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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初中、高中毕业生必看!学生资助政策来了!

【特别关注】初中、高中毕业生必看!学生资助政策来了!为帮助广大初、高中毕业生提前了解浙江省学生资助政策,现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全国学生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

你好!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又是一年高考时,想必你正在紧张忙碌的备考冲刺中,但请你一定抽时间读读这封信,了解一下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如果你家庭经济困难,请不要担心,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帮助你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入学前不用愁。当你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时,你同时会看到一份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一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如果需要,请你如实填写申请表,向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缴纳学费、住宿费,也可以用于生活费,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此外,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还能申请新生入学资助,获得路费补助和短期生活费补助。

入学时不用愁。新生报到期间,全部高校都会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如果你还没有筹齐学费、住宿费,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后不用愁。多项学生资助政策伴你完成学业。开学后,学校会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相应的资助方式和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帮你解决生活费用,临时困难补助帮你应对突发情况;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将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如果你有意向服兵役或者去基层就业,还能享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暑假期间,教育部和各地各高校会集中开通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号码及开通时间届时会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及有关媒体公布。如你想了解更多学生资助政策,请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或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

在这里,我们还要提醒你,开学前后是电信诈骗的高发期,不法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学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要透露个人信息,不要向陌生人转账,避免上当受骗。

星光不负赶路人,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希望你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在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展现青春作为、彰显青春风采、贡献青春力量,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最后,预祝你顺利考取理想大学,开启人生新篇章!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7日

安吉县高中学校学生

资助政策指南

目前,我县对高中学校学生设立了以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为主的资助政策,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安心入学。学习成绩优秀、技能表现突出的中职学生,在校期间将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具体政策内容主要包括:

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免学费

对就读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及因病因灾因突发事件导致经济困难学生和学校据实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资助对象)免除学费。对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资助对象,按照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学费标准进行减免。

(二)国家助学金

对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资助对象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二)免学费

对就读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生免除学费。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进行减免。

(三)国家助学金

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以及被认定为资助对象的非涉农专业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安吉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72-5188803。

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

资助政策指南

目前,我省已经建立健全了以“奖、贷、助、补、减、勤、免”为主要内容的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政策上能够确保实现应助尽助。我省高校随大学录取通知书有一份《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认定的资助对象按规定给予各类资助。高校新生如遇经济困难,入学前,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帮你解决学费住宿费困难;入学时,“绿色通道”保你顺利办理入学;入学后,多项资助政策伴你完成学业。具体政策内容主要包括:

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同一学年内,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每生每年4500元、二档为每生每年2700元。

浙江省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按照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退役士兵学生参照普通本专科生一档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4500元标准予以补助,由各高校参照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进行评定。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并贴息,金融机构向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基本生活费用,本专科生贷款金额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我省户籍的学生也可向户籍所在地农商银行(农信联社)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2023年,浙江启动高等教育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扩面试点工作,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范围扩大至中等收入以下家庭学生。2024年,扩面试点市县增加到22个(具体扩面试点市县名单可查询浙江省教育厅官微“教育之江”)。

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浙江省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浙江省的一类一档地区和海岛县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补偿和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本专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校内资助

高校按规定提取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学生,资助方式主要包括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发展性资助等。

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0571-88008844、88008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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