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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儿奉母(二十四孝)

埋儿奉母(二十四孝)埋儿奉母二十四孝故事之郭巨埋儿?郭巨“埋儿奉母”的故事,埋儿奉母,由于入选郭居敬的《二十四孝》,说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不为过。有人认为这个故事很残忍,其实需要看你读了故事的哪个版本。郭巨埋儿《二十四孝》中的郭巨“埋儿奉母”,原文是这样的:“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父母之食,盍埋此子。及掘坑三尺,得黄金一釜

埋儿奉母

二十四孝故事之郭巨埋儿?郭巨“埋儿奉母”的故事,埋儿奉母,由于入选郭居敬的《二十四孝》,说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不为过。有人认为这个故事很残忍,其实需要看你读了故事的哪个版本。郭巨埋儿《二十四孝》中的郭巨“埋儿奉母”,原文是这样的:“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父母之食,盍埋此子。及掘坑三尺,得黄金一釜。上云‘官不得龋民不得夺’。

埋儿奉母(二十四孝)

埋儿奉母(二十四孝)

诗为颂,诗曰:郭巨思供亲,埋儿为母存。黄金天所赐,光彩照寒门。”——就这个官方认定的故事而言,郭巨的“残忍”很难成立。物质极度匮乏的时代,“人相食”也是正常的,让大家都活下来才是真“残忍”!问题的关键,是郭巨一家是不是到了要抢“生死牌”的地步。

二十四孝

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郭巨,东汉隆虑(今河南安阳林州)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埋儿奉母的故事内容

中华民族将孝道视为传统美德,《弟子规》上有言,“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学习和了解孝道,不是说一定要我们像古人那样,为了父母生存而把自己的孩子埋掉,就一定要用自己的身体去将寒冰融化而获得鲤鱼,而是让我们学习古人至亲至孝的品德。传统文化有精华,但也有糟粕。传统文化不可乱学,埋儿奉母,尤其是不能一股脑儿、毫无批判地奉行“拿来主义”。

原文

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释义?

郭巨,家境贫困,妻子生一男孩,已经三岁,郭巨的母亲自己总舍不得吃饭,却把仅有的食物留给孙子吃。郭巨因此深感不安,觉得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面写:“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埋儿奉母,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从此,郭巨不仅过上了好日子,埋儿奉母,而且孝顺的美名传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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