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24日,在春风送暖、万物复苏的季节,昌邑故城保护与研究学术研讨会在巨野隆重举行。
山东省、菏泽市及巨野县有关领导和全国各地专家学者40余人出席研讨会,研讨会期间,与会领导和专家学者进行了学术考察,对金山崖墓、红土山汉墓、昌邑故城遗址深入的了解,对昌邑故城保护与研究进行了深入研讨。
省市县领导在致辞中指出,昌邑故城已经掩没了1000余年,随着南昌海昏侯墓的发掘,昌邑故城重新走上了中国历史文化的前台。经过初步勘探,掌握了大量值得深入研究考古资料。衷心希望这次学术研讨,能够通过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遗产,穿越时空隧道,感受人类文明成果,推动昌邑故城历史文化的保护利用,推动昌邑王和海昏侯历史文化深入交流。
昌邑曾为五国故都,是秦汉时期水陆交通要道,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诞生了以仁爱、吉祥、和谐为独特品质的麒麟文化,孕育了杨震、杨叔恭、王禹偁(cheng)、晁补之等灿若星辰的历史文化名人,留下了一大批优秀文化遗产。昌邑古为兵家必争之地,是秦末战争、七国之乱、三国交锋的重要主战场,各路豪杰在这里演绎着一曲曲慷慨悲壮的历史故事。昌邑故城保护与研究学术研讨会,是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与高度进行历史文化高端研讨,必将对推动汉文化研究、丰富海昏侯历史文化研究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巨野是国家命名的“中国麒麟之乡”、“中国农民绘画之乡”、“中国工笔画之乡”、“中国杂技之乡”、“武术之乡”和“戏曲之乡”。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国家园林县城、省级文明县、省级卫生城、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县、山东省县域发展“两个同步”先进单位、山东省国土资源节约模范县等荣誉称号。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坚持“保护第一、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文物保护事业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目前,全县拥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69处,其中国家级3处,省级21处。县博物馆收藏各类文物自然标本4417件(套),其中一级藏品13件。
昌邑故城址位于巨野县大谢集镇昌邑集,北距巨野县城27公里,东南距金乡县城19公里,西南距成武县城30公里。因历史上黄河多次水患,故城湮埋于地下。其南3公里有万福河;西北东南流向的彭河,从故城址的东北角穿过;芙蓉路南北纵贯故城址的中部;前昌邑、后昌邑、城角刘、侯花园等村庄坐落其上。
昌邑故城址发现于1980年, 1992年6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昌邑,春秋战国时期为邑。秦时设县。西汉时期为郡治,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年)分梁地,置山阳国,封梁孝王之子刘定为王,从此昌邑城就成为王国之都。汉武帝建元五年(前136年),改山阳国为山阳郡。天汉四年(前97年),山阳郡改为昌邑国,封刘髆为昌邑王。刘髆在位十一年,死后葬于昌邑东北12公里的巨野县红土山(1977年对该墓进行了考古发掘)。刘髆去世后,刘贺嗣位。汉昭帝元平元年(前74年),昭帝驾崩,因无子嗣,刘贺被征为帝位(后被废为海昏侯)。汉宣帝本始元年(前73年),改昌邑国为山阳郡。至东汉,改为兖州刺史部。隋、唐时,昌邑降为县。宋代,降为镇。金代·天德二年(公元1150年),昌邑属金乡。明代,属兖州府济宁州。清代·雍正八年(1730年)属曹州。1953年,属菏泽专属。1958年9月,成立昌邑人民公社。1983年4月,撤人民公社成立昌邑乡。2001年2月,乡镇合并,昌邑乡并入大谢集镇。
据文献记载,战国至魏晋,昌邑是重要的交通要道和冶铁贸易中心,在西汉时期曾是全国49处从事铁器生产的官办地之一。
这次考古自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11月30日,依法、依规对巨野县昌邑故城址进行了考古调查勘探工作。通过此次勘探,对昌邑故城址的范围、时代和文化堆积等都有了基本了解,勘探出了城墙、城门、壕沟长度、高度和深度。发现夯土带和墓葬区、窑址区等,为下一步的深入勘探奠定了基础。
这次昌邑故城保护和研究学术研讨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进一步明确了保护范围和内容,确立了下一步的考古工作要研究制定长期规划,做到多规合一,加强资源整合,加强展示利用,建立考古遗址公园,建立遗址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遗址和管理和保护等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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