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间,总有那一句话,能深入人心,让我们久久不能忘记,以至于多年后再次重读,依旧能深深被感动,这就是文字的魅力。
百读不厌(百读不厌意思)
是诗人,是作者,赋予了文字灵魂,让文字有了生命力。很多字组合在一起,便有了灵魂,但不一定任何人都有将文字赋予灵魂的能力,这需要才华,需要大脑,更需要有写作能力的人。
我不愿送人,亦不愿人送我。对于自己真正舍不得离开的人,离别的那一刹那像是开刀,凡是开刀的场合照例是应该先用麻醉剂,使病人在迷蒙中度过那场痛苦,所以离别的苦痛最好避免。一个朋友说,“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要去接你。”我最赏识那种心情。——梁实秋《雅舍小品·送别》#梁实秋语录#
这段语录,真的很适合现在的我,也很适合点开这篇文章的人。有些人,真的不是有个性,而是爱的太认真,太用心,太竭尽所力,那,离别,对于她而言,就真的是开刀。如果能避免这样的场面,真的就要避免。
我们很多人这一生,真的不知道要经历几次这样的不愿送人,也不愿人送我的经历,悄悄就没有了关系,就淡入了别人的世界,从此默默无闻,消无声息,不打扰,只追忆往昔。
而那种独家记忆的往昔,跟谁也没有关系,只跟自己有关系。每次经历离别,经历不舍,都喜欢读这样的语录,不去送,也不愿被人送,悄悄走就好。
更何况我们经历最多的是别人的狠心离去,那么我们更多人更能做到不去送。但你来,无论什么天气,我都会去接你,很多人也做得到。
能做得到的人,都是痴情种,真的。这世间所有的痴情种,都一直保留着自己改变不了的个性。一旦关系破灭,就做不到朋友,就希望眼不见为净,如果相见,就要重新和好,重新开始,如果不能,最好不要相见,因为多见一面,就是多一次开刀而已。
我也终于明白为何这世间有一种相见,是对方蒙着眼,怕看见,那种心情,是痛心,不忍见。年轻时候,不懂,懂了,才知道自己现在也有相见需要蒙着眼的人,是真的痛心。
如今,我也很赏识梁实秋这种语录里的心情,不是个性,而是骨子里生出来改变不了的心情。目送心爱人离开,是何等令人痛心的场面?被心爱的人目送,远送,也一样痛心,最好不要发生这样画面,悄悄离开,便是最好的告别。
很多人相信也经历过这样的离别,有那么一日,她走了,没有打招呼,对于你而言,也没必要打招呼,因为彼此都知道,无法继续下去了,悄悄离开是最好的归宿,在一起多的是折磨和浪费彼此的光阴而已。
人如果走到了那一步,再不舍,也得舍。有时候放手,真的是另一种爱,是一种成全。当对方去经历一些后,蓦然回首,那个痴情种,可能还在原地等着她,真的会等,甚至还会去接他。
这也许是梁实秋所欣赏的人,也是我所欣赏的人,专一,爱了,就是一辈子,是刻在骨子里的那一种一辈子。在余生没有被打扰的情况下,会余生一直追忆着往昔而活下去,活在文字里,至少我是这样的,就不知道梁先生是否也是。
这也是世间所有痴情种可爱的一面吧,明知道这样很傻,却偏爱这样的痴痴傻傻,有什么办法呢?
梁实秋百读不厌的语录,只因太经典,太深入人心了!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