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信息平台对象
1、已在相关研究所进行过资格审核,尚未通过该所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的同等学力人员。
2、已在相关研究所进行过资格审核,且通过该所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但尚未通过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同等学力人员。
二、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电
子照片
请各相关研究所组织并通知到所有申请同等学力学位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信息平台上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信息平台网上注册时间及相关要求:
1、申请人须在2016年3月8日后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注册报名。
2、申请人需在信息平台上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在国科大统一发布的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信息中选取本人所申请的专业、上传电子照片(注:上传照片的纸质版将用于申请人获得硕士学位后的学位证书,请申请人切记应与上传的电子版一致,不得更改)。为避免出现申请人上传的电子版照片不符合学位证书照片规格的情况,请申请人务必按照规定要求进行采相,获取电子版及纸质版照片。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
请各相关研究所通知申请人于3月16日—18日 (上午9:00—下午16:30)、3月19日(上午9:00—下午16:30)分别在国科大玉泉路园区求是报告厅和礼堂报客厅(从南门进校,有路标指示)进行现场确认,采集照片/指纹,签署《诚信承诺书》,接受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前须在信息平台上注册并上传合格的个人电子照片,所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现场确认时须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亲自到场采集图像及指纹,签署《诚信承诺书》,接受资格审查。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未能进行现场确认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现场确认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的学士学位证书和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原件用毕退回);
2、申请人本科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由单位人事部门确认加盖公章;
3、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向接受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4、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的上述材料若已在研究所备案,则不必提交)
5、申请人须牢记注册ID号,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注册ID号码。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须在“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的“本人承诺”处填写本人承诺并签名,经培养单位审核盖章方可有效。若资格审查表中信息有误,则需本人在现场校对。
四、注意事项
1、电子照片按照“信息平台”提供的要求上传。
2、经相关研究所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均需通过信息平台报名参加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并在线支付考试报名费用,下载准考证等。申请人应考入场时,除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外,还需进行指纹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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