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常委会2013年工作安排,我们成立了由部分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全州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文化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于5月下旬深入延吉、敦化、和龙、安图等县市,实地察看文化馆、图书馆、社区文化室、演艺中心、文化事业单位、全民健身中心以及乡镇文化站、农家书屋等20余个文化场所,听取8个县市政府工作情况的汇报。5月29日专题听取了州政府实施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召集文联、日报社、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教育等16个单位负责人进行座谈,基本掌握了全州朝鲜族文化发展情况。检查组对实施条例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建议。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条例自2005年重新修订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围绕深入实施条例工作,突出文化引领战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开发,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一)党委政府重视,文化建设政策体系保障有力。历任领导都非常重视朝鲜族文化建设,各级党政组织始终坚持把文化工作摆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州九次党代会提出“文化强州”,十次党代会在此基础上科学布局“文化引领”战略,提升文化软实力,确定文化产业发展目标。2007年,全州民族文化工作会议召开,州委、州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民族文化工作的意见》,制定了《文化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同时出台《关于民族文化发展若干政策》,列支500万元设立民族文化发展专项基金。州教育局下发《关于在全州朝鲜族中小学开展朝鲜族民族文化教育的指导意见》,编印民族文化教材并纳入教学日程。新闻出版等部门将“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常态化,保障了文化市场的空间净化。各县市政府将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出台了一批关于农家书屋建设、民间文化保护、非遗传承等政策措施,文化工作重要地位得到提升,朝鲜族文化发展有了科学思想和政策基础。
(二)不断推陈出新,文艺创作、文化传播、群众文化蓬勃发展。一是文艺创作成果丰硕。抓住建州60周年时机,组织编排了一大批文艺精品。大型歌舞剧《千年阿里郎》荣获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多项大奖,《延边的春天》参加奥运会开幕前的演出,《长白山阿里郎》赴京参加国庆60周年演出,《放歌长白山》代表吉林省参加第四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荣获剧目金奖等27个奖项,并成功登台国家大剧院;成功推出朝鲜族话剧《故乡站》、《朱德海》,《朱德海》荣获中国话剧金狮奖。成功拍摄电视剧《长白山下我的家》、数字电影《海兰江畔稻花香》并在央视播出。朝鲜族文学、音乐作品精品不断,出版《延边朝鲜族史》等一批重要图书文献,《故乡梦》等一大批歌曲被传唱。二是文化传播深入开展。各类教育机构、文艺团体、图书音像发行单位以及地方门户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新闻媒体,充分发挥文化传播载体作用,推动优秀文化产品传播。我州有6部图书出版列入国家规划,成功出版《大中华文库》等一批重大书刊。全州广播覆盖率99.7%,电视覆盖率99.6%,其中朝鲜语节目覆盖率达到95.5%和99.6%。制作播出《千里图们江》等一大批朝鲜族题材专题片、民族歌曲及影视剧,年译制朝鲜语电视节目达2007小时、广播剧400多集。组织“千里图们江边境放映队”,去年放映朝鲜语电影4863场。三是群众文化活动异彩纷呈。充分利用各类节庆,组织送戏下乡、社区汇演、民俗表演、歌咏比赛、农民运动会。全州每年开展各类广场文化活动达1200余场次,特别是“金达莱之夏”、“七一红歌会”等文化主题展演活动,持续时间长、参演人员多、观众人数多、活动效果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延吉市突出基层文化品牌建设,培育“一街一特”民俗文化工程,成立了四物乐、象帽舞等水平较高的业余表演队伍。珲春市在乡镇、街道文化站组织表演队伍30余支1800余人,广泛开展义务展演。敦化市开展“十个一百”工程,组建长鼓舞、健身舞、腰鼓舞等10支表演队伍,年开展主题文化活动200余场。通过城乡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活跃群众业余生活,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重视资源普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明显。各级政府切实加强非遗保护工作,深入挖掘延边特色文化资源,加大普查、研究、保护、开发利用力度,通过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参加对外文博交流等形式,为朝鲜族民间文化传承创造条件。目前,已完成收集朝鲜族民歌2000余首,民间舞蹈30余种,民间器乐曲100余首,曲艺戏曲音乐150余首。录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5项、省级名录58项,州级名录70项。“中国朝鲜族农乐舞”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审核,2009年成功入选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渤海国大遗址环境整治及本体保护工程通过国家文物局验收,和龙渤海中京考古遗址公园通过国家立项。汪清县百草沟镇棉田村农乐舞传承基地建成,命名一批州级非遗项目传承人。
