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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仲马和小仲马(小仲马和小仲马的关系)

大仲马和小仲马(小仲马和小仲马的关系)1954年,王安忆出生于南京,翌年跟随母亲来到上海。父亲人在他乡,母亲经常下乡,绝大部分时间,她都跟保姆一起生活。保姆扬州人,教她扬州话,“蛮清爽,蛮好看的一个人”。王安忆出身革命家庭,父母都是国家干部,周边邻居却是上海老市民,教她说上海

1954年,王安忆出生于南京,翌年跟随母亲来到上海。父亲人在他乡,母亲经常下乡,绝大部分时间,她都跟保姆一起生活。保姆扬州人,教她扬州话,“蛮清爽,蛮好看的一个人”。

王安忆出身革命家庭,父母都是国家干部,周边邻居却是上海老市民,教她说上海话,带给她浓郁的城市气息。这种“幼教”影响了她一生,后来她成了作家,写的几乎都是上海小市民的日常生活。

王安忆家境殷实,父母工资都很高,从小给她买玩具,买书,连环画、童话书、图画书,各种各样的书。王安忆母亲出身大户人家,可惜很早便败落了,成了“破落户”,寄居在姨母家里讨生活,就像《红楼梦》里的林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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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敏感而高傲,从小教育王安忆,要学会过中产阶级生活,要学英语,不学艺术,艺术是取悦于人的玩意,“俳优”之流,不上道。学会英语,当个科学家,科技强国。

母亲教育她,不能随便对保姆发脾气,那是“上海大小姐”腔调;不能吃猪头肉,那是“乡下农民”才有的嗜好。为了阻止她吃猪头肉,还专门带她去菜市场看猪头,猪头挂在那里,鼻孔黑洞洞,獠牙白森森,很恐怖。母亲说,猪头长这样,你还敢吃吗?

母亲喜欢写作,每天下班,把她打发睡着,然后“开夜车”,挣稿费补贴家用。母亲很喜欢孩子,把王安忆姐妹“打扮的不像中国人”,穿十块钱一条价值不菲的裙子。

王安忆父亲出生于新加坡(当时叫马来亚),是家族里的长子长孙,不喜欢做生意,不喜欢运动,就喜欢读书,“从小就是文艺青年”,21岁回到上海求学,太平洋战争爆发,家里资助阻断,遂去苏北根据地参加新四军,认识了王安忆母亲,二人喜结良缘。

后来王安忆去新加坡寻根,一个表哥略带醉意地说,你妈妈血统比你爸爸高贵,因为你妈妈是浙江绍兴那边的人,你爸爸是福建那边的人,从人种学上讲,浙江文明的历史长。

父亲很洒脱,很任性,“到老都是文艺青年”,算命的说,他是个“很有福气的人”,是王安忆妈妈的“另一个儿子”。

十四五岁,王安忆开始读书,读各种各样的书,托尔斯泰,屠格涅夫,普希金,陀思妥耶夫斯基,大仲马,小仲马,福尔摩斯探案集,等等。身边朋友们也在看书,如饥似渴的看书,从小养成的这种阅读习惯让她受益终身。

她说,如果一个人在20岁之前没有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那在以后就很难养成了。阅读习惯也是生活习惯,一个有着阅读习惯的人,一天没有文字性的东西映入眼帘,就觉得惶惶不可终日,一定要找到阅读的东西才行。实在没啥可看,看看路边广告牌,也是一种慰藉。

下乡期间,王安忆每天写日记,记了厚厚几大本,成为同事间的流传读物。她后来说,写作是一种乐趣,我从小就觉得写作是种乐趣,从来没有变过。接着进入文工团,练习大提琴。虽然练得也很刻苦,但是没有成绩。她说,因为我不喜欢练琴。

王安忆非常怀念文工团生活,却对下乡插队的生活不堪回首。虽然同样过着孤独寂寞的生活,可是农村太苦了,“农村的生活真是很黯淡很黯淡”。文工团首先衣食有保证,生活起居不那么艰难,而且热闹,那么多女孩男孩在一起,彰显了青春。

26岁,王安忆到中国作家协会第五期文学讲习所学习,从第六期开始,就改成鲁迅文学院了。班里人才济济,有写《芙蓉镇》的古华,写《大浴女》的铁凝,“还有贾大山,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他是农民的聪明。”

“我老觉得他想的东西很复杂,但我没有和他深谈的基础。我心里始终在怀疑他是否对文学没有信心,不是他怀疑自己的才华,而是觉得这东西无用。”“我觉得这个人心里面有非常非常丰富的思想。这人真的我觉得很有意思,很有趣。他那时候跟我讲,你这个孩子有出息。”

