项目研发、合作攻关、培养人才、学术指导、决策咨询、成果转化推广等服务工作。推出重大科研成果,培养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转化推广应用前景良好的科研成果,提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综合实力和影响力。
二、申报范围
省内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党校、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省级社科学术社团等可申请建立专家工作站。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建站的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好专家工作站的人员、经费、办公场地及其他保障条件;
3.应提交与建站专家签署的,有明确科研创新与咨询服务目标的建站合作协议;
4.拥有与建站专家研究方向较适配的本地科研团队,团队带头人必须是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同时担任专家工作站负责人。
(二)申请建站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在国内外有较高的学术知名度和影响力;
2.应具备以下条件(人才称号)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人文社科一级教授,长江学者,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级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凝聚力;
4.具备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近5年来至少主持或独立完成1项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
5.原则上为年龄不超过70岁的正高职人员。
(三)专家工作站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在拟合作建站方向上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并已经取得较好业绩;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与建站专家有较好的学术合作基础;
3.原则上为年龄不超过60岁的正高职人员。
(四)建站目标:
专家工作站建设应立足云南的生动实践,组织开展前瞻性、战略性学术理论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云南学术原创力、影响力、竞争力,围绕推出高层次研究论文、高水平研究专著、高质量决策咨询报告、举办高端学术论坛等方面,自主提出三年期建设目标,且不低于以下基本建设目标:
1.注明专家工作站资助〔以“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XXX专家工作站资助”或“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工作站(立项号XXX)资助”的形式注明,下同〕,在CSSCI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
2.本地团队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及以上,其中重大或重点项目不低于1项;
3.注明专家工作站资助,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本及以上;
4.注明专家工作站资助,为云南省州市及以上党委政府报送咨询报告5份及以上,其中直接向省社科联报送咨询报告不少于3份;
5.在云南举办以建站专家为主旨发言人的学术活动3次及以上;
6.建站单位可在以上基本目标的基础上自行设置其他建设目标。
四、经费支持
(一)专家工作站运行周期为3年,对批准建立的工作站,省社科联计划对每个工作站支持90万元经费。批准建站第一年,给予30万元经费支持;完成中期目标,通过中期考核,给予30万元中期建设经费;建设期满,通过考核验收后,给予30万元后期运行经费。
(二)专家工作站经费专款专用,经费使用参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云财教〔2021〕382号)规定之使用范围,按国家、云南省和建站单位相关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建站单位要按一定比例配套专家工作站建设资金,为专家工作站建设提供可持续的资金保障。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各申请单位与建站专家共同提出建站申请,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工作站申请书;
(二)申请单位(部门)与建站专家签订的合作协议;
(三)申请单位及建站专家相关信息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于9月19日前,报送至省社科联科研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何晓晖 0871-68310844
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二环西路397号省社科联306室,650106
附件: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工作站申请书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工作站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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