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建设是直接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一项重大战略工程。社会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首次提出,并于党的十七大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相并列而作出的整体谋划,既涵盖了以就业、收入分配、教育、健康、养老和社会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基本民生,同时也包括以维护社会秩序为重点的社会治理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续推进社会建设,在增进民生福祉和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大力推进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深刻总结其宝贵经验,对于新时代更好推进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新时代党领导社会建设的内生演化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中国共产党首次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个领域布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且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指引下提出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要求。经济方面明确了“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二〇一〇年翻一番”的目标,相比于之前提出的经济发展翻倍指标,这是第一次将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纳入指标,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民生的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增强更加重视。同时,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社会建设主要内容,提出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全面覆盖”“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等民生建设各方面目标。在物质生活逐渐丰腴的新时代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在全面性、普惠性、均衡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党和政府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实现社会活力且安定有序的重要途径,从根本上丰富了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明确了社会建设的根本方向。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并首次专列一章对“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作出具体部署,自此正式以“社会治理”代替“社会管理”。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的“十三五”规划建议,在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指导下进一步拓展了社会治理内涵,提出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等基本要求。不仅如此,“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成为全面小康新的目标要求之一,明确提出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等新战略。特别是进一步明确了脱贫工作“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新要求,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扶贫对象大幅减少”相比,脱贫目标更加具体明确,揭示出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消除民生短板、全面建成小康、走向共同富裕的坚定决心。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强调这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主要制约因素。这就意味着我们党当前的主要任务已经是在“蛋糕”进一步做大的基础上分好“蛋糕”,不仅要以更充分的发展解决好民生多层次、多样化、高品质的新需求,更要解决好发展的均衡性,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此,我们党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引领,坚持“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基本思路,把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作为评价标准,对社会建设作出了顺应新时代要求的战略部署。在民生方面,把“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确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之一,科学阐释了“发展为了什么”“民生建设依靠什么”的问题,既强调了发展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动力源泉,又提出改善民生要注重实事求是,遵循“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在这一总体要求下,对教育事业、就业质量、人民收入水平、社会保障体系、脱贫攻坚战、健康中国战略等作出了新的部署安排。在社会治理方面,提出了“要持续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建设”“深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等内容。
制度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管根本、管长远等特点。十九大以来,我们党十分注重强化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通过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民生保障制度,要通过“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从改善民生和社会治理两大领域对社会建设实现制度化、法治化作出了系统全面部署。这些新目标新要求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进行社会建设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内涵丰富,立意深远。
新时代党领导社会建设的新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向往的美好生活为目标引领,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致力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经过近十年的探索和发展,使社会建设的各项目标与要求逐项变为现实。概括这一阶段所取得的显著成效主要表现为:
(一)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升,获得感显著增强
经济发展是民生工作的基础,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有利条件。党和政府始终坚持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进行社会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2012年至2018年间,国民生产总值从53.9万亿元增长到91.9万亿元,居民人均收入也由39782元增长到了65650元,提前两年实现了党的十八大所提出的比2010年翻一番的发展目标。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全球各国都因遭受新冠肺炎疫情肆虐而经济倒退的2020年,我国则是唯一保持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国民生产总值成功突破百万亿大关。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更好地改善人民生活,满足人民期待。与国家经济水平增长相伴相生的自然是人民就业、收入、消费水平的显著改善等各方面变化。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显示,自2012年以来,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2年的24565元上涨到2020年的4383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7917元上涨到17131元;相应地,同期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则从16674元上涨到27007元,农村居民从5908元上涨到13713元①。与此同时,就业作为最大民生工程,从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均超过1300万人,即便在2020年,也超预期新增就业1186万人。就业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人民获得感显著增强,为改善民生、稳固民心、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强有力的基础。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衡量社会生活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指标,是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反映和直观写照,其成就也十分显著,“信息畅通,公路成网,铁路密布,高坝矗立,西气东输,南水北调,高铁飞驰,巨轮远航,飞机翱翔,天堑变通途”②,城乡面貌发生极大变化,人民生活环境和生活品质明显提升。
(二)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
