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的科举制度
姚学谋、董振民
(来自网络)
贵族制(贵族制和寡头制的区别)
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延续最长的制度之一。它与中国古代的教育制度和官吏制度构成封建社会的三位一体的人才制度。教育培养人才,科举选拔人才,官制使用人才。1300多年来,科举制度为封建国家发现和选拔了不少人才,其中相当多的人为社会进步和民族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至今仍有巨大影响。虽然这个制度,存在一些弊端,但从它不拘资历,以才取人,和通过考试这一平台公平竞争特点来看,至今仍有它的历史研究价值和对当今人事管理改革的现实价值。
1、科举制以前的用人制度
1、周代的世卿世禄制。即奴隶主贵族凭借血统关系,子孙世代作官的制度。
2、秦汉的察举制与征辟制。所谓察举,就是由公卿、列侯和地方郡守等高级官员经过考察,推荐给国家人才,由朝廷授予官职。所谓征辟,就是由皇帝和官府直接聘请有名望人来做官。
3、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就是将被选者分为九个等级,由朝廷任命的中正官品评,然后按等录用。
二、科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科举,因为这种制度是设立科目,以考试的方式去取人,所以称“科举”。科举制度是封建时代所可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他扩展了封建国家引进人才的社会层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层社会的人士进入统治阶级。
科举制度的最重要的特点:一是投牒自应,读书人都可以自行报名参加考试,不必非要先由官吏推荐;三是考试定期举行;三是严格考试。
1、科举萌发于南北朝时期,真正成型是在唐朝。
这种形式萌发于南北朝,唐代继承、发展和完善了科举制。
唐代科举考试主要分二种:一是常举,一是制举。
常举考试是每年春天二月在京师长安的尚书省举行,简称“省试”。唐朝前期,由尚书省吏部负责。后来改为礼部负责,此后历朝相沿不变。下设贡院,考试、阅卷、放榜等均在贡院举行。应试者主要由两部分人组成,即“生徒”和“乡贡”。生徒即官办学校的学生。乡贡即各地人自学或在民间私塾学成,到县、州应试,经地方考试合格,再到京师应试。
制举,是皇帝临时设立的科目,也叫特科,是朝廷特选人才的一种方法。
2、宋代科举继承了唐代科举制,并有一些重要改革。
(1)重大改革:一是礼部考试主考官直接由皇帝任命;二是继承发展了殿试制度,皇帝亲自主持;三是到宋神宗时在国子监内实行三舍法取士。
(2)防止考试弊端
弥封,弥封就是将试卷上的考生姓名、籍贯等记录封贴起来,又叫做“糊名”。
誊录,大设置誊录院,殿试卷子一律派专人抄录,然后试官审阅,此后省试、发解试也次第推行誊录制度。
加强了科场纪律,实行严格的搜身法规,考察内兵卫罗列,巡行监视,堵塞各种权门舞弊之徒。
宋朝大幅增加了科举录取名额,宋太宗在位22年,仅进士一科取人近10000名,平均每年达450余人。唐朝总共取进士总数才6000多人。理学成了宋代以后科举取士的最高标准。
3、科举制的完备阶段——明清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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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科举分童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五级。
童试:明清最初级的地方县、府考试,通过县、府两次考试者,成为童生。
院试:在府、州的”学院“举行,岁试是每年举行的童生“入学”考试,录取后即为“生员”,通称“秀才”。
乡试是一省范围内得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时间秋八月,参加者必须是秀才,乡试考中产生“举人”。
会试是全国范围的考试,参考人员必须是举人,时间第二年春三月,考试地点在北京贡院,考中者为“貢士”。
殿试,会试之后举行殿试,地点在今故宫保和殿,一般由皇帝亲自主持,考中者才是“进士”。
2、科举制的功与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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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从唐代武德四年正式开始,到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废除,共存在1300年。
积极方面:
1、打破了门阀制度的出身限制,拓宽了选拔人才的基础。
2、具有相对公平、公正和公开的优点。
3、用考试方法,选拔了不少比较好的人才。
4、促进了教育和儒学文化的普及和发展,推动了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5、不但影响了周边朝鲜、越南等国家,而且影响了欧洲国家文官考试制度。
产生的弊端
1、导致死记硬背、寻章断句,不在实际本领上下功夫。
2、明清以来,科举考试益发腐败,考场作弊屡见不鲜
3、过分重视儒学与理学,忽视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导致形式死板,束缚思想,导致近代中国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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