(四)加快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得到完善。过去几年,是我州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期。州政府投资2亿多元建成延边博物馆和延边图书馆,异地改造了延边歌舞团和延边群众艺术馆。城镇社区文化建设得到加强,延吉78个社区文化活动室面积均超过300平方米。农村文化大院建设得到积极推进,全州6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新建或完成改造;1087个行政村建成“农家书屋”,配备图书80万册。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已建设站点900余个,覆盖率达到83%。各县市突出惠民工程,大力开展广场建设。敦化市城区建成18个广场,市民每步行10分钟便可找到休闲活动场所;建成社区健身场馆6处,规模在全省名列前茅。延吉市改造了青年广场、河畔休闲广场等,各类广场文化功能日趋完善。景区道路等文化旅游设施不断完善,延吉帽儿山、敦化六鼎山、图们日光山、安图石门朝鲜族民俗园、红旗村,和龙金达莱村,龙井梨花广场等一批旅游设施,均承载了丰厚的民族文化内涵。通过不断加大投入建设,全州初步形成了“县市有文化中心、乡镇有文化站、乡村有文化大院或文化小广场,各类文化设施极大改善”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五)积极培育市场,文化产业发展步伐加快。州和县市积极支持文艺团体和新闻出版等文化事业市场化。延边晨报、延边信息港等传媒单位成功走上市场,在自我发展中实现了好的收益。延边歌舞团先后在长春、北京、上海、河南、江西等地演出,2012年收入达到1200万元;延吉市朝鲜族艺术团推出的《四季如歌》6年演出1140场,观众达到31万人次。延边教育出版社成功注册首尔,延边人民出版社在平壤设立合作机构,《大中华文库》、《中国朝鲜族史料全集》等一批出版图书成功进入韩国市场。民族图书大厦成功落户延吉。查尔斯、联易等网络服务业和左岸、依斯特等影视服务业发展稳定。各类商业演出活动日益增多,朝鲜血海歌舞团以及俄罗斯团队近年来频繁到我州演出,丰富了我州的文化市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个别领导和部门对实施条例发展民族文化重要性认识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把发展民族文化发展混同于一般性公益事业,忽视意识形态和思想阵地的作用,影响决策;二是对民族文化投入不足,如《朝鲜文中学生报》、《东北朝鲜文科技报》、《朝鲜文综合周刊》等由于订阅不踊跃,办报经费严重不足,中学生报仅存5人办报,随时面临停刊;三是边境农村文化弱化问题严峻,企业文化建设乏力。
(二)文化人才缺乏。受经济因素影响,高水平文化人才不爱到延边就业,尤其是高素质、高水平的行政管理人才、经营人才和专业艺术人才。本地培养的人才外流严重,部分专业文化单位出现培养一批外流一批的现象。现有人员普遍老化、青黄不接,特别是朝鲜族人才在某些领域已出现断档。现在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政策不够灵活,成为制约民族文化发展的瓶颈。多数乡镇文化站干部不稳定,有的兼职配备,有的长期空岗。
(三)非遗传承保护困难加大。通过普查出来的朝鲜族文化遗产项目,大多都存在极少数的高龄人手中,这些项目没有年轻接班人。一旦这些老人离世,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就会消亡。如,现存和龙市的“三老人”、“小两口对唱”等项目,能够传唱的仅存三两个人,而且处于高龄。可以说,我州的朝鲜族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和文化习俗由于传承人的离世正在日趋消亡。
(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远不能满足现实要求。城镇文化广场建设数量还不够多,布局还不够合理,功能也不够完备,还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要求。文化活动中心数量和文体设施也十分缺少,多数县市不能完全向市民开放。“农家书屋”里的图书种类单一,藏书与农民的实际需求相差甚远。一些偏远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还很缺乏,难以满足群众对文化生活的迫切需求。
(五)文化产业发展滞后。产业化理念不深,文化产业整体包装和营销策略都处于较低水平,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低,经济效益不明显,尚未形成龙头骨干企业。多数文艺团体和文化单位自身挖潜不足,紧紧依靠财政支持。文化与旅游结合不够,一些旅游景区的文化打造不到位,文化内涵不突出。
三、几点建议
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检查组对实施条例提出几点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进文化大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精神支撑。各级政府要把民族文化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从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加以重视。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是引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建设“五个延边”的必要条件。坚持把文化工作放在民生工作的重点工程加以推动,以更加丰富的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精神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坚持文化工作的政策引领,认真梳理和落实文化建设的相关政策,自上而下推动民族文化新繁荣。继续推进文化对外交流与合作,提升文化发展水平。坚持有计划地支持文艺创作和文艺展演,力争推出一批独具地域特色的经典舞台剧、家喻户晓的精品影视剧、宣传赞美延边的优秀歌曲以及优秀的文学作品,形成具有浓厚民族特色的延边文化名片。
