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近日,教育部发文,叫停了一些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送孩子上国学班代替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新京报发表梁鑫的观点:让孩子了解传统文化、阅读经典文本,以此开阔眼界、启发心智,原本并非坏事。但从这些年媒体曝光的案例来看,孙楠女儿就读的华夏学宫“国学班”,宣扬“女德是社会良药”;江西豫章书院、山东博雅教育学校、陕西“善和传统文化”基地,以惩戒、严管的名义进行驯服教育和虐待体罚——这些方式与现代教育精神相距甚远,也无法把孩子培养成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人。在这些“伪国学”学校里,难以学到真才实学,更无法培养科学精神和独立人格。一些所谓的“大师”嘴上唱着高调,却拯救不了学员的灵魂;数着高昂的学费,也许是他们真正的目的。孩子在义务教育学龄阶段,世界观、价值观还未完全成形,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强,求学选择也受制于父母。因此,一些父母将孩子送到“私塾”,剥夺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让孩子接受有悖于社会常识、成长规律的不当引导,甚至身心受到伤害,他们理应承担责任。教育部关于“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表态,是对一些“糊涂父母”的喝止。除此之外,要让家长们意识到,送孩子到“国学班”“读经班”,并以此替代义务教育,不仅花了冤枉钱,变成试验品,最后还将成为牺牲品,进而让他们不敢也不愿去拿孩子的成长做赌注。
小蒋随想:总有一些父母希望在培养儿女时标新立异,指望通过“不走寻常路”,让孩子变得“卓尔不群”。这种别样的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初衷是“为了孩子好”,但会不会误入歧途,对孩子产生不良后果,某些父母未必考虑得很成熟。这之中,一些父母是受了“看上去不错”的非正规学校的蛊惑,忽略了隐患和风险,这种“大意”必须引起警觉。打着“国学”旗号的骗子给孩子灌输“女德”之类精神糟粕,已是误人子弟、害人不浅。这还不算,有孩子在所谓的“国学学校”生病,却只给服用校方自制中药而丧命,还被倒打一耙“你们家杀业太重,应该忏悔”,更是赤裸裸、血淋淋的谋财害命!这不是什么传说,而是以生命代价换来的教训。不知道是不是还有家长执迷不悟,但教育主管部门不能坐视不理,严厉喝止“挂羊肉卖狗肉”的非法办学,大声唤醒拿孩子当“试验品”的家长,势在必行,更是依法保护孩子们的合法权益。由此还想到,鲁迅在《狂人日记》里最后的那句“救救孩子”。鲁迅在101年前,就疾呼不要让封建腐朽思想侵蚀蓬勃生长的青少年。没想到,一个世纪过去了,某些家长还偏执地崇尚“复古”,甚至主动把孩子推进“火坑”,这是怎样的愚昧和悲哀!在让孩子受教育前,某些父母首先应该好好受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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