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2022-05-1315:06·拐蚂拐
南京徐老太事件(南京徐老太事件社会影响)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去扶?”
2007年,轰动一时的“彭宇案”开庭,案件的审理法官当庭问了彭宇这么一句话。
从法律的角度,这句话应不应该问,可不可以问,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
但从人性的角度来说,人们只会觉得,这句话完全是违背道德常理、叛离公序良俗的。
可以说,这句话简直是不值一驳。
不是我撞的,难道我就不能扶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人们对于这起案件的关注点,自此发生转变。
彭宇是不是真的撞了人?这个问题,人们已经无暇关注。
遇到老人倒地要不要扶?应不应该见义勇为?这本该是一种约定俗成的默契,也因为这一句话,被推到了风头浪尖,引发全网热议。
在当年,还曾有这么一句网络流行语:“扶还是不扶,这是个问题。”
似乎一夕之间,人们内心的那杆秤,就都被狠狠地撞了一下,隐隐阵痛至今。
2006年11月20日,南京水西门公交车站,26岁的彭宇从83路公交车上下来,打算转车换乘,忽然觉得身后好像有什么动静。
第一次回头,没有发现什么。
第二次回头,彭宇看到了一位老太正躺在地上呻吟,老太名叫徐寿兰,时年64岁。
彭宇与旁边的热心人陈二春合力,将徐老太扶起,并与赶来的徐老太的儿子一起,把她送到了医院。
由于有事急于离开,彭宇为徐老太垫付了200元医药费。
而经医院诊断,徐寿兰摔伤导致左股骨颈骨折,需要进行髋关节置换手术,前后花掉了手术费、住院费数万元。
在此期间,徐老太与其家人联系了彭宇,向他索赔,这让彭宇感到无法接受。
2007年1月4日,徐老太一纸诉状,将不愿意赔偿的彭宇诉至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要求彭宇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3.6万余元。
2007年4月26日,鼓楼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但在庭审交换证据、质证等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状况。
早在一开始的时候,双方就在派出所留有询问笔录,笔录中记载着双方是否确实发生相撞的相关陈述。
这一笔录,将是判定二人“是否相撞”的最原始的直接证据支撑。
而当法院要调取这一询问笔录时,却被派出所告知,由于所里房屋维修的缘故,笔录已经丢失。
为此,法院只好让当时负责问询的办案民警,通过回忆进行复述,并以此为根据,重新做了一份笔录。
2007年6月13日,鼓楼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并首次宣布原笔录已经丢失。
这一次,彭宇本人出席答辩。
关于“是否相撞”的核心问题,双方仍是各执一词。
徐老太一方认定了是被彭宇撞倒的,而彭宇则表示:“我下车的时候是和人撞了,但不是与原告相撞。”
2007年7月6日,鼓楼区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徐老太一方提供了“笔录照片”,上边清楚显示着彭宇承认撞倒了人。
彭宇则是对这一份“笔录照片”存疑,称其不能作为诉讼证据。
其一,照片的拍摄时间不对,是在笔录丢失之后才拍的。
其二,这张照片的拍摄手机,是属于徐老太的儿子的,他又是从哪里拍来的?
作为事发时在场的人,陈二春也到庭作证:“我与彭宇只是一起扶起了老人,至于她倒地的过程,我也没有目睹。”
同时陈二春称,当时徐老太也确实说过“不会连累你们”这句话。
因此,对于“两人是否相撞”,仍是没有头绪。
但案件到了如此地步,舆论早已哗然,几乎所有的媒体都倒向了彭宇一方,认为他是真的“被讹”。
广大公众与媒体都在期待,法院能够基于不利于徐老太一方的质证结果,作出公正的判决。
然而,却等来了那句话:“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去扶?”
舆论哗然。
2007年9月4日,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计45876.36元。
判决书的公布,瞬时又引发新一轮的社会舆情。
判决书为了证明“彭宇应该赔偿”的结论,作了一系列的“日常经验式”判断,使得文书中不乏牵强的推理逻辑。
譬如,判决书中如此写道:“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
如何理解这句话?难道我们于当路遇到不平之事,看到甲将乙刺伤砍倒,我们除了救助乙之外,还应该把甲也抓住,才能洗去我们是凶手的嫌疑?
又譬如,判决书中如此写道:“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单看这一段话,似乎并无不妥。
然而我们将这段话与彭宇的行为合起来看,却不是那么个味了。
彭宇不仅将徐老太送往医院,还垫付了200元医药费,这样的行为怎就被认定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让舆论哗然的,是这份判决书,是这份判决书中白纸黑字的“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
这,该是怎样的生活经验?
几乎在判决书公布的同时,所有关注这起案件的人,都不由得想起了一件事情: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我该怎么办?我该如何首先确保自己的权利?
这太难了,真的太难了。
在那么一瞬间,人们明显地感觉到,中华数千年传承的见义勇为、友好互助的道德传统,突然就遭遇了严峻的挑战。
作为“被讹之人”,彭宇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同情,他所在的单位为了声援他,决定工资、奖金照发不误,尽管彭宇要忙于应诉而不能上班。
2007年9月18日,因不服鼓楼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彭宇决定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那么,彭宇有没有真的撞到徐老太呢?真相到底又是如何呢?
