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国家安全治理实践,可以清晰地看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通过积极探索,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完善了一系列制度机制和法律法规,形成了独特的国家安全治理理路。有效维护国家安全,是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保障,国家安全治理问题因而是颇具现实价值的研究议题。本文基于整体性视角,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工作重要论述以及既有相关研究,分析新时代我国国家安全治理的创新理路,以推进国家安全问题深入研究。
一、战略定位:维护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
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国家改革发展在取得巨大成就同时,也面临空前风险和挑战,如何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已然成为重大现实问题。我们党在领导国家安全治理中,基于对国内国际复杂安全形势的科学判断,强调维护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这样一种战略定位,是对当前国家发展中面临的复杂国家安全问题的积极回应。
(一)从战略高度把握国家安全面临的复杂形势
在新的发展环境下,国家安全治理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习近平指出,“当前,我国面临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并强调“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对国家安全形势作出准确判断是有效开展国家安全工作前提。只有精准识别改革发展中面临的安全问题才能有的放矢,经由相应措施的实施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进而保障国家安全。从国内来看,急剧的社会转型期导致社会矛盾多发,国家安全治理的压力不断增加。由于相关制度体制尚不健全,国家治理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于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保护等领域的矛盾和问题同时涌现。正如德国著名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在研究中所指出的,中国社会具有的一个重要特征,导致了其与西方社会的区别,这就是其“压缩的现代化”,这种现代化既加强了风险的生产,又没有给风险的制度化预期和管理留下时间。正是这种“压缩的现代化”的发展特征,使中国的社会转型同时面临各种问题,尤其是在网络社会迅猛发展的背景下,网络技术的全方位介入及其与社会转型的交织,更是增加了国家安全的风险。从外部发展环境看,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主题,但不安全因素不容忽视。如今,世界范围内领土主权争端、地缘竞争、军事较量、民族宗教冲突等问题更加凸显,民粹主义、狭隘民族主义急剧升温,新的军备竞赛不断升级,恐怖主义、太空争夺、网络攻防等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复杂交织,地区热点问题此起彼伏。对我国来说,若不能有效应对外部的各种风险挑战,要有效维护国家安全是不可能的。特别是近年来美国推行“亚太再平衡战略”,联合其诸多盟友不断加强与我国的对抗,且通过各种方式干预我国内政,进行挑衅,以及东北亚的复杂局势、中亚诸国的动荡政局、西南边陲的安全问题、跨越国界的“三股势力”的破坏等,都给我国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带来挑战,因而是国家安全治理中必须重视的内容。
(二)强调维护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
国家安全直接关乎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关乎党的长期稳定执政,关乎国家繁荣发展。为此,习近平指出,“我们党要巩固执政地位,要团结带领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强调,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将维护国家安全看作是“头等大事”,这是应对复杂国家安全风险的必然要求。国家安全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构成部分,并深刻影响着国家治理全局。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阶段,急剧转型导致社会矛盾多发,外部形势复杂多变,“各种威胁和挑战联动效应明显”,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必须将国家安全工作置于更加突出位置加以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诸如设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制定和实施《国家安全战略纲要》、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都是我们党从战略高度着手积极应对国家安全问题的重要举措。国家安全是国家的核心利益,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没有安全,便没有一切;失去安全,便失去一切。经过改革开放40余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而且我们也迎来了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现在,我们不仅需要整个经济社会的稳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也需要整个国家的安全。然而必须看到,当前国家安全环境已发生深刻变化,国家安全风险也有了新的样态且日趋复杂。将国家安全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将其视为是“头等大事”,这是有效维护国家安全,进而确保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不被打断、以及更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现实需要。
二、观念革新:提出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总体国家安全观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领导国家安全治理中创造性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习近平指出,“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国家安全工作历史经验,根据国家安全新形势新特点不断探索的重要成果,它是一种全新的安全理念,是新时代我国国家安全工作的科学指南。
(一)总体国家安全观对传统安全治理理念的超越
国家安全治理归根结底都是为了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确保人民安居乐业。作为一种非传统的安全治理理念,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这已成为新时代我国国家安全工作的鲜明特点。在国家安全治理中,并没有一味地强调对国家主权、领土、军事等方面安全的维护,而是坚持以人为本,将维护人民安全作为国家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相比于传统的安全观,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加突出了人民安全的价值,打破了以往只重视“物的安全”的局限,强调“人的安全”的重要性。这种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国家安全治理理念,是对传统安全理念的重大突破和超越。
将人民安全作为整体国家安全工作的“宗旨”,说明人民安全是一切国家安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是贯穿于国家安全工作的主线,换言之,国家安全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保障人民安全这个中心任务而展开;再者,虽然国家安全工作涵盖了诸如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安全,但所有这些方面的安全最终都服务和统一于人民安全。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国家安全工作归根结底是保障人民利益。”固然,国家安全治理的直接目的是避免国家受到各种破坏而导致国家共同体的崩溃以及促使其持续稳定发展,但根本目的则在于保障人民安全。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通过国家安全治理切实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是新时代我国国家安全治理的重要发展方向。
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也反映出新时代我国国家安全治理内在逻辑的一种创造性转换。国家由一个个“人”所组成,借用英国著名学者巴瑞·布赞的话来说,“个人是安全概念所能适用的最小基本单元,这个事实使个人安全成为对安全进行更大范围分析的绝好出发点”。在国家安全治理中,如果不以人的安全为最终目标,那么国家的有用性就会受到质疑。为此,人们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即国家安全必须是建立在个体的人的安居乐业基础上的。在新时代我国国家安全治理中,已不再是片面地强调对外部敌对势力的防范以确保领土、主权、军事等方面的安全,而是转变传统安全治理理念,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让人民权利有保障、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免于恐惧和匮乏、幸福生活,进而经由人民安全的实现来确保国家各方面的安全。将国家安全的首要指涉对象回归到“人民”,符合当代国家安全治理的特点和规律,更有利于应对各种新的国家安全风险和挑战。
