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学渣的家长,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尤为重要,比如:看电影背名篇。
培育孩子,尤其学渣,家长要有缫丝工的敏锐,迅速发现随时散发出来的丝头,蚕茧的丝头就像孩子兴趣的闪光点,立马抽出,越抽越长,发扬光大。
葛底斯堡(葛底斯堡演说)
儿子初二下半学期,历史课有一战、二战与战后经济,挑事与领头的都是德国人,儿子过去位列学渣的时候,常常被学霸斜眼藐视,只剩下英雄供他瞻仰崇拜,学霸更关注牛顿、爱因斯坦。英雄往往起于行伍,丘八高级版,学霸不屑,沦为学渣偶像。我顺势而为:“想了解德国的傲慢,看看二战时德国如何一步步陷入世界三雄合围依旧困兽犹斗,可以发现日耳曼性格”!他点头。于是我买了一套15本的《二战风云人物》,一式纯爷们儿,封面黑底,镶嵌一尊棱角脸庞的照片,冰雕低沉,不怒自威。他见了爱不释手,尤其看完《铁血首相丘吉尔》,他特别崇拜,特地从网上订购丘吉尔手持雪茄傲视群雄的肖像,挂在卧室墙上,与篮球明星科比、詹姆斯并肩而立。
周末我提议看原版电影《至暗时刻》,趋于结尾,高潮迭起,尤其丘吉尔在议会上近乎声泪俱下的慷慨陈词。最后,丘吉尔斩钉截铁地高呼:“Weshallneversurrender”(我们永不投降)我不懂英语,但从沸腾的情绪中,看到被闪电战惊吓而迷茫已久的国民亢奋起来,乌云散去,我目睹了一个领袖的魅力,学渣从中感受到绝处逢生的可能,对咸鱼翻身极富暗示作用,趁热打铁,当晚我从网上找到丘吉尔的演说全文,荡下来,放在学渣儿的书桌显眼处,第二天一早他见了,大喜过望,临时改变背单词的规划,打开手机,翻到《至暗时刻》相关片段,不断倒片模仿背诵,一个不肯朗读更不肯背诵的男孩,现在每天一早背单词前,先朗诵几遍丘吉尔的名篇,如今几乎倒背如流。开始背诵名篇了!跨越式的进步。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我顺势推进,丘吉尔名篇之后,推出肯尼迪1961年就职演说《不要问祖国为我做些什么》,然后马丁·路德金《我怀有一个梦想》、林肯《葛底斯堡的演讲》,还有林肯被刺后,惠特曼激情写下的诗篇《哦,船长!我的船长!》这都是英语名篇。
写作最佳义肢:背诵名篇,对写作有直接帮助。语言始于模仿,对于名篇,阅览百篇,不如熟读十篇;熟读十篇,不如背诵一篇。阅览好比舔,熟读好比嚼,背诵就是嚼烂了咽下去,你说哪个更有营养?背,就是腌咸菜,久而久之,甜瓜也咸。二十年多年前,我开设白领英语,号称“听说读写”四能,广告语:“英语缸里染一染”,立马爆满。倘若有几十篇英语名篇烂熟于胸,每当你展纸援笔写英文文章,胸有丘壑:名篇的框架、名篇的句式、名篇的语调,前赴后继,蜂拥而至,下笔如有神助。你被传染,躲都躲不了,如新冠病毒。当你背诵林肯的《葛底斯堡的演讲》,才会体会到简洁近于“无”之妙。这样的英语才是经典的。
晚清著名外交家曾纪泽,父亲曾国藩是个“外语盲”,他固执地沿袭中国私塾路径,先背四书五经,中国有《诗经》,外国有《圣经》,于是规定传教士让儿子先背《圣经》,大概是詹姆斯一世译自拉丁文的英译本,文法语句属于中古英语与现代英语的过渡段,相当于晚清末年梁启超半文不白的报章体:“呜呼!我中国其果老大矣乎?梁启超曰:恶!是何言!是何言!吾心目中有一少年中国在!”。
当曾纪泽出使英国,出任英法大使,洋人怀着看笑话的心情来围观拖着辫子的中国人,想不到曾纪泽一口脱胎于中古英语的萌芽时代的现代英语,不带半根杂毛,仿佛圣诞老人与你“炉边谈话”,娓娓道来,比Tobe,ornottobe的莎士比亚时代还要陈旧的老派英语,其中残存的中古英语当时的英国上层绅士也未必听得懂,掐指算来陈酿窖藏五百年。这好比北大、复旦中文系的古汉语教研室教授,看得懂古汉语,但无法用古汉语演讲。围观的外交官肃然起敬,才知道衰落的中华帝国与众不同。
曾纪泽那一口老派英语,估计整个英国无人能出其右。相当于旧金山湾区的老华侨讲的上海话,1949年前移居美国,一口上海话都是三十年代的文白读音,苏州话底色,略带些本地口音。当下上海号称“老克勒”的,一口当下上海话杂有“昂碰昂”的北方口音(昂:江苏北部口音:“硬”的变音),连浦东“喔头(沪语:丫头)”阿必大都不如。
曾纪泽的老派英语,相当于湾区沪话。在场的听得懂、讲勿来。这就是泡菜缸里的童子功。(李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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