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秦国文化和秦国的统一,必然想到商鞅变法,以及秦始皇的厉行法制。但是法家的几个代表人物原本不是秦国人,法家学说的基本观点也不是针对秦国的情况提出的。那法家代表人物的学说主张都有什么呢?
法家学说的代表人物及主要观点
法家学派有基本一致的政治倾向,但却没有儒家那样明显的师承关系,其代表人物的学说主张则各有侧重。
1.李悝的《法经》
李悝是战国初期法家的始祖,被魏文侯任用为相国,主持变法,拉开了战国时期各国变法的序幕。他所著的《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成文法。
由于该书把经失传,李悝的具体学说和主张难得其详,但可以肯定,他的学说对后来法家学派的发展和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制建设产生了重大影响。商鞅从魏人秦,就是带着这部《法经》去的。后来秦王朝的《秦律》和汉王朝的《汉律》,都是在这部《法经》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补莞而成的。
2.慎到的量势理论
慎到,赵国人。齐宣王时在稷下讲学,到齐泯王末年才离开。根据《史记·孟子荀卿列传》的记载,他著有《十二论》。《汉书·艺文志》著录有《慎子》四十二篇。原书已散佚,传世的仅有锐蒲及诸子引用的佚文。这些就成为我们研究其思想的主要依据。﹒慎到是从道家分化出来的法家。在他的理论里,对势i法、术都
有所论及,但他特别重视“势”。“势”就是指统治的权势,主张权势应掌握在君主手中。他认为,凭“贤”和“智”,君主都不足以制服臣民,只有权势才能制服臣民。在政治生活中谁服从谁,不是以才能、是非和道德为标准;而是要看权势的大小。“贤而屈于不肖者,权轻也;不肖而服于贤者,位尊也。尧为匹夫,不能使其邻家;至南面而王,则令行禁止。由是观之,贤不足以服不肖,而势位足以服贤矣。”
韩非曾引用慎到的话:君主有了权势的凭藉,就好比飞龙有云雾的凭藉在高空飞舞,—旦云消雾散,龙就和地上的蚯蚓一样。“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慎到把权力看成是高于一切的,把道德、才能、是非看成不过是权力的奴仆,从理论上说是荒谬的,但却基本符合当时的历史实际。慎到强调“势”的重要,是要君主充分运用其权势来推行法治,以加强专制主义的政治统治。
慎到主张国君无为而治。在慎到看来“君之智未必最贤于众也”,自己动手去干,不可能把各方面的事都干好;而且只依靠一个人的力量,自己势必弄得筋疲力尽,事情还是干不好。君主把什么事都包揽起来,看起来像很有权,实际上把自己降低到了臣子的地位。君主自以为自己最有本事:最聪明,那么臣子们谁敢“与君争为善以先君”呢?臣子们只好把智慧藏起来,这样,臣子们反而会瞪大眼睛,查找君主的错误,使君主处于尴尬的地位。
以慎到之见,君主的职责是用臣,而不是代臣行事。只有充分调动臣下的积极性、发挥臣下的才能,才能做到“事无不治”。慎到主张法治而反对人治,认为人治不足以治国,治国之道在于实行法治,“民一于君,事断于法,是国之大道也。”
总之,慎到所讲的法、术、势,是互相制约、互相补充的关系。势是法、术的前提,但又离不开法、术而独立行使。君主的势要通过法来实现,通过术驾驭群臣并处理与群臣的关系。
3.申不害的术治思想
申不害,原是郑国京人,他是个讲究“术”的法家,其理论“本于黄老而主于刑名”。他的著作《申子》已失传,比较完整的只有《群书治要》卷三十六所引《大体》篇,《玉函山房辑佚书》有《申子》辑本。
申不害主张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体制,主张“明君使其臣并进辐辏”,就是要使群臣跟着国君转,要防止大臣“蔽君之明,塞君之听,夺之政而专其令”,以至“弑君而取国”。因此他强调国君必须“设其本”、“治其要”、“操其柄",要做到这些,就要讲究统治之术。
他所讲的术,主要是指任用、监督、考核臣下的方法,就是韩非所说的:“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就是君主委任官吏,要考查他们是否名副其实,工作是否称职、言行是否一致,对君上是否忠诚;据以进行赏罚,从而提拔忠诚的人才,清除奸邪的官吏。要做到这些就要依靠机密的手段。
在《申子●大体篇》中申不害强调君主要“藏于无事”,要“去听”、“去视”、“去智”,就是装作没听见、没看见、不知道、不暴露自己的欲望、智慧和观察力,使臣下无从猜测国君的意图,无从讨好取巧,无从隐藏自己的错误缺点,这样就可以做到“独视”、“独听”、“独断”。所以申不害说:“独视者为明,独听者为聪。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术是由君主掌握,存在于心计之间,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用阴谋的手段来驾驭臣下,统治人民。
申不害要求各级官吏只能做职权范围内的事,不能越职办事;凡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即使知情也不能讲,即使符合君主的利益,也不能去做。因为官吏的能动性破坏了君主的绝对权威,这与不执行君主的命令在本质上并无区别。申不害也承认法和势的作用。认为行术必须握住势与法。他告诫君主:“君之所以尊者,令。令之不行是无君也,故明君慎之。”君臣之位切不可颠倒,君主要牢牢掌握住权柄。
除此而外,君主还必须奉法行治,“君必有明法正义,若悬权衡以称轻重,所以一群臣也。”但在法术、势中,申不害最重视的还是“术”,这种术显然是为君主专制服务的,它是随着战国官僚制的推广,君臣之间新的矛盾和官场之上尔诈我虞,你争我斗现象的理论表现,客观上是君主专制统治体制下封建官僚制度推行后的必然产物。但这种阴谋权术,不仅国君可以用来驾驭臣下,大臣也可以用来争权夺利,甚至对付君主。
韩昭侯八年任申不害为相,进行改革,“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十五年。终申子之世,国治兵强,无侵韩者。”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有很大的局限性,“故申不害虽十使昭侯用术,而奸臣犹有所谲其辞矣。故托万乘之劲韩,七十年而不至于霸王者。”最终没有把韩国推向强盛的道路上去。
4.商鞅、韩非的主要思想
商鞅的思想主要表现为奖励耕战,提倡以法治国。他的言论及商鞅后学的论文被汇集成了论文集《商君书》。商鞅变法对秦国的强盛和统一中国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韩非是先秦法家的集大成者,他主张绝对的君主专制。君主应势法、术并重,以加强君主集权,剪除私门势力;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禁止私学;厉行赏罚,奖励耕战,谋求富国强兵。他的这些观点,正是秦始皇在创建统一的封建国家的过程中努力实行的。
由于商鞅、韩非的思想在秦国统一和统一后的治国过程中产生了重要影响,所以一些具体内容将在后文中论及。
参考资料:《春秋战国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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