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贡体系是从公元前3世纪一直到19世纪末存在于东南亚和中亚地区的、以中华帝国为核心的等级政治秩序体系。它与条约体系、殖民体系并称,是世界上的主要国际关系模式之一。它既是一种国际关系,又是一种文化意义上的政治秩序。
朝贡体系(朝贡体系什么时候瓦解)
清朝时马噶尔尼和阿美士德的“傲慢”行为,“触犯”的不仅是皇帝的面子和个人尊严,而且是“触犯”中国数千年以来一贯的文化传统。清政府的“固执”也不仅是傲慢与自大的体现,它们也与根深蒂固的“朝贡体系”密切关联。中国近代外交的诸多现象多可以从这一体系中得到“合理”的解释。
在朝贡体系的长期影响之下,东亚地区逐渐形成了一个以书写汉字、尊奉儒家、信仰佛教为核心的东亚文化圈。
以经济实力为支撑的朝贡制度明显会随着国力的衰落而衰落。顺治、康熙、乾隆朝的“恩威并施”、“怀德为上”的方针到嘉道时期演变为“羁縻防范”、“不开边衅”和“不失国体”,经济上的炫耀所剩无几。此时,朝贡关系已经不再是经济关系,而转化为政治举措,是一种强调“华夷之辨”的中外关系。这其间的变化,一方面与中国国力趋于衰落相关,一方面也与西方国家早期殖民活动密切相连。清廷将西洋国家从朝贡范围内逐渐剔除,转而对这些国家采取严加防范的政策,如禁止其在中国传播天主教、限制其在中国的贸易活动等。
在朝贡体系下,一方面,根据传统的观念,清朝统治者摆脱不了“天朝上国”、皇帝是“天下共主”的观念,尽管“远洋小国”不服朝贡体系的管理,但清王朝决不能放下这个架子。另一方面,根据外商来华的表现,清朝统治者感到,西方人来华似乎只是为了“通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朝贡。而“通商”这一层次是不需要用“天朝”的官员直接管理的,因此改由广州十三行商代为管理,在等级上就降了一格。
对清王朝来说,国家之间的条约制度是不可接受的,其思想还沉浸在“朝贡体系”的自我满足中。1793年马噶尔尼来华的态度与所提出的要求无疑会被看做是不可理喻的。这种外交体制在造成盲目塞听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后来西洋国家用武力强行打开中国大门提供了借口。
1842年,中国在鸦片战争中战败,签署了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此后,经历资本主义国家一系列的条约冲击,朝贡体系逐渐瓦解,至中日甲午战争失败,清政府宣布放弃对朝鲜的保护,这一体系最终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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