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系统建设各项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国学籍系统建设工作的要求,我省于2013年5月起全面推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建设工作,一年多来,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统一规划,统一思想,创新举措,按步骤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面,我分两个方面报告情况。
一、积极广泛开展各级学籍管理人员培训
我省培训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一是设立省级培训点,由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师资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各地根据需要,自己组织学籍管理人员参加培训。二是各地根据需要,请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公室组织学籍系统培训专家赴各地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三是各地根据需要,自行组织学籍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在组织培训时,我们坚持理论和操作相结合,力争学以致用。既邀请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学籍管理人员做省学籍系统培训专家,解读教育部、省有关学籍管理的政策法规。又邀请熟悉学籍系统业务操作的学籍管理人员做省学籍系统培训专家,讲解各项学籍系统业务如何操作。还组织这些专家在学籍系统日常工作交流中发挥作用。当前,我省已先后培训了18418名学校级学籍管理员,其中93.6%学籍管理员培训达到2次,地级以上市和部分县区学籍管理员培训达到3次。
培训工作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学籍管理员对学籍系统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逐步体会到,学籍系统的建设是全国“一盘棋”的工作,保持学籍系统数据的鲜活性、准确性从根本上能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和效率,促进教育的公平,是实施教育信息化的重要工作;逐步提升了各级学籍管理员使命感和荣誉感。培训工作提高了学籍管理员的技能,全面提升了应用水平,政策把握更加准确,各项操作更加熟练。培训工作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营造了各级学籍管理员“一家子”的氛围,推动大家相互帮助、相互支持、密切联系、凝心聚力、同心同德地共同把学籍系统建设工作做好。培训工作对促进我省学籍系统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了举足轻重作用,为各项工作的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先后按时完成了全省1435万学籍数据录入工作;约23万人次转学操作,其中跨省转学和省内转学各占一半;334万应届毕业生毕业操作。
二、加快建立健全学籍系统建设应用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以发展规划处牵头,基础教育处、高中与中职教育处、教育技术中心等多个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学籍系统建设;并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落实建设的各项工作。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均成立了类似组织机构,统筹协调系统建设部署、数据采集、应用培训、用户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
二是建立考核机制,将学籍系统建设作为创优争先内容。我厅把各地学籍系统建设成果与我厅中心工作挂钩,直接影响党政领导的政绩。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工作成绩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我省对各地强县、强镇、先进县的各项督导验收评估中明确规定,学籍学生数据库的录入率达到100%,在评估中需要使用学生数据一律以学籍数据库的数据为准,如果不按时录入和更新学籍学生数据库的地方暂缓教育创强争先督导验收和对学校的各项评估,待学籍系统信息更新后,再进行督导评估等工作。且我省教育厅组织的各项评估考核、经费安排等需要使用的数据,一律以学籍系统的数据为准,不及时更新学籍系统信息导致后果、责任由各地教育部门及学校自行承担。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成效。建立一系列检查、通报等督促进度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系统建设任务。在各阶段工作任务推进过程中进行专项督查,并定期通报各地学籍系统建设工作进度。通过表扬绝大多数地区来促进落后地区工作进度,对于工作不力的地区,约谈其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
四是层层确定联系人员,建立高效联系网络。每个学籍管理员均要提供四种有效联系方式(办公电话、电子邮箱、QQ、手机),直属上下级学籍管理员之间要知晓四种联系方式,同级之间学籍管理员要知晓三种联系方式(办公电话、电子邮箱、QQ),各级学籍管理业务面向社会公众公布两种联系方式(办公电话、电子邮箱),以便工作过程中能及时沟通、及时反馈。
五是积极推进学籍系统个性化应用。我省各地中小学学籍管理情况差异较大,使用管理系统也不一样,为了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都从全国学籍系统建设工作中获益,与日常的学籍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以方便对学生的管理,真正使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学和管理的核心业务,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同步性。我们商请教育部同意在我省开展学籍系统扩展应用建设试点工作,在使用全国学籍系统功能的同时,扩展和衔接我省学生信息化管理的各种特色应用系统。(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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