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撒尼尔·霍桑
纳撒尼尔·霍桑(1804—1864):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者,也是美国文学史上首位写作短篇小说的作家,被称为美国19世纪最伟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
霍桑深受原罪意识影响,作品常表现出人皆有罪恶的倾向与希望人心向善的愿望。擅长运用象征、隐喻等艺术手法。影响了美国文学史上一批卓有成就的作家,如福克纳、菲茨杰拉德、海明威等。1850年《红字》出版,霍桑被评论界称为“出生于本世纪的最伟大作家”。其代表作包括长篇小说《红字》《七角楼房》,短篇小说集《重讲一遍的故事》《古宅青苔》《雪影》等。
许多许多年后,在后来建成的国王礼拜堂旁边的墓地里出现了一座新坟,毗邻一座已经塌陷的旧坟。这两座坟墓靠得很近,但又隔着一段距离,好像两位长眠者的遗骸无权混在一起。不过,这两座坟却共用着一块墓碑。周围的墓碑上都刻着家徽,而在这块简陋的石板上,却雕刻着同一个类似盾形纹章的标志——好奇的调查者仍然能够辨认出来,但对其含义却百思不得其解。纹章旁有一句专司宗谱纹章的官员所拟的铭文,可以作为我们这段即将结束的传说的主题句和简短说明。那铭文是如此暗淡,只有在一个永远不灭、比影子更昏暗的红色光点的衬托下,才能浮现出来:
墨黑的底色,血红的“A”字。
《红字》的故事背景是在十七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彼时的美国还是英国的殖民地,清教徒营造的宗教氛围剥夺和压抑了人性,爱情无异于诲淫诲盗。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西方未经历性解放运动以前,可谓“谈性色变”。这点从好莱坞电影也能看出来,不能也不允许出现两人在一张床上的镜头。所以,当《红字》中女主人公白兰在十七世纪“通奸”,而且还与牧师生下一个孩子,可想而知,她会面临什么。
小说开篇,一群人在监狱门口等待着怀抱孩子的女主人公白兰出来,他们自然不是迎接白兰,而是准备了一套羞辱和谩骂之词,这群人中有男有女,讽刺的是,对于即将走出牢门,走上行刑台接受审判的白兰,反而是女人们更加恶毒,她们觉得法官过于仁慈,怎么能只判决白兰夫人在行刑台上站三个小时呢,应该用烙铁烫白兰的额头,或者干脆处死才对。倒是其中一个男人看不下去,说你们这样太恶毒了。伴着争吵、议论,一个美国文学史上的经典场景诞生:胸前戴着刺绣精美的红字A,怀里抱着刚刚出生的私生女的白兰从监狱里走出来。这个形象甫一亮相,便极具震撼力。人们所有的视线全汇聚到白兰身上。
在行刑台上,白兰始终以极大的毅力忍受着屈辱,坚定地说:“我永远不会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而孩子的亲生父亲——牧师丁梅斯代尔就站在旁边,一副忧心忡忡、惊慌失措的样子。与此同时,底下围观人群中出现了一个身穿奇装异服、一侧肩膀比另一侧肩膀高的人,此人相貌奇特,个头矮小,竟是她失散多年的丈夫奇林沃斯。出狱后,白兰以做针线活维持生计,奇林沃斯则伪装成医生陪伴在牧师丁梅斯代尔左右,并秘密实施着他的复仇计划。
多年后,因为白兰的与世无争,毫无怨言地默默承受着一切不公,她逐渐赢得了人们的尊重,人们不再将她胸前的红A当作罪过的标记,而是当作许多善行的特征。
最后,牧师丁梅斯代尔深受良心谴责,在行刑台上鼓起勇气承认了自己的罪责,并死在了白兰的怀里,获得了道德上的自新;而奇林沃斯将复仇当作他生活的唯一目的,在牧师死后,他迅速枯萎了。不久,白兰和小珀尔也走了。红字的故事渐渐变成了传说。许多年以后,在大洋的另一边,珀尔出嫁了,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白兰又回到了小镇,胸前依旧佩带着那个红字。
