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档案馆是集中和永久保管天津市地方历史资料的综合档案馆。为进一步保护天津历史文化,丰富馆藏资源,用档案反映天津故事,推动实施天津城市记忆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公开征集反映天津历史文化和名人的相关档案资料。有关事宜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以天津市行政区域为主,面向国内外的相关档案资料持有机构和个人,重点征集以下专题类别档案:
(一)天津历史名人档案
(二)大运河(天津段)档案资料
(三)天津老字号档案资料
二、征集内容
(一)“两院院士”等天津历史名人在工作和生活中产生的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文件、照片、图书、报刊、视音频、笔记本、信件、回忆录、证件、奖章等各种载体档案资料。
(二)大运河(天津段)的疏浚、筑堤、建闸等各项工程,开展运河考察、测量、运土、招投标、预算、支出、征地、拆房、补偿、疏散村民等工作,运河沿岸各村镇有关运河事务的往来函件,与运河有关出版物等。
(三)天津食品加工和餐饮行业、中药行业、零售行业、服装加工和纺织行业、居民服务业、钟表眼镜加工、文化用品加工等老字号企业的相关档案资料及出版物。
(四)其他反映天津重要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的特色资料、志书、年鉴、珍贵历史图书等档案资料及出版物。
三、征集方式
(一)征集以自愿捐赠为主,视情况录制口述历史档案。捐赠的档案资料应所有权明确,内容真实、完整。
(二)凡向本馆捐赠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资料利用享有优先权,并可对其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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