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的使命所在和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之后,脱贫工作中剩下的大多已经是极度贫困、特殊贫困的地区和群体,实现这部分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一场攻坚克难的硬战,是关系全面建成小康、“两个百年”奋斗目标能否真正实现的关键环节。对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地把脱贫攻坚战作为当前民生事业的第一工程,并在十九大报告中向全国人民作出了“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庄严承诺。党和政府带领全国人民在消除贫困的道路上赓续发力,取得了全球瞩目的历史性成就。据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公报数据显示,在贫困人口收入方面,2020年国家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588元,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农村居民2.3个百分点;从“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来看,建档立卡户的不愁吃、不愁穿目标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也都得到应有保障。以义务教育为例,除了不到1%适龄少年儿童是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休学、延缓入学、已初中毕业等不在校,其余99%以上适龄少年儿童义务教育保障问题通过在校就学、送教上门的方式获得根本解决。8年来,中国共产党举全国之力实现了“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③的历史性成就,带领全国人民向共同富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创造了人类减贫史的奇迹。与此同时,脱贫攻坚战中习近平提出的“精准脱贫”“精准扶贫”理念,成为中国共产党反贫困理论的重大创新成果,为世界脱贫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三)教育事业开创新局面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是立国强国之大计,是推进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培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类人才作为加强社会建设、发展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实现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一是教育普及水平实现新提升。2020年,学前教育在园幼儿从2012年的3685.8万人增加到4818.3万人,毛入学率达到85.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5.2%,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99.96%,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102.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1.2%,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经达到54.4%,比2012年高出24.4个百分点④。二是教育公平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注重教育公平主要体现在加大对农村和中西部教育投入力度,均衡教育资源配置,促使城乡区域教育水平差距加快缩小。截至2020年底,贫困地区学校网络普及率大幅提升,全国中小学互联网接入率达到100%,拥有多媒体教室的学校比例达到95.3%;“特岗计划”“国培计划”的实施促使乡村教师队伍水平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覆盖1634个县、13.63万所学校、每年惠及4000余万名学生。三是平均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从高中及以上受教育人数增长水平来看,与2012年相比,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从844.6万人增加到876.4万人;特殊教育招生从6.6万人增长到14.9万人,比2012年增长1.3倍;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从688.8万人增长到967.5万人;尤其是研究生教育规模大幅度扩大,招生人数从2012年的59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110.7万人,相应地,在学研究生也从172.0万人增长到314万人,毕业生由48.6万人增长到72.9万人,均比2012年增长了将近一倍。总体上看,教育事业各项目标的实现促使国民素质得到大幅度提高,获得感显著增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队伍的壮大发展、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作出重要贡献。
(四)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党的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社会保障作为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的“安全阀”和“稳定器”,逐步构建起了“以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社会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⑤的世界最大规模社会保障体系。2020年,社会保险方面,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4563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4244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达到3442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达到101678万人,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分别达到21689万人、26770万人、23546万人。社会救助方面,参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到805万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621万人;保障农村特困人员达到447万人⑥。在社会福利方面,儿童福利机构数从2012年的463个增长到735个,老年人与残疾人服务机构单位数达到38000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在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等方面取得诸多成就和进展,全覆盖、多层次的中国特色现代化社会保障体系为实现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提供了坚实基础。
(五)健康中国战略取得良好开局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是增进民生福祉、衡量人民幸福感的重要指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健康,并在十九大报告中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纳入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统筹推进,人民健康成为党领导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进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内涵,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医疗卫生资源方面,与2012年相比,2019年全国卫生总费用增长了1.34倍,从28119万亿元增长到65841万亿元;人均卫生费用则从2076元增长到4703元;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从1.94人增长到2.77人。人民健康水平方面,婴儿、5岁以下儿童以及孕产妇死亡率均显著下降,相较于2012年的10.3‰、13.2‰、24.5/10万人,分别下降到2019年的5.6‰、7.8‰、17.8/10万人⑦。此外,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面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截至2021年3月底,全国(含港澳台)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02762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97518例,累计死亡4851人⑧。新冠疫苗免费接种工作也顺利展开,从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着手依次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到2021年5月底突破7亿剂次,全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六)社会治理取得新成效
创新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简政放权改革工作成绩突出,从2013年到2017年,仅5年时间国务院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综合就达到618项,“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和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极大地激发了全社会创造活力;政务公开、“互联网+督查”的全面开展,推动“以人民为中心”的督查新格局逐步形成,政府治理已进入科学化、信息化轨道。我国社会组织蓬勃发展,专业化程度不断提升,截至2019年底达到86万多个,比2012年增加了36万多;全国持证社会工作者也从8.4万人迅速增长到53.1万人。此外,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在创新中不断发展和完善,据统计,仅2019年一年就调解民间纠纷931.5万件,公安刑事案件也由2012年的655万起减少至486万起,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成为我国社会治理的显著成果。显而易见,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逐步形成。
新时代党领导社会建设的基本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社会建设进行的积极探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积淀了宝贵经验。
(一)立足国情是做好社会建设的基本依据
我国的基本国情是我们党制定一切方针政策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仍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仍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两个没有变”的重要论述表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仍是当前我国所面临的最大实际,因此,我们“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而不能脱离这个实际。”对于社会建设而言,我们党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点的基础上,以改善民生和促使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化为重点,创造性地把社会建设纳入到了“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当中,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方法、新举措,使得社会结构得到持续优化,民生水平大为改善,社会创新不断加强,社会活力不断彰显,这种社会建设所呈现出的新局面正是在坚持实事求是,始终立足我国实际的基础上所取得的。
(二)加快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是根本保障