这本书的后劲很大,是一本可以读薄也可以读厚的书。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如果只是单纯看故事,故事很简单;但霍桑通过大量运用象征手法,让故事中的人物、意象等具有多重意义,使得小说的内在空间无限扩张。而且霍桑对笔下各个角色的态度是含混不清的,具有不确定性;人物性格都具有多重性,并非脸谱化的善与恶。如白兰因为通奸而成为“荡妇”,可当她怀抱着婴儿出狱时,人们却隐约看到了“圣母”的形象,“这位衣着华丽、神态端庄、怀抱婴儿的漂亮女人,像极了绘画大师曾争相描绘的圣母玛利亚。”白兰在往后余生中一直诚心悔过,同时她也在无言地反叛,比如将象征通奸的红字刺绣精美,用华丽的布料使珀尔的衣服极为绚丽且富有激情。在白兰身上,忏悔与反叛相互交织。与她形成对照的是丁梅斯代尔,身为牧师,他受人爱戴,地位崇高,可他却做出了违背道德的事,并且不敢承认自己的罪行。牧师自身也具有多重性,一面是他的懦弱,一面是他的伪善。奇林沃斯也有。他表面上关怀牧师,实则是打探牧师内心的隐秘,对其进行精神迫害和折磨,这是他丑恶的一面;他曾经是精通医术,博学多才的智者,牧师死后,他的生活失去动力,临死前将遗产全都留给了珀尔,这又体现出他人性中善的一面。
最终,白兰用她的隐忍完成“净化”,改变了人们对她的看法。她从道德的背面站了起来。如果止步于此,小说主题似乎可以归纳为女性成长史。但是,霍桑在最后又突然转折,原本红字的故事已成传说,白兰也和珀尔远走他乡,在所有人早已经遗忘了这件事时,白兰又回来了,而且还继续佩戴着那个象征耻辱的标志。这体现出白兰对宗教反抗的不彻底,她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欲望和勇气,却无法完全摆脱宗教思想对她的束缚和禁锢。因此,《红字》显然不能简单当作一部女性的成长史,只能说有一定的女性觉醒意识氤氲在文本之中。小说中体现的不确定性,其实是霍桑自己的矛盾性。他意识到清教伦理对人性的压抑和对幸福生活的摧残,但同时又无法彻底摆脱这种他从小就耳濡目染的文化传统。
霍桑出生于马萨诸塞州的萨勒姆镇,其祖上是来自英格兰地区的望族,世代都是虔诚的清教徒。在小说的序言《海关》中,霍桑写道:“他是教会的一个统治者;他具备清教徒的一切品质,有善良一面也有邪恶一面。他同时也是一个心狠手辣的迫害者,如同贵格会教徒见证的,他们已经把他记入到他们的历史中,讲述他如何严厉惩办他们教会的一个女子的事件,这一笔恐怕将会流传更久远,超过任何关于他的善行的纪录,尽管他做过许多好事。他的儿子,也继承了那种迫害人的精神,在驱逐巫士活动中让自己露了脸,巫士们的血可以公道地说在他身上留下了污迹。”其两代先祖曾是马萨诸塞州政教合一权力机构中的要人。一位是马萨诸塞殖民地议会的首任议长,以参与迫害辉格党而臭名昭著。另一位是他的叔叔,是女巫审判案中的三位法官之一,根据他的裁决,数名女巫被送上了绞架。霍桑对他祖先的行为感到深深的自责,这种自责使他在自己的姓“Hathorne”里加进一个“w”,变成“Hawthorne”,以表示他和罪孽深重的祖先不同。他创作《红字》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通过写作,“替他们(祖先)蒙受耻辱,并祈求从今以后洗刷掉他们招致的任何诅咒。”
“如果把一处处真情全部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话,除去海丝特·白兰之外,好多人的胸前都会有红字闪烁的。”霍桑深受原罪意识的影响,认为人生来有罪,只不过罪恶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有的暴露在阳光下,有的隐藏在内心处,有的未被人发觉。这与《红字》中的白兰、牧师、医生三人正好对应,他们三人都是罪人。只不过佩戴红字的白兰是暴露在阳光下的罪人,牧师是将罪恶隐藏在内心的罪人,伪装成医生的奇林沃斯是未被人察觉罪恶的罪人。