(二)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坚持文化建设与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相同步,积极推进文化基础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州和县市要将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财政预算逐年递增,同时要积极拓宽其他资金渠道,保证文化基础设施和重点文化项目的投入。要有规划地对城镇文化广场、文体设施的新建和改造,逐步提升数量与规模,完善场馆功能。重视乡镇文化站和村屯农家书屋建设,要配齐乡镇文化专干,提高村级文化设施的实用效能。二是大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各级政府和各类公共文化单位、团体、协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务。要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监管,确保各类文化产品合法、规范、有序地生产、传播。三是调动全民积极性,丰富和活跃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坚持利用广场、活动馆室等公共空间,因地制宜开展歌舞、健身、红歌传唱等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经常性开展文化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坚持举办各类民俗文化艺术节,打造延边“歌舞之乡”良好形象。
(三)弘扬民族文化,认真做好非遗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与传承起主导作用并负有重要责任。要坚持“在保护中创新发展,在发展中加强保护”的活态保护机制,用发展的手段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遗产。各县市政府要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州政府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金,通过资金扶助机制,重点补助扶持濒危项目及生活困难的重要代表艺人、优秀传承人和奖励传承单位。要实施鼓励民间艺人带徒传艺的机制,培养一批新型的民间艺术传承者。要积极引导文化企业、旅游企业参与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对申遗项目要搞好包装,以市场机制促进历史文化遗产的发展。
(四)立足资源优势,以经济思维谋划文化产业发展。提高对文化资源的商品化、市场化意识,积极主动地寻求并拓展文化资源与市场之间的结合点,不断扩大文化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要加大文化产业政策支持。政府要尽快出台文化产业发展具体实施规划,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奖励、补助、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同时,要积极争取金融部门对文化企业的信贷扶持,努力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要实行文化企业多种经营税减免政策。对于面向市场的专业文艺演出要继续采取政府奖励制度,对于稀缺的文化专业人才要纳入政府专项人才保护制度。二要加快文化事业的体制机制创新。通过民营资本注入,高位包装营销文化产品,努力促进我州的文艺创作与演出等原发性资源优势与国内外发达地区先进的产业包装和营销理念优势相结合,打造一批叫得响的文化产业品牌。三要促进民族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文化企事业单位要主动出击,注重在重点旅游景区和旅游线路上合理布局和包装文化旅游产品,坚持将民间故事、歌舞展演、群众文化、图书绘画等艺术产品全面渗入延边旅游的全过程,努力提高民族文化在旅游产业链中的收益比重。四要强化科技与文化的结合。注重以信息化、数字化为核心的新兴文化产业发展,研究引进和培育新生文化企业,引领和带动新兴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和提质。
(五)加强队伍建设,为文化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一要加强文化干部队伍建设。要以繁荣民族文化为出发点,抓好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把热爱民族文化事业、善于文化工作的同志推到领导岗位。县市政府当务之急要配齐配强乡镇文化专干,发挥他们在农村群众文化生活中的服务、引导作用。二要注意民族文化人才培养。继续实施好中小学生民族礼仪教育,鼓励专业学院和社会团体办学授课民族文化知识。注意发掘和塑造一批文化领军人才,培养和命名一批延边文化名人和民间工艺大师。三要建立健全文化人才的激励机制。鼓励域内外朝鲜族专业文化人才回延边发展,各县市对稀缺的专业人才要给予特殊照顾。依托延边大学和国内外民族文化专家承担我州文化领域重大课题和项目。要真正落实人才奖励激励政策,努力形成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造就人才的良好环境。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