我们不得而知。
因为在上诉之后、二审开庭之前,彭宇与徐老太达成了和解,彭宇赔偿徐老太1万元,并撤回上诉,双方对鼓楼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不再执行。
此外,双方约定,均不再对案子发表任何的公开意见。
这也就导致了,这起案件的真相成谜,因为自此之后,彭宇很快就淡出了公众视野,也从未亲口承认过他撞倒了徐老太。
关于“撞人”的情节,他唯一明确说过的,就是曾在法庭上说的那一句:“我下车的时候是和人撞了,但不是与原告相撞。”
真相重要么?当然重要。
但在“彭宇案”当中,比真相更重要的,是那一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去扶?”
这句话,不杀人,但诛心,诛了所有人的心。
在“彭宇案”一审判决之后,曾有主流媒体愤慨地评论道:“彭宇的败诉,有着积极的意义,他提醒了众多的‘活雷锋’,让他们在见义勇为之时记得保护自己。”
这是一句讽刺,似乎也是一桩预言,很快一语成谶。
2009年9月,重庆一80岁老人于闹市摔倒,周围人来人往,但没人敢扶。
2011年8月,江苏一司机殷红彬因见老人摔倒于立交桥上,遂停车相扶,并交由路过的村民送医,事后反被诬为肇事者,幸有车上监控为证,才还了自身清白。
2011年10月,年仅2岁的女孩“小悦悦”在佛山遭两车碾压,事发后的7分钟之内,相继有18名路人从旁经过,但都视若无睹,不敢问津。
最终,是拾荒阿姨陈贤妹将“小悦悦”送到了医院,但这可怜的小女孩却因抢救无效而离开人世。
2013年6月,四川一蒋姓老太摔倒致大腿粉碎性骨折,她坚称是被3个小孩撞倒的,而这3个小孩都说自己是跑过去扶她的。
双方争执不下,好在还有目击证人,证实蒋老太是自己摔倒的。
最终,蒋老太与其儿子被通报批评,并罚款。
试想,若是没了目击证人,那3个小孩又该怎么办?他们又该如何自证清白?他们在今后的人生路上,又该怎么去与别人守望互助?
比起旁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去扶”的疑问,讹人者振振有词的“不是你撞的,为什么扶我”更加令人心寒。
2021年5月,广西一老人驾驶电动三轮车于路口侧翻,一名开车路过的小伙将其扶起,并帮他把三轮车也扶了起来。
谁知小伙子要走的时候,老人却一把将他抓住,索赔500元的医药费,并扯住小伙子的腰带不放:“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我?”
无奈之下,小伙选择了报警。
交警在调取了小伙子的行车记录仪之后,对老人讹诈的行为进行了批评。
讹人者被抓现行,只是批评了事,可若是没了行车记录仪,小伙子又该怎么办?
有人说,当年的“彭宇案”,使得中国的道德水平倒退了50年。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去扶?”这是个荒诞的问题,是个经不起推敲的问题,是个不值一驳的问题。
可就是这样的一句话,深深地刺痛了许多善人的心。
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忽然之间就变得极其脆弱。
坏人要做坏事,就是随机嫁祸。
好人要做好事,反倒畏首畏尾。
不帮,良心不安。
帮,怕被讹,怕承担不起责任,因为家里没有矿。
在这句话之前,“学雷锋,做好事”不仅是标语,也是道德准则。
在这句话之后,“关我鸟事,关你鸟事”似乎就成了一种新的处世之道、人生哲学。
2020年6月,南京市通过了《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其中的第35条规定如下:鼓励公民自愿对处于困难的人以适当方式提供帮助,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
为什么?
“乐于助人”、“助人为乐”这些妇孺皆知的词,为什么变成了一种需要通过条例去规范、去鼓励的行为?
我们总会问,为什么见义勇为的人越来越少了,为什么助人为乐的人越来越少了。
诚然,这也不该完全由“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去扶”这句话来背锅。
让我们来看一组数据吧。
2015年10月,主媒刊文《九成真相率,如何突围“扶人困局”》,其中列举了前些年发生的149起因“扶人事件”而引起的争议。
149起争议中,只有80%左右的案件最终被查明,而这里边,倒打一耙诬陷扶人者的就有84例。
在这数惊人数据的背后,还有一个冰冷的事实:讹人者,几乎都没有受到严厉惩处。
自古以来,人们一直都将道德与法律连在一起谈。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标准,若是人人都讲道德,那便无需有法。
若是有人不讲道德,那便需要法律的约束。
而法律之根本,则在于惩恶扬善。
讹人者如果没有受到严惩,这就已然敲响了司法执法部门的一记警钟。
在很多的“扶人事件”之中,讹人者欺诈讹人的成本几乎没有,他们只需甩锅嫁祸,就足以让助人为乐者百口莫辩,甚至难以自证。
若是以“赌徒心理”四字来看,我们不难理解那些讹人者的险恶用心。
反正几乎都是零成本,讹上了那就白赚一笔,讹不到也没啥损失,再花些时间找到下一个继续讹罢了。
至于说良心过不过得去,讹人者是无所谓的,良心都没有,他们在乎这个?
这个时候,就得需要司法、执法部门加大打击力度。
只有惩了恶,才能扬开善。
但愿,讹人者都将受到严厉惩处。
但愿,想扶也敢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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