(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总体性”特征
创造性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标志我们党对国家安全基本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它为破解我国发展中面临的国家安全难题,更好推进国家安全治理,提供了基本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明确指出,国家安全工作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基本方略即“十四个坚持”中,“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是重要内容。而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也写进了党章。如此等等,都充分表明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在新时代我国国家安全治理以及整体社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
总体国家安全观具有显著的“总体性”特征。其一,国家安全体系涵盖要素的综合性。强调要构建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生物安全等多种安全要素的国家安全体系,这其中既包括了传统安全要素,也包括了非传统安全要素,体现出了综合性特点,突出的是一种“大安全”理念。其二,国家安全治理布局的系统性。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涵盖的多个安全要素中,人民安全是宗旨,政治安全是根本,经济安全是基础,军事、文化、社会安全是保障,国际安全是依托。这种系统的国家安全治理布局,强调科学统筹,更有利于应对复杂的国家安全问题。其三,国家安全治理内容的全面性。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在每对关系中,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是真正意义的国家安全。这种更为完整、更为系统、更为全面的“总体性”安全观,契合了防范化解复杂国家安全风险和挑战的新要求。
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新时代全新的国家安全治理指导思想,是我们党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认识和分析国家安全形势的重要成果。主张国家安全的“多维度”建构,以总体性思维推进国家安全工作,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建立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克服了传统国家安全治理理念的诸多局限,因而不断驱动着新时代我国国家安全治理创新。
三、道路探索:不断提升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新境界
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国家安全工作应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这实际上指明了国家安全治理的逻辑进路。在国家安全治理实践中,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及其适应性变革,有效应对了各种国家安全风险和挑战,通过积极探索不断提升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的新境界。
(一)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原则。习近平指出,“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加强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已是当务之急”,并强调“要高度重视加强国家安全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国家安全工作的正确方向,才能更好地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有效应对国家安全问题。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特别指出,要“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维护国家安全的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履行国家安全职责的督促检查,确保党中央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当前,我国国家安全的内涵、影响因素等都已经发生巨大变化,国家安全治理的难度大为增加,而要着力防范化解各种国家安全风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览全局、协调统筹的作用。坚持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关键就在于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这是在复杂的国内外发展环境中有效应对诸多国家安全问题,进而切实提高国家安全能力的现实选择。
(二)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的有机统一
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的有机统一,是我们党领导国家安全治理的重要创新。习近平指出,“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宗旨,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国家利益至上是国家安全的准则”,坚持“三者”有机统一,是有效解决当前面临的纷繁复杂的国家安全问题的内在诉求。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治理的核心价值指向,在国家安全工作中,“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强保障”。紧紧围绕人民的安全需求解决国家安全领域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更好地保护人民,这是国家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维护政治安全的核心要义就在于巩固国家政权(党的长期稳定执政),确保主流意识形态、政治制度、社会政治秩序等安全稳定,不受国内国外各种因素的破坏和威胁。倘若政治安全得不到基本的保障,那么国家整体安全也就无从谈起。国家利益至上,即通过国家安全工作更好地维护好国家利益尤其是核心利益。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三者有机统一,实现人民安居乐业、党的长期稳定执政、国家长治久安的相互促进和融通,这是我们党在国家安全治理中经过不断探索而形成的宝贵经验,也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的优势。
(三)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
发展和安全是国家安全治理中必须要处理好的一对重要关系。习近平指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发展与安全是内在统一的。安全是保障,发展是根本;没有安全,发展是空谈;没有发展,安全就没有可持续性。不发展是最大的不安全,没有发展的安全,不是真正的安全。对于一个国家来说,确保安全的关键就在于自身的不断发展。研究也表明,“大多数安全领域的威胁主要来源于内部,外部威胁是次要的、起辅助作用的”。即使国家面临严重的外部威胁,但这些威胁能对国家安全构成多大程度上的危害,最终仍取决于国家内部抵御这些威胁的实际能力。而这种能力离不开国家内部良好的治理,换言之,国家内部的良好治理以及由此而带来的自身不断发展壮大才是国家安全与稳定的根本。对于一个内部四分五裂、政局动荡不安、人民怨声载道、政府极度腐败并且社会治理无序的国家来说,若只是靠各种防范措施来维护国家安全,肯定是无济于事的。在新时代我国国家安全治理中,坚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以发展促安全,以安全保发展,克服了片面地追求发展或片面强调安全的局限,契合了当今时代国家安全治理的全新要求,因而极大地提升了国家安全治理成效。
(四)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理念
近年来,我们党在领导国家安全治理中提出了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理念,已经成为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的一大亮点。习近平指出,我们应“抛弃过时的冷战思维,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是当务之急”;认为建设一个普遍安全的世界,“各方应该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在全球化时代,随着国家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越来越多的安全问题凸显出来,而且诸多安全问题的解决都需要国家之间相互协作。对我国来说,在新的安全治理环境下提出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理念,这是对既有的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的深化和进一步发展。其中,“共同”意味着要尊重和保障每一个国家的安全;“综合”就是要统筹维护传统领域和非传统领域安全;“合作”是强调要通过对话合作的方式促进各国和本地区安全;“可持续”是指把发展和安全并重以实现持久安全。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理念,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的具体呈现,主张人类齐心协力应对各种安全问题,共享安全保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顺应了世界发展变化新趋势,为解决许多全球性安全问题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体现了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的广阔视野。