霍桑极擅于运用象征和隐喻手法,全书几乎无所不在。除了红字A的多重象征,监狱、教堂、行刑台、坟墓、森林、青苔老树、阳光......可谓一花一草一树木都蕴含着各自本身意义之外的象征意义。尤其森林这个意象,充满神秘朦胧的浪漫主义色彩。“幽暗茂密的树木矗立在小道两旁,将她们严密包裹起来,只留下一星半点的缝隙,让她们偶尔瞟见天空。在白兰看来,这一幕恰好象征了她常年来徘徊其中的精神荒原。”在森林里,白兰才敢将平常包着的头发披散开,做真实的自己,可以敞开心扉地同牧师交流,放下她平日里拼命做慈善,自我救赎的沉重的道德包袱。森林就像伊甸园,而她和牧师是偷食禁果的夏娃与亚当。
含混、模糊、不确定性,使小说的解读空间极大。有人从女性觉醒的角度去分析,有人从宗教的角度去分析,有人从心理层面去分析......只单单一个“红字A”就有各种各样的解读。在此,笔者先讲一下自己对于“红字A”的理解。首先,白兰胸前佩戴的字母A的颜色,书中不止一次提到了“猩红”。在《圣经》启示录第十七章中有这样一段描述:“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猩红色的兽上,那兽有七头十角,遍体有亵渎的名号。那女人穿着紫色和猩红色的衣服......杯中盛满了可憎之物,就是她淫乱的污秽。”可见,“猩红”在清教徒眼中,与“淫秽”无异。字母A是通奸(Adultery)的标志,这是红字A的第一层含义。指的是白兰所犯下的通奸之罪,也成为了她长久以来背负的沉重罪孽的象征。后来,凭借她手艺精湛的针线活和坚持做慈善,人们渐渐地不再将红字A当作耻辱的标志,而是看作有能力的象征,认为它代表的是Able(有能力的)。最后,在她的热情和善良感染之下,有人开始认为,这个A代表的是Angel(天使)。这是最普遍的对红字A的解读。
除此之外,也有人将A解读为人类始祖亚当(Adam)的首字母,暗指白兰与牧师所犯的“爱的原罪”是亚当夏娃之罪;或者说A象征的是美国(America),指的是美国人追求进步的过程。对于红色的解读,除了在清教徒眼里代表“淫秽”外,也是对牧师所犯原罪的显像,因为人们最终发现牧师的胸口上也有一个“红字A”。对红色的另一重解读是代指珀尔,赋予一种有生命的红字,“她像个红字似的东西”跟在妈妈身边。珀尔作为两个罪人结合生出的“果实”,却如同精灵一样,似乎是上帝派来的天使,让她始终提醒母亲白兰和父亲牧师接受并意识到他们的原罪,并不断救赎自己......如此种种。
《红字》的结构极为工整,故事的主线、意象、节奏整齐迈进,推向高潮。尤其节奏把控更是如同一出戏剧。全书结构像一个精心设计过的三角形,三次出现的行刑台就是三角形的三个顶点,显得稳定、对仗、匀称。小说共24章,第一章是序曲,简单交代了故事发生的地点、背景;第二章引出故事的四位主要人物,这时的行刑台上是白兰怀抱着珀尔在受罚,牧师站在一旁伪善地布道,奇林沃斯在人群中围观;第12章是第一个高潮,牧师独自站在行刑台上忏悔,白兰和珀尔到了后,他们三人站在行刑台上,奇林沃斯则躲在不远的暗处窥探;第23章是全书的第二个高潮,牧师最终忍受不了良心的谴责,主动拉着白兰和珀尔站在行刑台上,向众人展示他的罪恶,最终倒在白兰怀里死去;奇林沃斯站在行刑台下。最后一章是尾曲,交代了每个人的结局。
小说的叙事也采用了不同寻常的全知视角,《红字》的叙事是以一个不愿承担叙事责任的全知叙事者的视角展开的。叙事者没有明显的感情流露,他似乎生怕自己也被卷入这场道德审判,从而采用疏远又不冷漠的态度,让自己与小说中的人物保持一定的情感距离,回避用“我”的身份把要讲的故事直接告诉读者,将自己隐在幕后。
