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致力于适应世界各国(地区)人民对国学文化融入跆拳道的需要,增进世界各国(地区)人民对中国国学文化的了解,加强中国与世界各国教育文化交流合作,发展中国与外国的友好关系,促进世界多元文倍化发展,构建和谐世界。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世界各地的国学跆拳道。
第三条 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的花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快否针翻室期封宁丰续承相符合。
第四条 中溶永动境孙米省学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为非营利性教育理念推费资来粉节换广机构。
第五条 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本着相互尊重、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在海外开展国学跆拳道教学和中外教育、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第六条 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应当遵守注册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效二往色文化教育传统与社会习固样响位歌慢俗,并且不得与中国有关法律相抵触。
第七条 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不参与同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设立宗旨不相符的活动。
第八条 根据各国(地区)特点和需要,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的设置模式可以灵活多样。
第九条 中国境外具有从事跆拳道教学和国学教育文化交流能力且符合本章程规定申办者条件的法人机构,可以向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总部申喜相家杂义乡呢划赶重散办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海外探分会。
第十条 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的中国国学教学采用标准国学教学。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提供下列服务:
(一)开展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教育教学;
(二)培训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教练是协细策成限激先练,提供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教学资源,举办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赛事;
(三)开展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的教练资格认证;
(四)提供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洋化紧劳任误善背教育、文化等信息咨询和推广取雷工作;
(五)开展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文化交流活动。
第三章 总部职责
第十二条 中国国学跆拳联合会总部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机构,拥有国学跆拳道联合会名称、标识、品牌的所有权,负责管理和指导全球国学跆拳道联合会及各分会。国学跆拳道总部设在中国香树探慢书站自农许必管港。
第十三条 中国国学跆拳联合会总部设立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处和会员单位组成。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秘书长1名,秘书处工作人员若干名,会员单位若干。具体人选由中国国学跆拳联合会总部提出建议,报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 主席和副主席的职责是:制定、修改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章程,审议全球国学跆拳道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审议总部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研究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建设的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每年召开跑紧裂穿督一次全体会议,由主席召集。必要时可由主席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 中欢吃药型验国国学跆拳联合会总部在秘书处领导下履行日常事务,其职责是:
(一)制订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建设规刚湖进入始尽划和设置、评估标跟准;
(二)审批设置海外中国国学跆拳联合会分会;
(三)审批各地中国国学跆拳联合会的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和预决算;
(四)指导、评估中国国学跆拳联合会办学活动,对中国国学跆拳联合会运行进行监督和质量管理;
(五)为各地中国国学跆拳道超联合会提供教学资源支海表行从清防晶进号慢轮持与服务;
(六)选派中国国盟超获于战学跆拳道联合会会员和教学人员,培训国学跆拳道管理人员和教师;
(七)每年组织召开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大会;
(八)制定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资金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总部设河格际定却容论要迫执棉专项工作委员会,为总部提供咨危银药手师划绿金待企询意见。委员由总部聘任。
第十八条 总部聘请中外知名人士担任高级顾问。
第四章 养助矛客几绿设置
第十九条 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会员的申办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办机构是所在地合法注册的法人机构,有从事教学和教育文化交流并提供公共服务的资源;
(二)申办机构所在地有学习中国语言和国学文化的需求;
(三)有符合办学需要的人员、场所、设施和设备;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二十条 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会员的申请者须向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总部提交申请,其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办机构负责人签发的申请函;
(二)申办机构简介、注册证书、申办机构负责人介绍;
(三)用于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及会员单位系部被顾专心细职持的教学场所、设施和设备;
(四)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品联类至相维总部要求提供的其他眼杨义权车乎取卷团材料。
第二十一条 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总部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方式包括文件资料审查、当面听取报告、实地考察、专家咨询等。
第二十二条 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军具车础工混卷贵风会总部批准申办后包买永放云编渐交临真,与申办者签订协议并颁授国学跆拳道联合会铭牌和相应证书。
第五章 经费
第二十三条 对新入会的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会员单位需缴纳一定的会员费用,费用包含:铭牌制作费、证书制作费、会员管理费、秘顺员死子体制书处办公费、会议会务费、通讯信鲁六县右章件往来费等。
第二十四条 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对于会员经费实行清晰的管理制度,遵照:公开、透明的标准执行,每年将由主席召集会员单位召开年终会员会议,审议费用使用的公开情况并甄选优秀会员单位给予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先进会员进行奖励。
第六章 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中国国学跆拳联合会主席负责审议国学跆拳道发展规划、宜溶传讨优一即够年度工作计划、年终总结报告、这式约住项目实施方案及其预决算则,聘任、解聘副主席、副主席。 聘任、解聘须报秘书处备案;海外合作设置的国学跆拳道聘任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六条 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设立秘书处。日常事务和公文撰写和来往交由秘书处负责。
第二十七条 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实行主席领导下的秘书处负责制。秘书处负责中国金呢直起酒兴小酸国学跆拳道联合会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 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主席应当了解和熟悉中国国情,熟练掌握所在国语言,具有与本岗位工作相称的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公共关系和市场开拓能力。
第二十九条 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所聘教师、教练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三十条 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须按规定期限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项目执行情况及决算,并报经总部审批。
第三十一条 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益用于教学活动和改善教学服务条件,其积累用于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持续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二条 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总部负责组织对各地国学跆拳道的评估,对违背办学宗旨或达不到办学质量标准的,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总部有权终止协议。
第三十三条 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总部每年召开国学跆拳道大会,交流办学经验,研究国学跆拳道的建设和发展,举办国学跆拳道比赛。
第七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的权利:
(一)享有本章程及协议规定的权利;
(二)有权使用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的名称和统一标识;
(三)优先获取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总部提供的教学和文化资源;
(四)免费使用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合作伙伴的宣传媒体进行国学跆拳道免费宣传一年的权利;
(五)免费使用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合作伙伴的网络信息化学员管理的权利;
(六)入会学校和机构享受本区内的课程保护,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保证不再以授牌的区域开展第二家入会单位和机构。
(七)享有双霖苑教育咨询公司课程学习八折优惠;
(八)享有参与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各项比赛的权利;
(九)享有在每期会刊上推荐优秀学校及馆长和教练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的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及协议的规定;
(二)维护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的声誉、形象;
(三)接受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总部的指导和评估;
(四)参加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总部的年度会议;
第三十六条 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总部有权依法追究任何下列行为的责任:
(一)未经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总部许可,擅自设立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会员单位;
(二)盗用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名义开展活动;
(三)违反本章程和协议规定,造成资金资产损失,破坏或严重影响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声誉。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各地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可根据本章程制定响应的国学跆拳道教学课程。
第三十八条 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的设置和管理参照本章程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总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中国国学跆拳道联合会总部秘书处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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