四、实践方略:多维并举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
推进国家安全治理,最终要增加国家安全能力。不论是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还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增强国家安全能力”,都说明了国家安全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不断完善国家安全工作体系,多维并举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已是新时代我国国家安全治理的重要实践方略。
(一)完善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机制
新时代推进我国国家安全治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当今复杂的国内国际发展环境下,安全形势异常严峻,若没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不能形成强大的社会凝聚力,要有效应对国家安全领域的各种风险和挑战是不可能的。党的领导不仅保证国家安全工作的正确方向,也是提升国家安全治理能力的前提条件。而要加强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完善的领导机制至关重要。设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这是从顶层设计角度完善国家安全领导机制,更好发挥党在国家安全领域的总览全局、协调统筹作用的重要战略举措。习近平指出,“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要遵循集中统一、科学谋划、统分结合、协调行动、精干高效的原则,聚焦重点,抓纲带目,紧紧围绕国家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狠抓落实”,“各地区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的国家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维护国家安全责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其重要论述表明,在国家安全治理中必须特别重视国家安全工作领导机制的作用。实践中,要通过健全国家安全工作领导机制,更好发挥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作用。党的领导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保证,决定着整个国家安全能力。因此,在国家安全能力建设中,着力完善国家安全工作领导体制就显得尤为关键。
(二)加强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保障
不断完善国家安全领域的法律和制度,是国家安全能力建设的重要实践向度,也是国家安全能力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领导国家安全治理中,特别重视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强调要“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保障,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颁布专门的国家安全法已是各国通行做法,其目的就是要更好地通过法治的方式应对各种复杂的国家安全问题。对我国来说,近年来不断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建设,颁布实施了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专门法律,使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治体系不断完善,满足了国家安全治理日益增长的法治诉求。强调依法防范、制止、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正是我们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安全治理的重要体现。此外,完善国家安全治理领域的制度体系也是近年来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是维持社会秩序、实现社会良性运转的前提,也是实现国家安全的内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强调要完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保护、国防、网络安全等领域的制度和体制,实际上正说明了制度之于国家安全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概言之,完善国家安全领域的法律和制度体系,更加突出国家安全治理中法律规范体系和相应制度体制的作用,注重将法律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安全治理效能,这是新时代我国国家安全能力建设的重要理路。
(三)推进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国家安全治理不仅仅是国家安全专职工作人员的事,也需要社会多元主体的积极参与和配合,而要调动其维护国家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离不开国家安全意识的作用,这就需要积极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国家安全教育,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教育体系。设立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广泛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其重要目的,就在于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全党全国人民国家安全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的确,只有全体社会成员都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积极配合国家安全工作,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才能更好地抵御国家安全风险。自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以来,每年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国家安全治理的理念、政策、法律法规,当前国家安全形势,以及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义务等,有效提升了全体社会成员维护国家安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教育部专门出台的《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则是从学校教育着手推进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举措。总之,多管齐下推进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已是新时代我国国家安全能力建设的重要方略。通过国家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有助于进一步筑牢国家安全的社会防线,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
(四)着力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切实提升国家安全能力,必须着力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领域的诸多风险。习近平指出,“必须把防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力争不出现重大风险或在出现重大风险时扛得住、过得去。”如果这些风险不能有效应对,那么国家安全就会面临重大威胁,国家当前改革发展的历史机遇期就可能丧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就可能被打断。因此,必须居安思危,坚持底线思维,牢牢掌握维护国家安全的主动权。在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过程中,“我们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包含了两方面内容:一方面,加强防范使国家“免受”外在安全风险的破坏;另一方面,增强自身内生安全动力,强调的是国家本身的积极建构,是从国家自身着手寻求解决国家安全问题的方法。只有将国家外部风险防范措施和内部化解风险的措施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维护和实现国家安全。以辩证的思维认识和应对国家安全风险,既重视外部安全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也重视政治体系自身内生安全能力的提升,双轮驱动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体现了我们党在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方面的政治智慧。
(作者系西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助理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当代中国政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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