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名人辈出,有史以来,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领域涌现出许多杰出人物。他们的故事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丰都人奋发有为、刻苦拼搏。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深入挖掘丰都社会历代各界知名人士优秀道德品质,树立和弘扬新时期丰都人文精神,激发丰都人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正能量,丰都县文化和旅游研究院拟筹备编撰《丰都名人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历史文化名人资料,诚盼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供相关信息。特公告如下:
一、征集标准
1.时间界定。丰都有文献记载以来与丰都相关的历史文化名人。
2.人物界定。①籍贯是丰都,曾取得突出成就、做出过重大贡献,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或亲身经历过重大历史事件的人物。(其主要事迹或影响地及生活、工作地点不限丰都,职业、年龄、性别、出身、民族不限。)②曾在丰都工作或生活,在文化艺术界、政经界、学术界拥有一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的历史名人,或为丰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的非丰都籍人士。
二、征集内容
1.基本资料。所涉及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职务、职称、详细连贯真实的生平简介、主要事迹、代表性的成果、获得的主要荣誉等。
2.文字内容。①在文化艺术界、政经界、学术界等诸多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个人的生平资料。②参与国内外重大历史事件过程中的史料。③丰都人迁移史的历史背景、组织方式、迁出(入)地区、安置情况,以及迁移群体在当地的组织形态、生活状况、思想感情和精神面貌等史料。④丰都人在海内外的创业经历和关心支持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史料。
3.图片资料。人物肖像、故居遗址;生产经营、风俗民情;往事场面、书画作品及文物典籍。凡具备文史资料之价值的,均在征集之列(使用应征得图片摄影者或所有者的同意,必要时须标明图片作者)。同时,欢迎提供与名人相关的图片资料,如自传、回忆录、履历表、日记、手稿、著作、获奖证书、奖杯、奖章、荣誉证书、家谱以及其他有价值的资料。
三、征集原则
1.坚持“客观真实”原则。提供的资料要忠于史实、秉笔直书,既不溢美、亦不贬损,力求客观公正。对人物生平或所参与重大历史事件过程记述务求真实可靠,语言简练生动,有较强的可读性。不限篇幅、不求完整,可选择某一时期、某一方面、某一人物的史料,但要具有史料价值。
2.坚持“多说并存”原则。允许从不同角度记录、讲述丰都历史文化名人的生平事迹。
3.坚持“生不立传”原则。生不立传,以事系人,述而不论。除引用原文以外,不冠褒贬,不加“先生”“女士”“同志”等泛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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