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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研究生学历、学位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研究生学历、学位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

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研究生

学历、学位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全体2021届毕业研究生:

为保证2021年学历学位证书的制作、发放、电子注册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安排如下,请各位同学务必认真阅读本通知,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

一、图像信息采集的学生范围

参加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学生为我校2021届全体毕业研究生,包括2018级博士研究生,2018级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往届各类申请延长修业年限毕业研究生。

二、集中图像采集的安排

时间:2020年11月26日(星期四)

2020年11月27日(星期五)

上午9:30-12:00 下午13:30-16:00

地点:A楼812教室

费用:20元/人,现场扫码支付。

三、零散图像采集的安排

无法参加集中图像采集的学生,须前往中国图片社拍摄,并将纸质照片和数据光盘提交至研究生院。

拍摄机构:中国图片社

地址: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一层东侧工商银行旁

时间:8:30-16:30(周一至周五,无需预约)

电话:63076145(正常营业时间)

上交材料地点:K楼410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四、携带材料

学生拍照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外籍留学生请携带护照。

五、拍照要求

根据《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号)的规定,学生拍照须遵循以下要求,如照片不符合要求,须重新采集,否则将无法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1.拍照时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2.人物坐姿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时,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当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眼镜和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配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穿着正装,衣着颜色应与背景色(蓝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示例图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毕业生图像采集是教育部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管理,维护学历制度严肃性和教育信息安全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没有参加图像采集或照片不合格的学生,无法领取学历证书且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上查询本人学历学位信息。

2.经教育部指定,新华社中国图片社全面负责此项工作。为了给各位毕业生提供便利和提高工作效率,我校邀请图片社工作人员到我校为毕业生集中采集,相关费用由图片社工作人员收取,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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