讲课的老师都是从各大学校请来的名师,王安忆成名后,有些老师开讲座,动不动就说,我给王安忆上过课,其实上的是大课。很多当时暂露头角的作家也来蹭课,比如史铁生。

史铁生很健谈,但是谈着谈着,就谈到形而上去了,他对日常生活没有兴趣。时值凛冬,史铁生依然穿着单衣,王安忆回去后,便亲手给他织了两件。2010年,史铁生去世,妻子陈希米将两件毛衣永久收藏。

王安忆后来说,这半年学习对她的文学生涯至关重要,“让她感受到了一种文学生活”。她说,搞文学也需要生活,需要互相探讨,交流,学习,融合,需要一个你追我赶的氛围。一个人埋头猛写当然也能出成绩,可是几率很小,而且很多时候,没有同行衬托,你根本坚持不下去。

27岁,王安忆结婚,虽然也算大龄青年,可在文工团里,就算晚婚了。她说,结婚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安心写作。婚姻是很重要的,如果光写小说没有婚姻生活,就会太寂寞,很可能熬不下去。“这点上我觉得我还是好命,结婚以后,就能好好地写东西,好好地生活。”

当时王安忆在《儿童时代》杂志社上班,从讲习所回来,创作热情高涨,经常请“创作假”,不好好上班,领导很恼火,你有本事就调走,不能总是这样子。“三四年基本就是在和单位吵架中度过”。

王安忆后来说:“其实那时候是我很不讲理,很任性,单位对我是很负责的,要是不负责,老早开除了。”“我不是不喜欢这个单位,就是不喜欢上班。”“他们给了我最大限度的宽容”,“假如后来没有成功写出名的话,我就是很不好的一个人了,我自己也不能原谅自己。”

接着王安忆去美国学习,认识了画家陈丹青。陈丹青是个很闷的人,生活很封闭,基本上没有什么社会生活。很像匠人,就是画画,一天到晚把自己关在屋里,不停地画。陈丹青告诉王安忆,其实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铺路的石头。

王安忆说莫言:我觉得他最大的特色就是他是在农民里生长出来的,他有一种农民的精明。

王安忆跟贾平凹相处,面对的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语言问题,贾平凹不说普通话,在一起交流需要翻译。贾平凹有一次请她吃羊肉泡馍,她让贾平凹做个心理测试游戏。随便想三个动物,第一个动物代表你所认为的你自己,第二个动物代表人家认为的你,第三个动物就是实际上的你。路遥想的第一个动物是熊,第三个动物是牛。贾平凹想的第一个动物是狐狸,第三个动物是乌龟。得知答案,他说,我自己以为是只狡猾的狐狸,没想到是个缩头的乌龟。

王安忆说迟子建:她笑得那么明朗,不是疯笑,不是媚笑,就是一种非常开心的笑。她身上有着勃勃的生气。

王安忆说余华:余华表面上有时候会给人一种痞子气的印象,好像什么都不在乎,其实这个人是很认真的。

王安忆说自己:我与别人最大的差别就是比他们热爱写作。我觉得有许多人并不喜欢写,但在那里硬写。

王安忆的小说多以平凡的小人物为主人公,非常注重挖掘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经历与情感。从她的作品里,读者可以较为明显地感受到一种宽厚的爱,她赋予故事中的人物以“英雄性”,着重表现人物美和善良的方面。她深入探讨的是故事背后强大而仁慈的自然规律,这是她对人性和人的生存状态及本体世界的关怀。

王安忆在创作中力求以稠密细腻的工笔手法创造出小说的意境之美,呈现生活的原生状态,同时展现人物在命运的旋涡中丰富不定的生活方向。

王安忆被媒体界视作“文学界的王菲”,一来从不轻易接受採访,二来回答问题惜字如金,气质里带出的严肃与认真常常会让没有充分准备的访问者难以接近。她身上有着作为知识分子孤傲背后的真实,不虚伪,不粉饰,目光专注,语速很快,有话则长,无话则短,句句经过掂量,大多就事论事,不会由此及他。

王安忆说:“写作天赋很重要,可以说是一个决定性的条件”“作家根本不是靠挖掘和培养,就得靠他自己生长出来,这真的是一个自生自灭的状态。大家只能耐心等待,等待他慢慢地成熟,需要一个过程。不要着急,慢慢等就对了。”

叶兆言说:王安忆属于那种越写越好的女作家,女作家中很多一出手就是好文章,真正越写越好的并不多。王安忆从来也不知道满足于现在的成就,就是因为这一点,她和别的女作家相比,明显技高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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