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容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保障的基本纲领。
一是社会保险目的是保障被给付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属于基本性的社会保障;
二是社会保险的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劳动者;
三是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是补偿劳动者的收入损失;
四是社会保险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用人单位(雇主)、劳动者(雇员)依法缴费及国家资助和社会募集。
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最高层次,是实现社会保障的最高纲领和目标。它的目的是增进群众福利,改善国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它把社会保障推上最高阶段;社会福利基金的重要来源是国家和社会群体。
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属于社会保障体系的最低层次,是实现社会保障的最低纲领和目标。
一是社会救助的目的是保障被救助者的最低生活需要;
二是社会救助的对象主要是失业者、遭到不幸者;
三是社会救助的基本特征是扶贫;四是社会救助的基金来源主要是国家及社会群体。
#CONTENTSPLITPAGE#社会优抚
社会优抚安置是社会保障的特殊构成部分,属于特殊阶层的社会保障,是实现社会保障的特殊纲领。社会优抚安置目的是优待和抚恤;社会优抚的对象是军人及其家属;社会优抚的基本特征是对军人及其家属的优待;社会优抚的基金来源是国家财政拨款。
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作用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进而实现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的作用。
这种作用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安全网”的作用。
保障人民群众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收入和基本医疗不受影响,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人民群众有生活来源,满足他们的基本生存需求。
#CONTENTSPLITPAGE#二)“平衡器”的作用。
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调节中高收入群体的部分收入,提高最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标准,适当缩小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
三)“助推器”的作用。
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既有利于提高劳动者自身素质,促进劳动力的有序流动,一定程度上激发中国经济的活力,推动经济更快地发展,又可以避免社会消费的过度膨胀,引导消费结构更为合理,平衡社会供需的总量,有利于防止经济发展出现波动,实现更好地发展。
四)是“稳定器”的作用。
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能为劳动者建立各种风险保障措施,帮助他们消除和抵御各种市场风险,避免因生活缺乏基本保障而引发一系列的矛盾,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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