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国学教育提高国民素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包括国学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推动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途径,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基础。教育部高度重视传统文化教育,充分尊重社会各界对传统文化教育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到科学规划、扎实推进。
一、印发指导纲要,加强总体部署
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离不开系统全面、衔接有序的顶层设计。2013年6月,教育部专门成立了文件起草组,就如何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行了深入调研,先后有100余位专家、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参与了文件研制或提出建议意见。经过将近一年时间的修改完善,起草小组认真研究、充分吸收了中央宣传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旅游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的意见,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同意,于2014年专门印发了《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认真分析了当前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指明了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以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为主线,以推进大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一体化为重点,对大中小学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行了整体规划、分层设计、有机衔接、系统推进,是教育战线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遵循和依据。
二、将传统文化教育内容融入中小学课程体系
《纲要》明确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语言习惯、文化传统、思想观念、情感认同的集中体现,凝聚着中华民族普遍认同和广泛接受的道德规范、思想品德和价值取向,具有极为丰富的思想内涵。结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经国务院批准,2001年教育部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了中小学课程设置。据此,目前中华传统文化主要以两种方式融入中小学课程:一是在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中体现,如德育、语文、历史、艺术、体育等;二是鼓励地方、学校开发开设专门课程,体现特色,丰富传统文化教育资源及形式。
中小学语文等国家课程中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内容,义务教育阶段要求学生背诵240篇优秀古诗文,并推荐了136篇优秀古诗文,供教师教学时选择;普通高中阶段古诗文内容大约占全部必修内容的40%,同时安排了“文化论著研读”等系列选修课程。中小学德育课程将课程内容与传统美德、传统节日等文化财富相融合,不断加深学生对传统文化的了解和理解。义务教育历史课程通过安排我国历史上的重要成就和人物等内容,普通高中历史课程将“中国传统文化主流思想的演变”“古代中国的科学技术与文化”列为学习要点。同时,体育、音乐、美术、数学等学科也结合自身特点,有机开展传统文化教育。如:体育课程在不同阶段安排了武术等民间传统体育活动;音乐课程要求学生学习中国传统音乐,感受、体验音乐中的民族文化特征等。
此外,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还留出了一定的课时空间,由地方和学校自主安排课程内容。据了解,很多地方和学校利用这一部分课时,结合自身优势,开发了特色鲜明的传统文化主题课程。山东省、北京市西城区等地在充分开发当地历史文化资源的基础上,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置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程;南京师大附中开设的《中国古典诗词唱诵鉴赏》校本课程,由古典诗词演唱鉴赏与朗诵鉴赏两部分构成,注重发挥演唱艺术与朗诵艺术不同的特长和优势,运用多种教学手段拉近古典诗词与学生的距离;天津市汇森中学开设的《古诗词名家吟诵与赏析》校本课程,通过发挥古诗词名家吟诵的示范作用,运用音频、视频等多种媒介,力图引导学生研读、赏析古典诗词等。
三、加强传统文化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教育部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教师的培养。支持有条件的师范院校在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等课程中融入国学教育的内容,积极培养国学教师。二是提高师范生国学素养。通过在师范院校开设国学特色通识课程、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举办经典文化专题讲座等,提升广大师范生的国学教育素养和能力。三是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将国学等传统经典文化纳入语文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内容中,提高教师的国学教育素养和实施国学教育的能力。从2014年起,“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中专门设置“优秀传统文化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两年来,共培训2700名传统文化骨干教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中实施“优秀传统文化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同时,大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教师教育课程的进一步融合。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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