作为美国19世纪最伟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霍桑影响了一大批作家,如亨利·詹姆斯、爱伦·坡、赫尔曼·麦尔维尔、福克纳、菲茨杰拉德、海明威、毛姆、纳博科夫等。海明威曾评价《红字》说:“《红字》是一本可以提高人们艺术水平的好书。”
我国知名先锋作家马原对《红字》也极为推崇,给出很高的评价:“《红字》的作者霍桑是我心中最了不起的小说家。《红字》与所有别的名著最大的不同,是你可以读它许多遍,每读一遍收获都会有所不同。它太过短小,涵盖又太过辽阔,这是不可思议的,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它的确如此。
《红字》并不关心故事性,它不以取悦读者为乐事。我们看《红字》,最初的十几页、二十几页,我们已经看清了整个故事、人物关系,诸如此类的。也就是说,霍桑先抽掉了悬念,让读者在完全没有猜测与期待中继续他的阅读。
它有故事,但是没有了故事性。
霍桑闻名于世的除了《红字》,除了另外三部长篇《福谷传奇》《七个尖角阁楼的房子》《玉石雕像》,还有他同样出色,甚至有人认为更出色的短篇!有大作家麦尔维尔的话为证:霍桑的《古屋青苔》可以和莎士比亚一比高下!霍桑被认为是小说史上最伟大的短篇小说家之一。这些都是事实而且没有任何疑问。但是同时,这位霍桑是个百分之一百二十的传奇小说家。”
霍桑是个与众不同的作家。在他的那个年代,世界文坛以现实主义小说为主流,狄更斯、巴尔扎克、福楼拜、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等大家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而他却选择了写传奇小说。更让人惊讶的是,他的传奇小说里找不到真实的历史事件及人物的影子。广义上,传奇小说属于畅销书范畴,当一位作家和“畅销”相关联,某种程度上他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也会降低,这一点从我们大益文学公号前不久推的毛姆身上就可以看出来,尽管他写就了《刀锋》和《人性的枷锁》,仍有人将其算作“二流作家”。可霍桑又不同,他写传奇小说,却丝毫没有影响到他在文学史中的地位。
实话说,笔者初读《红字》时,并不理解为什么它是经典,而且受到那么多的文学大师推崇,认为这不就是个很简单的故事嘛。尤其前不久读了《我的名字叫红》,觉得多声部的”复调艺术“能通过一个通俗题材,却深刻探索了土耳其民族的历史与未来,更是对《红字》嗤之以鼻。当笔者细读第二遍、第三遍时,才品出些它的厉害之处来。它一点都不单薄,无论结构、节奏等各方面都是一流的。霍桑一开始就拒绝悬念,直接告诉读者白兰、牧师、医生他们三人之间的纠葛以及他们每个人的“罪”,逼着小说往人物的内心深处、灵魂深处探寻。这就太厉害了,小说的主题立马升华,讲到了欲望,每个人深陷“原罪”的挣扎、救赎,它直击人的灵魂。尤其白兰的人物塑造,从她所犯的“原罪”到自我救赎,最终得到解脱,有一个完整的人物弧光,塑造得最为丰满。白兰也由此成为美国文学史上经典的女性形象之一。
正如霍桑将故事背景设定在距他两百多年以前的时代,当他在一个相对更人性化的时代,重新审视两百年以前发生的事件,创作本身会因为岁月变迁让过往留下更大的想象空间,也为创作者留下时代对比的空间。而现在,当21世纪的我们重新去解读、审视这部作品,“无论是从历史眼光还是从今天眼光看它,它都是一部只关注人类灵魂的小说。原罪、信仰、救赎、解脱、升华,直至上帝的阶前。”它仍然闪烁着耀眼的猩红色光辉,历久弥新!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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