没有规矩,难成方圆。从本质上来看,制度是一种“准则”或“规章”。制有“规约”和“限制”之意,而度则是“标准”和“规范”的意思,将二者合并后意为,以规范和标准的制约体系形成一种行为边界从而对对象群体产生某种约束和限制。制度作为一种人的行为模式和行为规范,是人们在交往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经系统化和规范化的凝结和积淀后的结果。制度因其具有的规范功能、协调功能、激励功能、预测功能、指导功能,以及所具备的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全局性等特点,成为保持社会长期发展稳定的必要因素。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民生领域涉及范围广、人民利益需求呈现多层次和多样化等特点,我们党以制度为抓手,加大制度创新和实施力度,使得各项制度更加成熟稳定。在发展民生方面,在改革既有民生保障体系过程中,坚持统筹完善城乡民生保障制度,不断健全更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促进机制,加快构建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水平。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方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保持社会稳定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出发,坚持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坚持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一系列纵向贯通、安全可靠、系统集成的制度体系逐步建立起来,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化解便捷高效的要求。只有以制度为抓手,构建起长效机制,才能减少破坏社会稳定的因素,激发社会活力,从而保障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根本目标
社会和谐稳定离不开社会的公平正义。公平正义作为一种价值理念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一种社会理想,其核心要义是社会中的每个成员都可以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在社会中发挥着凝聚力量、增进团结、使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的作用。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公平与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同时也是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的一个显著的价值特征。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和制度环境,需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在努力促进社会平等、推进分配公平、保障公民权利、保证机会公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上下功夫。公平正义不是抽象的,而是历史的具体的。邓小平把共同富裕视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江泽民将公平正义提升至涉及全社会的战略高度来予以重视,胡锦涛将公平正义作为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和目标,这都是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秉持着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相结合、兜牢民生底线、激发社会积极性的原则,加大构建权利、规则、机会公平的社会公平保障制度体系,实施按照社会成员贡献大小进行初次分配和进行合理有效的再分配,保证了每个社会成员都能享受到发展带来的红利,维护了整体利益,增大了社会安全系数。如果缺少了公平正义,那么社会建设也将失去意义,终将不可能持续下去。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根本立场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推动社会进步的主体,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民生领域头绪纷杂,涉及领域广,最根本的是需要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让人民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社会建设的内生动力,把人人共享发展成果作为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以在发展中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为重点,积极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幼有所育、劳有所得、学有所教、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扶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真正做到了使人民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幸福感、获得感。
马克思认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⑨解决人民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是进行社会建设的首要问题。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为人民谋福祉,努力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始终是我们党在社会建设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五)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根本保障
“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回顾历史,我们党带领人民群众进行改革开放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快速推进,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稳居世界第二位,制造业位居世界第一位。并且中国以人均GDP近一万美元的态势已经进入中高收入国家行列。这些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正得益于党的领导。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具有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在社会建设中,发挥了“主心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党能够为社会建设提供方向指引。党的十三大明确将“人民生活进入小康”纳入“三步走”战略,一直到党的十九大,明确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们党同人民一起,筚路蓝缕、栉风沐雨,始终在“建设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方向上赓续奋斗,才有了今天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巨大成就。第二,党能够为社会建设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南。科学的理论是实践成功的指南和保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其中包含了系统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思想和新理念,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第三,党能够为社会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国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作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⑩这里的优越性指的是“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举国体制。中共中央和国家机关负责统筹制定国家的政策方针,地方党委和政府负责做好域内协调、上下衔接和监督检查工作,基层党组织具有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先导性和能动性,是化解社会风险和矛盾的第一线。可以说,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在社会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才能够确保社会建设事业的稳步发展。
结语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高品质样态,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秉承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结合新时代新形势,深刻把握社会发展规律,以回应人民最直接最关心最期待的问题为立足点,提出了一系列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新理念新要求,为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中,我们党不断攻坚克难,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增进了人民福祉,激发了社会活力,实现了国家的安全稳定,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道路,为全球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志之所趋,无远弗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提升社会建设水平,既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改善各项民生福祉,又需要正确把握住维稳与维权、社会活力与社会秩序、自治德治法治之间相互关系,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积极推进社会治理格局创新、方式创新、制度创新,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的专业化、智能化、科学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才能真正确保人民更加安居乐业,社会更加安定有序,国家更加长治久安。
注释
①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20》,。
②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12页。
③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1年2月26日。
④教育部:《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主要结果》,,2021年3月1日。
⑤李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史(1949-2012)》,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16年版,第296页。
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快报数据》,,2020年12月31日。
⑦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20》,。
⑧卫生应急办公室.《截至3月31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2021年4月1日。
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2页。
⑩《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40页。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